普惠金融推进措施4篇

时间:2022-11-11 1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普惠金融推进措施4篇普惠金融推进措施  我国普惠金融开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三篇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22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本钱为有金融效劳需求的社会各阶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普惠金融推进措施4篇,供大家参考。

普惠金融推进措施4篇

篇一:普惠金融推进措施

  我国普惠金融开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三篇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22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本钱为有金融效劳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效劳,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效劳对象。xx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我国普惠金融开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供大家参考选择。

  我国普惠金融开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1

  【摘要】我国的普惠金融在近年来的不断开展越发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普惠金融的推广实施在农村地区也颇有成效,带来了很大的利好。但是在开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许多由于开展经验缺乏而导致的问题,这代表我国的普惠金融的开展历程中仍然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笔者在文中将目光放在普惠金融的开展方式与开展现状上,并尝试为解决当下普惠金融开展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普惠金融风险控制解决方案

  普惠金融在当下的开展阶段已经处于了一个十字路口处,已经有一定的开展经验,但是在很多方面仍然显得不够成熟。以往许多学者已经通过研究指出和解决了很多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本文的写作根底就是这些前辈的经验,但是,由于开展的不断深入,出现了许多从未见过的新问题,如何解决以往的认识误区,就是本文的写作旨意。

  一、普惠金融概述

  〔一〕普惠金融的定义。普惠金融又称包容性金融,也就是指的金融的覆盖面较广,能够全面的、有效的覆盖大局部人群的金融形式,不仅能够表达金融的广泛参与的特点,也能够说明普惠金融将普及金融模式,造福广阔市场参与者为己任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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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惠金融自市场经济形式确定以来就不断地伴随着我国的经济运转而不断开展进步,直到从新世纪的06年开始才正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理念进行推广。

  〔二〕普惠金融开展的必要性。普惠金融旨在让尽可能多的社会主体参与进金融市场的交易过程,让更多的公民持有金融产品,享受金融市场带来的红利。收入投入到扶持贫困公民的日常生活的根本保障中。同时完善社会的扶贫、医疗、教育资金的投入,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根底设施建设和普及。但是不同于简单的扶贫措施,普惠金融在实现帮助贫困人口的同时还能起到帮助中小企业的融资的作用,缓解其经济压力,扩大自身规模。从而起到推动整体市场经济开展,促进就业的结果。一旦实现了经济的平稳开展,其它的社会建设就能得到保证。最终实现经济开展对社会整体的正向推动。

  二、普惠金融开展过程中的困境分析

  普惠金融在经历了起初十年的开荒期后,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的同时,出现的问题也是越发复杂,越发难以解决。普惠金融的产品种类也更加趋向于复杂与繁多,无论是根底金融效劳还是衍生型金融产品,如何调控如此复杂的金融产品形式,就成为了新的挑战。然而普惠金融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金融组织建立不完善。普惠金融市场体系最大的问题在于当下金融市场的区分度仍旧缺乏,同时金融机构的总量偏少。只有农村信用社在乡镇一级设置了根底的金融效劳机构,例如银行、典当行以及贷款、保险公司等各种配套性金融效劳公司。此外,股票、信托、代理等业务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几乎是不存在的。不仅如此,金融机构的专业程度依旧远远缺乏,只是由农村信用社一手包办,其它非银行性业务没有专门的机构办理。有效供应数量远低于正常水平。没有开展正常金融活动的根底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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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产品创新缓慢。这一类型的缺乏主要是表达在现代金融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过于欠缺,不符合当下的金融开展需要,尽管我国金融机构已经尽可能地进行创新,推出更为契合当代金融市场需要的金融产品,但是实际上只是为了创新而创新,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经济运营的实际情况,所以在创新积极性上是远远缺乏的,不仅没能迎合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也错过了市场经济变革过程中给新型金融市场的珍贵开展时机,此外,普惠金融兼具社会性与经济性的特点决定了在创新过程中如何规划产品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如何兼顾金融产品投资人的利益和社会的总体利益,就成为了创新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贷款调查的流程比实际的大额贷款更复杂是很多我国当前普惠金融产品的一个重要缺陷,缺乏必要抵押物品的同时抗风险能力也相对更低。

  〔三〕法规漏洞的存在。普惠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性产品,它的开展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制与维持,否那么无法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也不能保证风险控制的正常运转,不利于整体投资市场的稳定性。没有一套完整的、适应实际操作要求的法律监管体系,就无法完全规划我国的普惠金融市场的开展。针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普惠金融企业,在推广自身的金融产品的过程中要注意我国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例如在贷款或小型金融理财产品的监控过程中进行适当的利率规定,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开展时机,因此在法律规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在维持市场的整体公平与效率的同时注意金融市场的正常开展空间,并着重袒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四〕供需不均衡。普惠金融市场的开展历史暂时还不够悠久,所以拥有健全的普惠金融理财方案经验的企业往往就成为了市场中的少数,此外金融资源在自身产品内部进行分配的过程中没有对普惠金融产品进行重视。此外,城乡和地域间的分配不平衡在际上也十分严重,在我国欠兴旺地区,例如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量是远远小于城市地区和兴旺地区的,但是欠兴旺地区的普惠金融产品的需求量反而是大于兴旺地区,这就导致了供应和需求的错配,不能实现市场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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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市场公平度缺乏。我国的普惠金融市场在运行過程中无法完成理想化的对全体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对于大型企业以及相对富裕的群体在接受金融效劳的过程中面对的阻力和困难往往较小,但是与之相反的是弱势群体在接受金融效劳的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很大的困难,这就是金融产品在社会阶层中的不公平分配引发的普惠金融产品的实际运作和想象目的不一致的问题此外金融资源在分配过程中的预期是资金最终流向弱势群体的生活生产需要,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这些资金最终依旧按照马太效应式地流向了社会优势群体的手中,这实际上是金融利益的配置不平等的问题。此外,欠兴旺地区的产业结构单一,相对兴旺地区的丰富的产业形式抗金融风险的能力较低,此外,单纯的商业性竞争与市场分配资源会导致欠兴旺地区实际获得的资源分配相对于兴旺地区更少。所以只能对政府等行政机构产生输血性依赖,无法独立自主地进行自身的特色产业开展和壮大。三、普惠金融开展措施分析

  〔一〕建立健全的金融机构。对我国的欠兴旺地区的金融现状和金融需求进行科学的分类与解决,注重对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以更加多的产品数量和区别化的产品形式迎合当下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开展需求。创新型自身金融产品,尤其是针对社会弱势群的金融产品的推广。此外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规,制定专门针对普惠金融开展的适应性法律来对普惠金融市场进行调整,并增设专门的管理机构,保证金融市场的有序开展获得法律、政府的保障。对于贫困地区的农业、手工业行业作出针对性的金融产品设计,迎合特殊的职业和行业的需要。同时适量限制兴旺地区的公民参与普惠金融,将资金和政策资源向欠兴旺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保证金融市场的公平与公正。

  〔二〕保证金融供需平衡。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的推广力度,增加金融资金比例的分配量,保证贫困地区的普惠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得到满足,此外扩大金融效劳的范围。增设根底金融效劳机构,减免基层人民参与金融活动的本钱。解决普惠金融的制度设计与实际操作流程不一致的问题。政府还要考虑地区间的供需平衡。此外金融效劳的在地区间、行业间、社会阶层见的不同需求也要充分考虑,满足不同地区的不同金融理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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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促进金融时机平等。不能违反普惠金融初始的设立目的,也就是满足不兴旺地区的金融理财需要,以金融货币的手段减小地区间、城乡间的不平衡现状,到达经济性与社会性之间的平衡,真正实现兴旺地区和欠兴旺地区由统一金融产品而实现双赢。注重金融产品的稳定性与平安性,减少农村地区基层人民参加金融活动的程序性本钱,加强基层金融机构的信用建设,到达长期的稳定运行,促进金融资源在地区间的合理分配。

  〔四〕增强可持续性。注重金融产品的盈利能力和信用体系的打造,商业性的金融产品才能够在长期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完成稳定运行。在强调政策先行扶持的前提下,也要注意金融产品的可持续性运行,而不是又成为单纯的输血型扶贫工作,增强社会金融组织法人的信誉程度,打造一批能够盈利、信用良好、知名度高的基层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基层金融的评比和考核活动,对于盈利能力强、扶贫效果好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和扶持,对于它们的经验要及时地推广,打造统一完善的、适应各个金融理财需要的金融机构体系。为欠兴旺地区的经济崛起助力。

  结语

  普惠金融体系是在新时代金融市场前提下对欠兴旺地区的扶持的一种新形式,不仅利于参与者与投资人的利益的保值增值,更是对国家整体经济开展的一个极大的促进动力。在缩小贫富差距、增强经济可持续开展能力、扩大贫困地区的金融营收能力等方面起到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对于普惠金融当下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仍旧需要注意。在未来的工作中不仅要严守既往的建设成果,尽最大努力将金融体系从兴旺地区不断引出、引导到欠兴旺地区,尽早建立起全民参与金融的市场生态。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新的动力,同时维护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成果,缩小贫富差距,表达社会主义消除两极分化的本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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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毕晓慧.普惠金融的开展机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版〕,2022,33〔6〕:92-94.

  [2]肖瑞.普惠金融开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分析[D].浙江工商大学,2022.

  我国普惠金融开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2摘要:普惠金融是一项实现社会各阶层和群体都能够享受适当、有效金融

  效劳的重要战略。开展普惠金融的意义重大而又深远。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的开展迅速,成效显著。但是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积聚了许多风险。文章对普惠金融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能为普惠金融持续健康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普惠金融;小额信贷;金融效劳

  0引言

  2022年联合国推出普惠金融概念后,国际社会开始对其广泛关注。欠兴旺国家、地区大力推动普惠金融开展,许多国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年来我国政府也不断发文大力推动我国普惠金融的开展,旨在让社会各阶层和群体都能够享受适当、有效的金融效劳,从而建立有效、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效劳的金融体系。

  在政府大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中国的普惠金融效劳取得了惊人的进步,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效劳体系,效劳覆盖面到达一定水平,移动互联网支付得到一定普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末,普惠金融贷款余额到达13.39万亿元人民币。但相较于其庞大的效劳对象和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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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普惠金融的开展与我国经济社会开展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如何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开展已经成为我国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议题。

  1我国普惠金融开展中暴露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国家层面对普惠金融的开展高度重视,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文件来推动其开展。这些文件在宏观层面上对普惠金融的开展进行了规划,但是没有进行细化,对普惠金融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布局,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在开展普惠金融时缺乏主观能动性。

  另外,在普惠金融根底设施方面顶层设计也存在问题。首先,普惠金融相关的法律体系没有健全,导致普惠金融的开展缺乏清晰的法律标准。其次,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缓慢,由于普惠金融效劳对象比拟特殊,导致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困难重重。最后,普惠金融的监管政策不健全,导致普惠金融监管的缺失。

  无论是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还是消费者都存在对普惠金融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局部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对普惠金融存在误解,把普惠金融等同于扶贫,要不就是无视了风险问题,降低信贷标准,盲目推进普惠金融的开展,要不就是感觉风险过大,不愿提供普惠金融效劳,使得普惠金融的开展受阻。

  同时,由于普惠金融效劳的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这类人群受教育程度比拟低,对金融不甚了解。他们很容易在对普惠金融提供的产品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只看到了高额回报却忽略了风险问题,结果与效劳提供者产生纠纷。还有一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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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机构利用消费者金融知识的贫乏,假借普惠金融的名义,做一些诈骗的违法行为,产生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从而制约普惠金融开展。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商业银行为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普惠金融效劳体系。但是由于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的主要效劳对象是高端客户,对普惠金融开展缺乏重视,导致普惠金融进展很慢。而以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虽然效劳对象主要是农村金融、小微金融,但是其自身实力缺乏、技术相对落后,导致其效劳不够深入、覆盖面不广。政策性金融机构那么大多数是靠财政拨款,缺乏商业可持续性,无法保障普惠金融的持续开展。

  普惠金融由于效劳对象的特殊性,具有高风险的特性。普惠金融除了要面临着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等传统风险之外,还要面临普惠金融开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信息平安风险、资金挪用风险、洗钱和套现风险。[1]普惠金融更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

  而目前我国的普惠金融没有建立起平安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普惠金融消费者主要是长尾群体,信息收集难度大,导致其风险控制的难度非常大、调查本钱非常高,传统的风险控制方法根本不能适应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2]因此许多金融机构罔顾风险,导致大量风险积聚。

  1.5普惠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缺乏、融资本钱高

  目前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虽然推出许多普惠金融产品,但是大多数产品设计存在许多问题,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方面设计呆板,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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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强,缺乏创新,尤其是利率方面普遍较高。普惠金融消费者来源广泛,需求也不一而足,这些产品往往根本不能满足其需求。而且,大量普惠金融产品消费者缺乏对产品的鉴别能力,监管部门对产品的监管不到位,导致普惠金融产品的市场混乱,普惠金融的风险加大。再加上目前大多数普惠金融产品的融资本钱都在15%~20%左右,虽然要比高利贷低,但是却远远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这无疑对普惠金融产品的推广、普惠效劳的提供都带来不利影响。

  2促进我国普惠金融开展的对策建议

  2.1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普惠金融根底设施建设

  普惠金融的开展应该是以市场为主导,但是也离不开政府的规划与引导。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细致规划普惠金融的开展,在统筹规划、均衡布局、组织协调、政策扶持等方面做出系统性的布局,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普惠金融体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使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有机统一。

  在普惠金融根底设施方面,首先要加快普惠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的步伐,积极出台普惠金融法律法规,对普惠金融的开展进行标准的同时为其保驾护航。其次,加快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和信用平台建设,积极结合金融科技,扩大现有信用体系的覆盖面,缓解普惠金融开展中遇到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最后,加强监管,完善普惠金融监管工具箱,及时打击不法行为,纠正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2提高认识,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一方面,对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使其清楚认识到普惠金融不是扶贫。普惠金融虽然是针对弱势群体的一种金融模式,但业务面非常广、资金需求非常大,是一片业务蓝海,等待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大力开拓。同时开展普惠金融时不能罔顾风险,不能盲目推进,应遵循市场规那么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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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要完善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应借助互联网、微博、微信、宣传册、宣传流动车等工具积极进行金融知识扫盲,普及金融知识,使普惠金融消费者能够理性地运用金融工具来享受金融效劳。同时,政府应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发生金融消费纠纷时妥善处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此,方能营造出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的开展。

  2.3健全完善普惠金融效劳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國家应加快现有传统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改革转型,积极引导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继续支持普惠金融的开展,扩大其在普惠金融市场的渗透率和覆盖面,提高效劳水平和质量。国家应在现有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根底上,学习格莱珉银行的经验,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供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普惠金融市场,成立专门的普惠金融机构,以此增强直接效劳普惠金融消费者的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和能力也要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全面扶持普惠金融的开展。

  2.4借助金融科技,健全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

  随着普惠金融的高速开展,潜在的金融风险也正在不断积聚。目前大局部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对风险的防控仍然采用传统的风险控制体系,这已完全不能满足我国普惠金融的开展需要。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以互联网为根底的现代化的普惠金融开展体系,在风险防控时我国也应该借助金融科技的特征将其合理地运用到普惠金融的风险防控中去,建立一套与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相匹配的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应该积极主动将大数据等金融科技运用到普惠金融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每个环节中,提高自身的金融风险分析和评估水平,完善风险控制模型,准确识别、预警、防控普惠金融风险。而各级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推动普惠金融数字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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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降低融资本钱,推出产品定制化效劳

  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应该根据消费者金融需求多样性的特点,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结合金融科技,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效劳。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可以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金融效劳需求,结合消费者自身的情况,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方面进行合理设计,为其提供优质的普惠金融效劳。在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时,尤其要注意担保方式创新,不能仅仅局限于不动产抵押担保,要积极尝试保险基金担保、互助联保、再保险担保等担保方式。产品贷款利率设计时要走保本微利之路。普惠金融应该是以低本钱、广覆盖、易获得、可持续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金融效劳。普惠金融效劳的提供者应该在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中找到平衡点,切实为普惠金融消费者提供普惠的金融效劳。

  3结语

  普惠金融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开展、全社会的均衡开展都有着非常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普惠金融开展中必然会面临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结合我国的国情,积极探索、主动创新。相信在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一定能够构建一个健康、标准、有序、充分竞争的普惠金融市场,从而实现和谐金融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陈科.普惠金融的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研究[J].上海金融,2022,〔10〕:91-95.

  [2]陆岷峰,徐博欢.普惠金融:开展现状、风险特征与管理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22,〔3〕: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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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欧阳佳俊,罗荷花.普惠金融开展的国际经验借鉴及启示[J].商业经济,2022,〔1〕:156-158.

  我国普惠金融开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3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22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本钱为有金

  融效劳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效劳。在我国,普惠金融一词是在2022年国际小额信贷年的推广活动提出的,但政府明确提出开展普惠金融是在2022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问题的决议》中。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效劳对象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我国大力开展普惠金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开展,进一步推动群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供应侧结构性改革,增进社会公平和谐。

  一、普惠金融的内涵与特点

  普惠金融首先是金融,而金融是要为经济社会开展提供效劳的。普惠金融效劳与一般金融效劳的区别在于,它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让所有有需要的人都能够以适宜的价格、公平的时机、方便且及时地获得金融效劳。普惠金融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由于企业的逐利性,传统的金融效劳难免面向少数的企业和人群,而大企业和富人在获得金融效劳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普惠金融面对的是所有有需要的人。因此,普惠金融强调要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方便且及时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金融效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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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普惠金融的目标是要以可负担的本钱提供金融效劳,它重视消除贫困,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平,但这种效劳不是扶贫、不是公益活动,它致力于满足更多群体的普遍金融需求的同时,也要顾及金融机构自己的商业利润。

  其三,普惠金融提供的是有偿效劳,即有价格的效劳。但由于普惠金融面向的是所有有需要的人,因此,普惠金融效劳的价格必须是适宜的,是所有有需要的人都能够接受和负担的。

  二、我国普惠金融的开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开展迅速,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效劳覆盖面日益扩大,效劳创新步伐逐步加快。

  2022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问题的决议》首次正式提出开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普惠金融进行了准确定义;2022年12月国务院专门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开展规划互联网+在金融行业表达得尤为突出:出于本钱、效率等因素的考虑,信息技术在金融效劳领域的普遍应用,使得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日益加大。对于普惠金融企业而言,唯有做到低本钱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开展,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恰恰为普惠金融企业提供了这样的产品和效劳,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开展,甚至催生了数字普惠金融[3],大大提高了金融效劳的可获取性并降低了企业本钱,这使普惠金融机构有可能为更多有需要的人提供更加有效的金融效劳。

  三、我国普惠金融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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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普惠金融概念引入中国以来,普惠金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开展,出现了以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等为代表的很多新的金融机构。虽然我国普惠金融开展迅猛,扩大了金融效劳范围,解决了一局部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融资困难的问题,对经济开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普惠金融体系是指一整套全方位为社会全体人员,尤其是为金融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效劳的思路、方案和保障措施等。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应该包括适宜的法规和政策框架、完善的金融根底设施、众多的普惠金融企业和庞大的目标客户群。目前,尽管国家在《推进普惠金融开展规划

  总之,推广普惠金融是中国金融企业开展改革的趋势,更是中国经济开展的强大助力,普惠金融的开展必将带来中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12]不管是市场对普惠金融企业开展的推动,还是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对普惠金融的驱动,抑或是政府在普惠金融开展中的引导,都将促使中国普惠金融开展思路和策略的不断调整,从而实现普惠金融的全面、深度开展。(引用格式:李海燕.我国普惠金融的开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19(5):103-10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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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数字普惠金融的中国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57.

  [4]刘丽.网贷行业洗牌继续加剧问题平台数已达3169家[N].经济参考报,2022-0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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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王薇.我国普惠金融开展水平与提升路径研究[J].金融经济,2022(16):58.

  [10]邱兆祥,向晓建.数字普惠金融开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22(1):5.

  [11]穆罕默德尤努斯.普惠金融改变世界:应对贫困、失业和环境恶化的经济学[M].陈文,陈少毅,郭长冬,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2:3.

  [12]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普惠金融国家开展战略:中国普惠金融开展报告(2022)[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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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普惠金融推进措施

  原创银行普惠金融(小微企业)工作要点方案

  20XX年普惠金融业务工作要点20XX年全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思路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监管要求,落实全行工作会

  议及对公业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发展,以完善有利于普惠金融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一条主线”,有效运用金融科技,依托创新驱动和数据驱动“两大引擎”,努力实现上量、提质、增效“三个目标”,推进获客模式、服务模式、数据模式、风控模式“四项优化”,推动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考核评价“五专机制”落地,实施客户营销、风险管控、产品创新、渠道协同、价格管理、队伍建设“六项举措”,以客户为中心,着力打造普惠金融业务新机制、新模式、新生态,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普惠金融业务对全行的价值贡献。

  一、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发展1.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总行党委统一部署,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提高发展普惠金融的政治站位,探索和创新党建与业务融合新思路新方法,将所学所思所悟凝聚到党中央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中,落实到总行党委关于推进普惠金融业务的各项工作要求中,一级带动一级学,一级带动一级干,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普惠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2.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好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执行到位,形成党建工作逐级抓、逐级带、逐层落实的良好格局。要持续提升条线执行力,严格按照总行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通过决策推动、目标牵动、政策引导、专题会议部署、领导分片包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所辖机构的分析、诊断、辅导和督导工作,全面、清晰、准确传导政策要求,抓好措施落地。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切实落实反“四风”要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改进调查研究,倾听客户、基层和员工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基层机构困难和问题,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精简会议文件,提高质量,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二、20XX年主要经营目标1.发展目标:人民银行口径普惠金融贷款新增950亿元;银监会考核口径普惠金融贷款确保达到“两增”目标;大数据产品贷款新增800亿元,大数据产品贷款客户新增20万户。2.质量目标:普惠金融不良贷款“双降”,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全口径小微企业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即国标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3.效益目标:小企业客户净利润较上年提升10%,小企业客户对公产品覆盖度、对私产品覆盖度分别达到7个,小企业客户及关联人存款新增500亿元。4.同业竞争目标:普惠金融贷款新增四行第一;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新增和总量四行第一,贷款四行第二;努力提高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质量四行位次。三、20XX年重点工作(一)“一条主线”——完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1.明确体制机制建设总体方向。要以商业化运作、条线化管理、专业化经营、差异化发展、分步骤实施、配套政策支持为原则,完善事业部垂直组织架构,落实“五个专门”长效经营机制,建立客户管理、信贷审批、风险管控、绩效考核等政策制度体系,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创新特色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推进业务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社会效益。2.推动完善垂直组织架构。一是明确职责定位。要进一步明确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的战略定位,明晰职责,增设普惠金融专业化管理团队,加强与中后台部门协

  同,补充专业人员,强化支持保障。二是夯实“信贷工厂”建设。要总结“信贷工厂”标准化服务模式,推动小企业中心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强化规范化设置要求,提升客户筛选、评价授信、信贷审批、贷后监测等专业化、集约化管理水平,对网点等渠道营销服务客户和风险管控形成有力支撑。三是推动普惠金融服务机构向基层网点及县域延伸。要把握支持普惠金融县域网点申设的政策机遇,优质高效完成普惠型网点的新设和升格工作,提高辖内普惠金融机构覆盖。四是加强示范机构建设。要积极打造建设特色支行和示范机构,合理配套资源,安排差异化机制。加快各行在普惠金融客户群体相对集中的区域,根据地域和分支机构的经营优势,成立特色支行,科学配置相关资源,打造示范机构,要力争20XX年内建成百家特色支行。

  3.完善政策制度体系。落实“五专”机制,研究完善普惠金融贷款规模、信贷政策、审批政策、综合效益核算、考核激励、资源配置等差异化政策及风险偏好规则,与业务战略定位、业务发展需求及监管要求相适应,形成一整套相对完整的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持续提升客户经营效率和效益。

  (二)“两大引擎”——坚持创新驱动和数据驱动4.培育创新着力点。一是加强新兴领域研究。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紧跟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中高端消费、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服务业等经济发展新业态,加强科技金融、文化金融、农村金融和社区金融服务领域创新。二是搭建特色产品体系。围绕小微、涉农、双创、扶贫四大板块,针对经济活跃地区、城市重点社区、农村重点县域,完善特色产品线。做好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接力式”服务满足客户各阶段金融需求,保障服务连续性。将产品创新融入客户发展场景,实现线上标准化融资服务与线下个性化服务的交互融合。三是完善创新管理机制。加强总行级创新中心、创新实验室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研发支持。强化重点创新业务推广应用,提高产品服务效率和产出效能。推动全行运用金融科技新工具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模式,持续提升客户营销及风险管控精准度。5.深化“新一代”及大数据运用。一是加强“新一代”优秀案例推广。要充分运用商机管理、客户挖掘、营销拜访、综合效益贡献测算、风险监测等模块功能,吸纳新理念、新思路、新服务,延展应用领域。要认真组织挖掘优秀案例,全面学习推广应用,促进业务发展。二是持续完善系统功能。要优化客户评价及风控模型,完善反欺诈等系统机控功能,发挥系统工具在信息整合、营销支持、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关键作用。三是深度挖掘大数据。要充分挖掘企业级数据价值,加快税务、工商等外部数据引入与应用,支持客户精准营销,产品创新优化,综合效益分析,精细风险管控,客户维护与价值挖掘,流程效率改进,提升优质客户准入和风险识别的智能化水平,打造数字化管理条件下的竞争优势。(三)“三个目标”——总量增长、质量提升、效益增加6.业务总量增长。人民银行口径普惠金融贷款新增计划950亿元,确保达到定向降准“二档”标准;银监会考核口径普惠金融贷款新增确保完成“两增”要求,即“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监管要求;大数据产品贷款新增800亿元,大数据产品贷款客户新增20万户。要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客户的支持力度,贷款利率在7.39%(含)以上的新增“小微快贷”不占用分行贷款规模。7.贷款质量提升。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存量贷款潜在风险,高度关注“小微快贷”等重点产品业务质量变化情况。各分行要严格执行总行信贷政策,严把新发放贷款质量,大力压降不良和逾期贷款,确保普惠金融不良贷款“双降”,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即国标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即国标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8.价值贡献增加。要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重点业务定价水平,努力实

  现小企业客户净利润较上年提升10%。要强化综合服务理念,以信贷服务带动理财、信用卡、代发工资、代缴税签约等,承接个人资金,确保小企业客户对公产品覆盖度、对私产品覆盖度分别达到7个,小企业客户及关联人存款新增500亿元。

  (四)“四项优化”——获客模式、服务模式、数据模式、风控模式9.优化获客模式。一是线上数据获客。要利用“小微快贷”平台,基于结算、AUM、房产抵押、代缴税等行内数据,以及税务、工商等外部数据,挖掘符合准入条件的优质客户,加强线上主动营销,完善目标客户营销反馈机制,提高精准营销效率。二是线下批量获客。要借助产业集群、商圈管理方、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息、资金等优势,推进小微企业批量筛选、批量营销。要稳健推进“政府增信”业务模式,加强与政府采购平台等合作,批量拓展小微企业客户。要推动从协会、商会、交易平台、第三方数据公司等批量获取客户信息,选择营销目标客户。10.优化服务模式。一是综合服务模式。要发挥信贷“敲门砖”作用,增强信贷的间接带动能力,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促进获客、活客、粘客。加大“FITO?飞拓”科技金融综合服务方案、企业ERP云平台等推广力度,打造融资融智型综合服务。二是“小微快贷”模式。推进代发工资等行内数据及海关、电商、医保等外部数据连接应用,优化模型,精准画像。拓展税务信息接入范围,推动“云税贷”模型迭代升级。与有影响力、公信力、增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合作,推进系统连接和场景打造,拓展“平台快贷”。三是成长型客户服务模式。要借助真实有效的增信方式,加强成长型客户营销服务,运用小企业评级模型对客户进行评价,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单户授信500万以上业务。11.优化数据模式。依托四大平台,加强内外数据运用,提高智能化服务水平。一是商业聚类。要整合产业集群、商圈、供应链等相关信息,推进小微企业ERP系统应用,基于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信息,为服务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政府聚类。要重点从税务、海关、应收账款质押等电子政务系统推动数据共享,扩大客户信息来源。积极推动“银商合作”,利用工商部门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三是内部聚类。要整合梳理我行存量客户,共享客户资源,通过条线间联动挖掘优质客户,从无贷客户中挖掘信贷需求。四是数据驱动聚类。要探索与核心企业、数据供应商等第三方合作,拓展“平台快贷”业务外延,推动与更多符合条件的外部合作平台实现数据直连、应用。12.优化风控模式。一是加强数据获客控险。要以数字化管控为手段,基于信用记录、经营情况、结算信息等内部数据,结合税务、海关、征信、工商、法院等外部数据,不断优化完善模型,做好数据交叉验证,批量挖掘符合条件的优质客户。二是做实反欺诈控险。优化完善黑名单管理,持续充实名单内容,提高名单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利用法院、公安、政府网等官方信息平台和“企查查”、”企信宝”等公众信息平台,加强信息交叉验证,有效防范欺诈风险。三是利用工具监测控险。要严格落实小企业早期预警工具推广要求,认真核实、处理预警信号;利用信贷客户监测工具加强对辖内机构管理,监控风险趋势,做好预判及处置应对;利用统一催收组件,做实到期提醒和逾期催收。四是完善系统智能控险。要将客户选择、客户评价、贷款发放、抵质押物管理、贷后管理等业务关键动作及相关信贷规定要求纳入系统控制,实现自动机控,加强信贷执行,有效防范违规操作风险。(五)“五专机制”——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机制13.建立专门的综合服务机制,满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一是坚持综合化发展。要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通过做实板块间联动,强化条线间、母子公司间、总分支行网点间协同,推进业务综合经营,价值综合挖掘,客户综合服务,围绕集信、授信、用信、增信、诚信“五信”,实现存款、贷款、客户、业务联动、生态建设等综合服务。二是加强客户关系管理。要利用商机管理模块功能,充分挖掘存量小额无贷户信贷需求,主动识别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小微企业主家庭理财、财务管理等金融

  服务需要,扩展企业网银、结算、代缴税、信用卡、代发工资等产品,形成系统性的服务能力。要支持成长型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信贷与非信贷、融资与融智相结合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打造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14.建立专门的统计核算机制,实现集成化的效益核算。一是建立专门的统计监测报表体系。总行将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普惠金融领域客户范围,建立人民银行、银监会两个口径的普惠金融核心指标统计报表体系。各行要加强对普惠金融业务数据的常态化监测与分析,更好地为业务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二是实现对客户综合贡献的统计分析。综合分析普惠金融业务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明确统计指标,探索开发综合效益贡献统计系统功能,实现对客户综合贡献的全面统计、分析及效益核算。探索建立各条线协同收益分享机制,充分调动各条线、各分支机构间协同的积极性、主动性。

  15.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实行全面化的质量管控。一是加强风险识别。坚持客户选择数据化,客群化,加强风险前瞻性研判,分析、筛选优质客户,做好移位再贷,择机退出潜在风险客户,保证一定的换手率,提升客户质量。二是优化风险计量工具。深化推进普惠金融客户风险计量工具在贷前客户筛选、贷中审批、贷后预警监控等环节的应用,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全方位支持。三是做实风险监督。聚焦关键环节风险,狠抓薄弱环节治理,加强风险监控、风险排查、信贷检查,做到全面管理和主动管控。四是强化信贷责任管理。落实条线管理责任,强化信贷岗位尽职尽责,对普惠金融业务确定合理的风险容忍度,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

  16.建立专门的资源配置机制,做好全方位的资源保障。一是专项配置普惠金融贷款规模。总行实行“一管一限一放开”的贷款规模管理机制,即刚性管理、限制挪用、价格以上放开。各行要严格执行总行下达的普惠金融贷款增长计划,逐级做好分解,加强业务统计与分析,进一步完善计划保障机制。二是加强财务资源保障。要在确保落实总行各项费用激励政策基础上,根据普惠金融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开展专项营销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员工费用及营销费用配置。要按照普惠金融特色支行、网点规划建设要求,提供固定资产保障。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充分考虑普惠金融业务客户群体多、范围广的特点,结合近年来基层机构普惠金融业务快速增长、分行普惠金融管理部门职责范围迅速扩大等因素,为普惠金融业务配置专门的人力资源,确保各级机构有与业务发展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定位、职业发展、培训培养等工作要求,逐步在全行建立一支数量适当、专业资质齐备的专职队伍。

  17.建立专门的考核评价机制,做实差异化的激励约束。一是加大考核力度。要综合采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切实加大对普惠金融业务的考核力度。要进一步细化一级分行KPI关于普惠金融及小企业业务的考核政策,落实到辖属机构KPI考核评价体系中,考核力度不得弱于总行。要将普惠金融业务作为各级行“一把手”工程,将分支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及绩效分配等挂钩。二是完善等级行评价机制。总行完善普惠金融业务等级行评价机制,各行要比照总行要求,合理制定经营目标,做好发展任务分解,加大监测跟踪频率。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分行,采取通报、下发提示函、管理层约谈等形式,督促加大工作力度。

  (六)“六项举措”——客户营销、风险管控、产品创新、渠道协同、价格管理、队伍建设

  18.加大客户营销力度。一是做好全年营销策划。明确各层级、各阶段营销重点,建立标准化客户营销流程,加强穿透式营销管理。抓住旺季营销等关键时点,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评比表彰、案例分享等形式多样的营销推广活动。二是加强重点产品营销。要推广“云税贷”业务,开展代缴税工程,快速抢占和覆盖代缴税市场,提高签约率和代缴率,扩大目标客户范围。加强“云税贷”商机推送的过程管理,提高到点率、到人率和营销转化率。加快

  推动银税系统直连,批量获取A、B级纳税信用等级客户名单,做好客户主动营销。要加快“抵押快贷”推广,特别是重点区域应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加强对存量房贷客户的逐一摸排,重点关注正常还款且已落实抵押登记的存量房贷客户,加大客户拓展。要加大“信用快贷”营销,分析客户在我行金融资产、结算流水等业务数据,批量挖掘符合条件的潜在客户,加速市场对接与投放。要加快“平台快贷”布局,结合圈链平台业务推进工作,择优选择自身实力强、合作意愿高、对小企业控制力强的合作方作为试点,尽快实现业务突破。三是推进客户群批量营销。从商业聚类、政府聚类、内部聚类、数据驱动聚类四大平台做好客户挖掘,重点拓展小微、商户、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五大客群。针对2017年梳理的重点客群,分类实行差异化经营模式、精准营销及业务推进措施,绘制20XX年客群“作战地图”,确定营销目标,明确营销策略,开展批量营销。四是做好存量客户续贷。推广小微企业续贷业务,对于业务到期前系统筛选出的续贷客户名单,及时与客户沟通,提前开展续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客户,积极做好无还本续贷工作。五是加强宣传推广。完善覆盖普惠金融客户的品牌体系,加强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渠道宣传推广,策划事件营销,营造行内共知、社会认可、客户点赞的氛围,打造我行践行普惠、服务小微的品牌形象。

  19.做实全面风险管控。一是加强存量业务管控。要加大存量业务质量监测及风险排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检查,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风险点,控制风险暴露、处置存量风险。二是做好重点产品盯防。建立“小微快贷”逾期分析体系,从机构、行业、产品、客户群等维度监测风险指标变化趋势,及时应对潜在风险。做好不良案例分析,通过解剖麻雀的形式,找准问题根源,提出内部管理、流程控制及系统工具优化建议。三是强化重点区域管理。建立联系人帮扶机制,推动风险化解处置。开展信贷检查和督导,以风险管控前置、贷后管理到位、押品管理落实等为重心,确保关键环节执行到位。四是加大风险化解处置。落实风险快速处置要求,积极运用回收盘活、呆账核销、批量转让等手段,推进不良处置。五是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及案件防控。抓好信贷制度传导和执行管理,加强警示教育。对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及违规违纪案件,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惩戒力度,同时举一反三,把握问题根源,杜绝同类问题屡查屡犯。

  20.加强产品创新。一是强化新技术应用创新。完善“小微快贷”产品体系,丰富“线上银税互动”业务模式,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清算支付及供应链金融、平台合作方面的应用。二是拓展新场景创新。与有影响力、公信力、增信力的电商平台、供应链核心企业、政府机构、专业市场等第三方机构合作,推进系统连接和场景打造,创新产品和客群服务模式。三是聚焦新领域创新。围绕战略性新兴领域、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民生、扶贫、绿色信贷等领域,加强总行基础性和分行特色产品创新,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四是拓宽新服务创新。加强集团内、部门间联动合作创新,围绕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交易结算、综合服务等,丰富产品服务模式与种类,打造同业领先的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21.强化渠道协同。一是提升网点服务效能。要统筹考虑网点业务覆盖、范围确定、职能安排、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加强对营业网点的分类管理,全面推动网点营销服务。要做好对营业网点的支持和推动工作,加强客户、客群梳理,筛选目标客户名单,加强商机推送、整体营销和技术支持。研究在“龙易行”、STM等智能终端部署小企业产品及相关系统功能,提高网点营销的系统化、智能化水平。要充分发挥网点综合销售能力,围绕客户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挖掘跨条线业务、产品的交叉销售机会。二是加强网络渠道应用。要推广“小微快贷”手机银行渠道,抢占移动端长尾客户市场先机。要加大企业ERP云平台的推广力度,通过企业ERP云平台为客户提供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经营分析、资金管理、账户管理、信贷融资、财务会计等各项金融及非金融服务。探索运用ERP系统中的运营数据,研发企业ERP贷款,为客户提供融资支持。

  22.加强市场化定价管理。一是加强目标管理。在总行下发的定价底线和基准线基础上,

  对辖内分支机构设置差别化的小企业贷款定价目标要求。要加强业务收益分析及资产质量监测,基于收益覆盖风险原则确保达到目标回报要求。二是提高重点业务精细化定价能力。要针对“小微快贷”业务,根据全行定价目标,结合区域市场潜力、同业竞争环境、资产质量、贷款收益、产品覆盖等多个维度制定差异化定价方案,实现“小微快贷”业务在区域、客户维度、产品覆盖等方面的灵活定价,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及价值贡献。三是确保服务收费合规。要严格执行监管部门规范服务收费相关规定,为客户提供真实有效服务并收取“质价相符”的费用。

  23.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大专项培训力度。要聚焦普惠金融业务,围绕市场客群研究及批量营销、产品创新与推广、网点标准化营销、风险管控、新一代系统及大数据应用等,明确培训重点内容和主要目标。总行今年将针对上述内容,举办8期普惠金融业务培训班,各行要及时做好转培训,并组织辖内培训工作,有效利用现场教学、视频培训、网络课程等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二是分层分类提高培训针对性。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人员做好培训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设计系统化、差别化的培训方案,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持续做好营业网点业务培训。从白名单获取、产品要求、营销技巧、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通过标准化培训课件以及移动端学习课堂等多种形式,提升网点人员的实操能力。

  

  

篇三:普惠金融推进措施

  由银监会人民银行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林业局证监会保监会中国残联等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部门和单位参加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和理论研究制订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特制订本规划。一、总体思路(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服务覆盖面较广、移动互联网支付使用率较高的特点,人均持有银行账户数量、银行网点密度等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已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但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升。(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借鉴国际经验与体现中国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三)基本原则。健全机制、持续发展。建立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提高精准性与有效性,调节市场失灵,确保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发展和服务持续改善,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机会平等、惠及民生。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让所有阶层和群体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防范风险、推进创新。加强风险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维护金融稳定。坚持监管和创新并行,加快建立适应普惠金融发展要求的法制规范和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在有效防范风险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适度降低服务成本。对难点问题要坚持先试点,试点成熟后再推广。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和区域平衡出发,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优先解决欠发达地区、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问题,鼓励各部门、各地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扎实推进,做到服水土、接地气、益大众。(四)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要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提高利用效率,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大幅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提高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力争使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提高小微企业、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二、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机构体系充分调动、发挥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业态主体的积极性、能动性,引导各类型机构和组织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市场定位,完善机制建设,发挥各自优势,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全覆盖的金融服务。(一)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作用。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定位,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鼓励大型银行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继续完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鼓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扎根基层、服务社区,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镇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推动省联社加快职能转换,提高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加快在县(市、旗)集约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步伐,重点布局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粮食主产区、小微企业聚集地区。(二)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加快接入征信系统,研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设备投入与技术改造的融资需求。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注重建立风险损失吸收机制,加强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资本约束,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支持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发展,持续向农村贫困人群提供融资服务。大力发展一批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推进建立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省

  级再担保机构,研究论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三)积极发挥保险公司保障优势。保持县域内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相对稳定,引导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支持保险机构与基层农林技术推广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合作,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生产管理、森林保护、动物保护、防灾防损、家庭经济安全等与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结合。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基层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完善农业保险协办机制。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积极引导各类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延伸服务半径,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创新针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农户、特殊群体以及精准扶贫对象的小额贷款。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的自助式动产、权利抵质押登记平台。研究创新对社会办医的金融支持方式。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强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开发和推广,完善电子支付手段。引导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无障碍银行服务网点,完善电子服务渠道,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金融服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逐步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发展并购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丰富农产品期货品种,拓展农产品期货及期权市场服务范围。完善期货交易机制,为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提供有效手段。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基金,用于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和贷款本金损失补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购买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

  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专项债券。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发展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适合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小额人身保险及相关产品。(二)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互联网金融专营事业部或独立法人机构。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电子支付手段,逐步构筑电子支付渠道与固定网点相互补充的业务渠道体系,加快以电子银行和自助设备补充、替代固定网点的进度。推广保险移动展业,提高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可得性。(三)发挥互联网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有益作用。积极鼓励网络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提升支付效率。发挥网络借贷平台融资便捷、对象广泛的特点,引导其缓解小微企业、农户和各类低收入人群的融资难问题。发挥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作用。发挥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门槛低、变现快的特点,满足各消费群体多层次的投资理财需求。四、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基础设施是提高金融机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支柱和平台,有助于改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资源均衡分布,引导各类金融服务主体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一)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服务,拓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广度和深度。支持有关银行机构在乡村布放POS机、自动柜员机等各类机具,进一步向乡村延伸银行卡受理网络。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和网点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其他专业化支付清算系统。鼓励商业银行代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机构支付结算业务。支持农村支付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鼓励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财政补贴、降低电信资费等方式扶持偏远、特困地区的支付服务网络建

  设。(二)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实现企业主个人、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可应用。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积极培育从事小微企业和农民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构建多元化信用信息收集渠道。依法采集户籍所在地、违法犯罪记录、工商登记、税收登记、出入境、扶贫人口、农业土地、居住状况等政务信息,采集对象覆盖全部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及小微企业,通过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三)建立普惠金融统计体系。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在整合、甄选目前有关部门涉及普惠金融管理数据基础上,设计形成包括普惠金融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的统计指标体系,用于统计、分析和反映各地区、各机构普惠金融发展状况。建立跨部门工作组,开展普惠金融专项调查和统计,全面掌握普惠金融服务基础数据和信息。建立评估考核体系,形成动态评估机制。从区域和机构两个维度,对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督促各地区、各金融机构根据评价情况改进服务工作。五、完善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制定和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系统性的法律框架,明确普惠金融服务供给、需求主体的权利义务,确保普惠金融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加快建立发展普惠金融基本制度。在健全完善现有“三农”金融政策基础上,研究论证相关综合性法律制度,满足“三农”金融服务诉求。对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技术专利权、设备财产使用权和场地使用权等财产权益,积极开展确权、登记、颁证、流转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研究完善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对各类新型机构的管理责任。(二)确立各类普惠金融服务主体法律规范。研究探索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有关制度。推动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典当业管理条例等法规。配套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网络借贷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法律法规明确从事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的组织或机构的定位。加快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推

  动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将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推动修订证券法,夯实股权众筹的法律基础。(三)健全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修订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明确金融机构在客户权益保护方面的义务与责任。制定针对农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的金融服务最低标准,制定贫困、低收入人口金融服务费用减免办法,保障并改善特殊消费者群体金融服务权益。完善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相关执法权限与责任标准。六、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薄弱领域、特殊群体金融服务需求变化趋势,调整完善管理政策,促进金融资源向普惠金融倾斜。(一)完善货币信贷政策。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进一步增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二)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以正向激励为导向,从业务和机构两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特殊群体等普惠金融薄弱群体和领域。推进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网点建设。有序开展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三农”金融债券的申报和发行工作。进一步研究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和核销方式的创新。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积极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作用,引导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增加有效供给,进一步丰富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方式。加强农业保险统筹规划,完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建立全国农业保险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运行机制。扶持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支持保险公司开拓县域市场,对其在中西部设立省级分公司和各类分支机构适度放宽条件、优先审批。(三)发挥财税政策作用。立足公共财政职能,

  完善、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针对普惠金融服务市场失灵的领域,遵循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对普惠金融相关业务或机构给予适度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更好地保障困难人群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推动落实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四)强化地方配套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政策衔接与配合,共筑政策支撑合力。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对金融机构注册登记、房产确权评估等给予政策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排查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七、加强普惠金融教育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结合国情深入推进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培育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提高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关心、支持、参与普惠金融实践活动。(一)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渠道,多层面、广角度长期有效普及金融基础知识。针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使其掌握符合其需求的金融知识。注重培养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建立金融知识教育发展长效机制,推动部分大中小学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金融基础知识相关公共课。(二)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以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针对金融案件高发领域,运用各种新闻信息媒介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观念。重点加强与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三)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

  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金融市场有序运行。金融机构要担负起受理、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主要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试点建立非诉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四)强化普惠金融宣传。加大对普惠金融的宣传力度。建立普惠金融发展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发布中国普惠金融指数和普惠金融白皮书。八、组织保障和推进实施(一)加强组织保障。由银监会、人民银行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林业局、证监会、保监会、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和理论研究,制订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二)开展试点示范。规划实施应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开展、防范风险。对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难点问题,可在小范围内分类开展试点示范,待试点成熟后,再加以总结推广。各地区要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条件下,开展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试点,推动改革创新,加强实践验证。积极探索发挥基层组织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三)加强国际交流。深化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世界银行、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务实合作,探索双边、多边的示范性项目合作,提升我国普惠金融国际化水平。(四)实施专项工程。围绕普惠金融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集合资源,大力推进金融知识扫盲工程、移动金融工程、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工程、扶贫信贷工程、大学生助学贷款工程等专项工程,促进实现规划目标。(五)健全监测评估。加快

  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注重金融风险的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有效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要切实落实监督管理部门对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等职责。加强督查,强化考核,把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篇四:普惠金融推进措施

  近年来我国境内发生的金融消费者利益受损事件不断并继续呈多发频发态势信息泄露络欺诈信用卡恶意套现等问题频出地下钱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典当私募基金及p2p挤兑倒闭事件等给民众造成了巨大的金融财产损失这已与普惠金融的目标要求完全相背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亟待提高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急需完善

  浅析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普惠金融概念最早源于联合国20XX小额信贷国际年,彰显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等内涵,引入我国后很快进入国内理论研究的视野和政策实践范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使金融服务惠及所有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体,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体现了共享发展的新理念,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普惠金融在我国从理论到实践,需要不断深化,着力破解实践探索中出现的难题,并研究可行的解决对策。一、当前我国推进普惠金融面临的突出问题(一)金融服务覆盖不均衡,结构性排斥有待全面化解在各国普惠金融发展实践中,普遍都存在结构性排斥问题,我国突出表现为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发展滞后、农村金融服务缺失、中小融资难、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弱势群体受到金融排斥。近年来,我国小额信贷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市场化程度不够,发展深度不足,商业性机构发展不到位,公益性机构发展政策缺乏,成为我国建设普惠金融体系面临的突出问题。金融服务覆盖不均衡,呈现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农村大与中小大客户与小散客户的二元结构特征,而这种二元结构充分反映了我国现有金融体系存在的结构性排斥问题,即越是需要金融支持的主体,获得金融服务反而越困难。在政策激励不足的情况下,出于利润最大化的内在要求,商业性金融机构更青睐于大中型和城市优质客户,而不愿投向小散和低端客户,因此贫困地区更容易受到排斥。普惠金融应具有全面性、公平性和包容性特征,要使所有拥有金融需求的人都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使金融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群,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二)民间借贷与信用借贷并存,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有待根除民间借贷属于非正式金融,主要受地缘、血缘关系影响,受社交关系支配,受潜规则主导,与现代信用借贷截然相对。民间借贷在我

  国发展历史悠久,但负面影响也很明显,其无序地滋生蔓延势必影响现代信用借贷的正常发展,并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目前,我国许多农民只是在存取款时才与金融机构发生,通过贷款解决所需资金问题并非农民首选,而是更愿意选择非正式的民间借贷。从个体借款来源看,农民更倾向于向亲朋邻里借款,之后才是银行贷款,而部分农户甚至首选高利贷借款。这说明我国的普惠金融整体建设仍相当滞后,导致农民利用传

  统的以社交关系络为依托借钱的意识较强烈,而通过正式渠道、使用现代金融手段的意识不强。而这种情况在贫困地区表现更为明显,甚至民间高利贷在相当一部分贫困户中仍旧存在。由于高利贷存在利滚利等加重负担的滚雪球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贫困,而这是与现代金融发展相违背的。民间借贷对普惠金融的驱逐,本质上是一种选择性排斥,根源在于金融服务供给缺失和陈旧观念的影响。

  (三)输血型借贷主导而造血型借贷不足,金融供给侧导向有待改善

  科学合理的普惠金融制度不仅能授之以鱼,而且能授之以渔。当前,我国个体借贷的主要用途包括:首选购房和新建、修建房屋等安居型用途;其次是购买生产资料、扩大生产经营等财富增长型目的;最后是教育、医疗及婚丧嫁娶等生活型、应急型支出。城镇居民借款的主要用途是购买住房,而住房也是农村居民集中支付中的重要内容。此外,受传统观念及其他因素影响,近年来农村婚嫁费用急剧攀升,尤其是男方需要提供的彩礼费用居高不下,在很多地区甚至超过住房负担。在贫困地区,因彩礼高企而去借钱,进一步加深贫困的恶性循环现象同样较为突出。因此,对于生活困难群体,如何更好地发挥普惠金融的作用,引导增加生产型、造血型借贷,减少支出型、输血型借贷已成为当务之急。对此,在推进普惠金融、满足低收入群体金融服务需求过程中,需要从金融供给侧方面发挥调节功能,使普惠金融形成长期、可持续的机制;不是追求一次性的输血型短期效应,而是基于可持续的造血型长期效应。但当前,部分地区和机构在实践运作中,还存在非此即彼的简单化思维倾向,要么强调输血功能而将政策

  性救济和补助等同于普惠金融措施,要么强调造血功能而将有偿的市场化资金运作方式等同于普惠金融手段。事实上,普惠金融既不是单纯的政策性救济和补助,也不是完全的自由化市场措施,而是强调在正确理念指导下,在金融机构与受众之间建立起长期的信用合作关系,由此形成具可持续发展效应的长效机制。

  (四)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受到制约,逆向资金流动有待扭转首先,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受到制约。我国幅员辽阔,普惠金融需要覆盖的地域范围广大,而有些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受地理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较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维护成本较高,物理点布设依然存在较大困难,且实际造成了金融服务的空间性排斥。金融服务最难到达的地方往往也是地理空间障碍最大的地方。同时,通讯和络设备工具落后、匮乏,现代通信知识缺乏,现代金融知识有限且实际操作能力差,相关费用承担能力弱,这些因素又实际造成机会性排斥。在空间性排斥和机会性排斥的共同作用下,实质上制约着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其次,金融机构吸储多于放贷态势未变,逆向资金流动有待扭转。虽然近年来金融机构不断加强业务拓展,居民可选择金融服务的渠道有所增加,但总体看,面向金融服务普惠程度低,供给渠道仍显不足,借贷产品结构单一,贷款利率偏高,存在价格性排斥,导致借贷实际发生率不高。此外,金融服务人性化不足,信贷手续繁琐,贷款抵押品标准过高,实质造成条件性排斥。在主要依靠熟人担保而非财产性担保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范考量,采取的限制性措施较多,间接抑制了信贷的实际发生。而出于生活必需和应对风险的考虑,低收入群体更注重储蓄。因此,就弱势群体及其面对的金融服务而言,呈现明显的吸储多于放贷的格局,弱势群体存多借少进而产生相反的资金逆向流动。尤其在农村地区,大量

  积累资金流向非农领域,农村资金抽水机效应不同程度地存在,加剧了城市和农村间金融

  服务的供给失衡。可以说,条件性排斥因素是造成逆向资金流动现象的主要原因。

  (五)普惠金融目标群体意识不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有待健全

  虽然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金融结构对普惠金融发展高度重视,不断加大金融普惠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力度,但普惠金融主要的惠及目标群体老少边穷地区、小微散用户及特殊群体等主动使用金融手段的意愿不强烈,甚至存在较强的自我排斥问题。20XX年,对河南省农村金融服务状况的调查显示,农户贷款发生率只有.8%,从未申请过贷款的农户占比达37%其中40?49岁年龄段农村劳动力没有贷款经历的占比达46%普通民众对除基本储蓄业务之外的其他金融服务缺乏了解,对新业务不熟悉、接触少,对程序过繁、过多的金融服务业务存在畏难甚至拒斥心理。此外,民众金融风险意识普遍缺乏,盲目轻信、跟风从众等非理性行为较为突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建设滞后,亟待加强。由于个体在面向复杂的金融市场时面临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缺乏有效监管制度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情况下,普通民众容易被诱导或误导而采取不理性的金融行为,进而造成与自身承受能力不相称的重大损失。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措施,

  倡导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立法和监管,注重政策的一致性,

  提升信息的公开透明度,而这些措施既有利于克服民众对银行和整个金融体系的不信任感,也为普惠金融的实现铺平了道路。近年来,我国境内发生的金融消费者利益受损事件不断,并继续呈多发、频发态势,信息泄露、络欺诈、信用卡恶意套现等问题频出,地下钱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典当、私募基金及P2P挤兑倒闭事件等,给民众造成了巨大的金融财产损失,这已与普惠金融的目标要求完全相背,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亟待提高,

  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急需完善。二、破解普惠金融发展难题的着力点及对策(一)突出重点群体,提高普惠金融的精准度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及小微、大

  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者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也是推进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这些特殊群体的借贷要求大多具有小、散、多、急的特点,容易受到正规金融传统服务条款的排斥,而公益性小额信贷等又往往被忽视。因此,需要整合各类金融资源,持续扩大金融服务覆盖率,不断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突出重点群体,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及中小的金融服务供给,在注重均衡性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切实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拓宽金融服务供给渠道,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的互补作用,建立健全功能齐全、优势互补的普惠金融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信息档案系统,掌握需求特点,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加强公益性金融支持,使信贷投放更加精准。

  (二)突出基础性建设,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对于由地理可及性障碍引起的金融排斥,应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地在地理环境严重受限的地区,加强信在此基础上,扶持和引导农村金融机加大面向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三农资金投放,鼓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开展错位竞争和有序竞争,促进金融机构以合理成本和收益服务贫困地区、边远地区的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放活欠发达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金融市场。同时,建立健全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和行之有效的保障体系。(三)突出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辐射度金融创新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途径。充分借助互联和现代信息技术,市场和实际需求为导向,科学定位目标客户并细分业务,推出更多辐射度高的普惠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努力将多样化、入普惠金融体系中。联+普惠金融创新,询等服务的便捷性,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与互联、电

  信运营商等广泛开展宽领域、高水平、深层次的合作,创新服务模式、渠道和业务产品,借助互联技术和电信运营商等增强支付结算、资金融通等服务功能。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业务,促进商业性小额信贷和公益性小额信贷均衡发展,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与大型金融机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增加服务点。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无分支点银行业务。构在乡镇及村组扩面增点,延伸服务半径,多层次、多方面的金融需求主体全面纳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基础,积极推进互全面提升小额取现、账户转账和信息査充分发掘虚拟资源,精简业务流程手续,高质量地满足民众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在有效管控风险的

  构深化合作,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络优势与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的有机整合。适度加强对公益性小额信贷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普惠金融的作用。

  (四)突出政策导向,构建有效的普惠金融激励机制尽管我国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普惠金融扶持政策,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部分扶持政策由于地方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进等原因,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与发展普惠金融的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仍需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激励扶持政策,使之既符合金融追求赢利和防范风险的双重目标,又不偏离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现实需要。要强化金融供给侧政策导向,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财政补助等多种手段,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弱获得对象、造血型领域和公益性服务,促进普惠金融资金最大化集聚和利用。建立适当的风险补偿和转移机制及普惠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完善普惠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健全差别化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在普惠金融服务中有较大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完善责任共担机制,适当提高三农和小微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强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五)突出金融知识教育,提高广大受众的主动意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金融消费是典型的理性选择行为,消费主体需要进行相应的成本收益计算,因而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因此,

  应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金融知识水平,进而带动提高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如,俄罗斯制定了全国性金融扫盲5年计划,周期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计划资金为1.13亿美元,针对人群是小学到大学的学生和中低收入人群,目标是改善俄罗斯金融生态环境,提高民众金融行为的效率和民众共享普惠金融的水平。因此,立足我国实际,可通过宣传册、流动宣传车、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形式,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工作。立足老年人、残疾人、文化程度低的人群等,加大对其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等线下体验培训,不断提高金融创新产品对弱获得群体的辐射力。

  (六)突出风险防控,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目前,很多国家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都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我国在央行体制框架下已设置了相应机构,制定和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为适应金融消费市场的新变化,应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加大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尤其是针对我国银行业发展特点,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定价管理机制,严格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行为,加大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常态化工作,全力确保广大金融消费者能公平公正地享受金融服务。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弱获得群体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征信系统对普惠金融的服务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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