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14篇

时间:2022-11-26 08:25:09 来源:网友投稿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14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收益分配制度  第一条本社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14篇,供大家参考。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14篇

篇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收益分配制度

  第一条本社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二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5%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第三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3%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5%。

  第四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五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六条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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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社名称:***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三条本社住所:区**街道***村第四条本社原有xxx等xxx个社员,具体政策和收益分配权份额(旧称“股权”)详见本章程所附《股权清册》。现有xxx等xxx个社员,名单见本章程所附《社员名册》。第五条本社经市区农业农村局登记注册。经营期限为长期。第六条本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实行民主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本社以维护集体成员权益、实现共同富裕为宗旨,坚持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共享收益的原则。第七条本社的基本职能: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

  第八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社员、社员代表大会、社管会、社监会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于_年_月_日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全体社员(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本社的经营范围:合作社自有资产的管理、经营、实业投资、租赁服务、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其他以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十二条本社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社员身份确认第十三条本社社员身份确认基准日为年月日。(建议在2022年月日)本社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共确认社员人。(社员名单

  见本章程所附社员名单)基准日以后,社员身份的取得和丧失,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

  程规定。第十四条社员分为持股社员和非持股社员。第十五条本社共有持股社员xxx等人。具体政策和收益分

  配权份额详见本社《股权清册》。第十六条户籍在本社所在地且长期在本社所在地生产生

  活,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义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本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社社员:

  (一)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社社员的;(二)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三)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四)政策性移民落户的;(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六)如存在其他需要认定为社员的情形,可以经本人书面申请,由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十七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应当保留社员资格:(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的初级士官;(二)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三)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

  其他人员。(五)

  第十八条除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合作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本社社员资格。

  第十九条合作社应当编制社员名册,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下列人员丧失社员身份:(一)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二)已取得与本社没有隶属关系的其他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身份的;(三)自愿书面申请放弃社员身份的;(四)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五)

  第四章社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社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十八周岁以上并享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享有对本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三)享有本社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宅基地使用和各项福利的权利;持股社员还享有按照收益分配权份额取得分红的权利;(四)享有民主监督管理的权利;(五)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六)第二十二条社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二)执行本社各项决议;(三)关心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五)根据所持收益分配权份额份额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六)

  第五章收益分配权设置、性质与变动第二十三条本社收益分配权份额按资产的性质设经营性净资产股和资源性资产股。公益性净资产股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其中经营性资产股再分设人口股和农龄股(家庭股和人口股),人口股、农龄股(家庭股和人口股)占经营性资产股的比例各为50%.。第二十四条资源性资产股不得跨户继承、抵押、若该户自然消失或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该收益分配权份额收归合作社,并按原有权属在其村或组内自然扩散;若土地征(使)用,转化成经营性资产,可以组为单位按社员享有的收益分配权份额退出收益分配权份额提现。资源性资产收益分配权份额在承包期内,保持稳定不变。第二十五条经营性净资产收益分配权份额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可继承、抵押和转让。收益分配权份额继承、抵押和转让时,需经社管会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能否退出收益分配权份额提现,由社管会提出方案,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根据需要,经社员代表会议通过,按自愿原则,本社可以扩充收益分配权份额,扩充的收益分配权份额可抵押、转让。第二十六条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人后,本社向收益分配权份额持有人签发加盖本社印章的《市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

  社收益分配权证》(旧称“股权证”)。收益分配权证是对收益分配权份额持有人收益分配权份额的确认,收益分配权份额持有人必须认真保管,收益分配权份额持有人变更、收益分配权证遗失、收益分配权证所载份额发生变动的,都要及时按规定申请补办或变更。

  

篇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理事会职责

  一、召集、主持股东(代表)大会,并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三、拟订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和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四、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投资决策方案;五、制订本社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六、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及资产经营责任考核方案;七、制定联合社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八、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九、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十、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理事长职责

  一、主持联合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二、召集和主持联合社理事会、组织讨论和决定联合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提出报告。四、定期审阅联合社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五、签署批准联合社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六、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级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七、处理其他由理事会授权的事项。

  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联合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三、监督理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四、对理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联合社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联合社章程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理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五、提出临时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的建议;六、当理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联合社利益时,要求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七、股东(代表)大会赋予监事会的其他职权。八、监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档案管理制度

  一、农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须建立档案室,配置档案柜,要妥善保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资料、项目合同、财务合同等资料档案。同时配置必要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设施.

  二、农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每年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必须按内容分门别类,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同时,对清产核资结果、股东花名册、分红记录以及财务等档案,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三、档案保管必须实行专人管理,若遇人员变动,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档案资料严禁外借,如需查阅或复制,须经理事长同意,查阅手续、办理复制后方可。复印件须加盖股份经济联合社法人公章后带离。

  四、档案资料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销毁簿,报羊吼镇农经站批准,永乡镇农经站派人监督,按规定程序销毁。

  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股东大会职责

  一、通过、修改本社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决策、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五、审议、批准收益分配方案;六、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案及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办法;七、讨论审议本社的分立、合并、终止事项;八、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直系亲属不能被聘为本社财务主管人员。

  二、本社财务实行本社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制,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每年3月31日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财务报表。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财务收支必须经监事会审核签章后方可入账,重大财务事项必须接受监事会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财务预决算、重大开支项目和收益分配方案,须经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将结果向全体股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经监事会审查监督后,按季逐笔明细向股东公开,集体资产处置、量化分配等重大事项及时公开.

  四、健全费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理事长“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字,业务主管和财务人员对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完备,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合理的费用不予审批。

  财务审批权限。经营性支出在5000元以内和已有经批准的预算方案、合同、规定、决定的支出由理事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理事会研究同意,并需经监事会半数人员以上审核同意。

  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篇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政经分离”及财务管理工作办法

  为巩固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确保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体运行,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股民分享改革红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加强和规范全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政经分离”及财务管理工作办法。

  一、试行“政经分离”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

  县乡人民政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抓总的领导责任,各地一定要争取其高度重视;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责指导“政经分离”、财务管理、部审计、业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经管部门是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监督管理、财务人员培训、规范资产资源发包和财务公开等工作。

  (一)“政经分离”主要内容。通过村委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分设、资产分管、核算分立,全面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分账管理。主要包括事务分离,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行使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权;账户分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设银行账户、刻制公章;资产分管,所有集体资产登记在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由股份经济合作

  社统一运营管理,办公服务场所、教育、科技、文化等非经营性资产由村民委员会统一使用和管护,并按照属性移交村級债权债务;核算分离,村委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开建账,在国家未明确新的会计制度之前,均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二)实行“政经分离”过渡。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与同級村委会办理好资产资源移交手续,移交资产内容包括清查出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本办法公布之前已经以村委会为主体与他方签立的资产资源等经济合约仍然有效,要逐步规范过渡。自本通知公布后签立资产资源发包合同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使用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印章。

  (三)建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体。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有专负责社内日常工作;要对外悬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脾,社内各项规章制度上墙;要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与村委会共用办公设施,但必须区分性质。

  (四)加强集体资产保护。全资产资源登记、管理、使用、处置及定期清査制度,并建立台账。需平调、转移、转让租赁、拨等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时,要严格按照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履行表决程序;资产资源发包严格按照《xx市农村产权流转交

  易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制定本区域内合同发包规范和标准合同文本,开展问题合同清理和规范。

  二、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农村股经济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一)人员设置及职责。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业务由乡镇(街道)财政(经管)部门实行“双代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配备财会人员,目前在未有其它定之前,可与村委会财会人员交叉任职。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在所属乡镇(街道)财政(经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下,聘请第三方代理机构开展记账业务。(二)印章与账户管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印章主要包括: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印鉴章等;各种印章应“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非特殊原因只能办理个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收入都必须先繳入账户,所有支付业务原则上均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银行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三)财务预决算。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在年初制财务收支预算,提交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年终及时办理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提交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审定。强化预算约,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四)收入与费用管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和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开展生产经营服务、资产资源发包取得收益时统一开具《x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不得使用其他票据入账。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财务经费支出实行理事长、监事长、理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负责制,具体经费开支审批程序根据开支额度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研究决定。

  (五)固定资产与存货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扶贫投资形成的资产纳入固定资产,区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资产。固定资产损坏、报废、购置租赁等应按民主程序决策,并经乡镇经管部门审签。设立存货登记账簿,定期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每年年终开展一次社内资产清査工作。

  (六)盈余分配管理。盈余主要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入扣除费用之后的余额。分配顺序如下:1、弥补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前年度的亏损;2、提取公积金:3、提取公益金4、支付社员红利。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提取比例,原则上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可分配盈余的30%。社员红利的发放由各县(市、区)指导辖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七)会计档案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档案主要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账薄类、会计报表类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

  会计资料。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专柜,由专人管理,社内财会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一)加强财务公开。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社内财务的预决算、财务收支、权债务、资产资源处置、收益分配等,以及股东代表大会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按年公开,财务收支、权債务按季公开,资产资源处置及其它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公开时间均不得少于30日。(二)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处理,严禁账务混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要按章程对社内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街道)政(经管)部门要定期开展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政经分离”及财务检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政经分离”及财务检査。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及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篇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控制研究

  长期以来,由于受“一大二公”的影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享有的集体资产产权关系模糊,集体资产的决策权、监督权、收益权得不到很好体现,导致集体资产“人人有份,人人不问”,对集体经济兴衰的关切度不高。近几年来,在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强劲推动下,农村集体资产结构和人员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动,特别是土地征用之后,集体货币资产迅速增长。对这些资产如何增值,其收益如何分配,原有的集体成员(转居转业者)及外来农户如何享受,都引起了农民的极大关注,农民要求明晰自己在集体经济中的享有份额。因此,产权明晰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迅速在宁波市江北区得到推广,得到了广大农民的一致欢迎。股份制改革后,农民将视角更多地投向于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上,视集体经济为自己的后盾与靠山,希望每年的股份分红资金递增。而对许多村而言,土地征用以后集体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很大程度影响到其股份分红,这就需要对农村股份经济分配机制进行探讨、思索与实践,以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现状及特点

  江北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始于2001年,经过这些年的不断推进和发展,目前,已有73个村完成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2009年底,59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股份分红,分红资金达14094.2万元,占村级可用收入的86.01%。由此可见,要实行对农民的股份分红,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一是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2009年全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可用资金收入达到16467.65万元,比上年净增1593.22万元,增幅达10.79%,村均225.58万元。二是资产的构成和可支配收入的来源发生了变化。全区2009年固定资产117466.12万元,比上年102288.43万元增14.84%;发包、租赁收入12901.9万元,比上年的12144.21万元增6.24%,成为集体经济的主要来源和新的增长亮点。三是经济不平衡性凸显。全区已完成股份制改革的73个村中,可用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达52个,总收入为15209.2万元;50-100万元的有13个村,可用收入达978.26万元。其中可用收入高的村达1052.76万元,低的村仅为15.6万元,各村经济差距巨大。四是因村制宜的分配制度开始启动。已实施股份制改革的村,根据《章程》规定,实行按股分红。全区2009年度7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分红14094.2万元。应该说。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的发展与现有的实力,为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分红的分析

  江北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分红对象以安置补助费发放对象为准,每年按照一定的增长比例进行分红。到目前为止,大概三分之一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土地全部或绝大部分被征用,村级资产主要以货币资金为主,经营性资产较少,村级收益以融资收入为主。这些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收入单一,收益具有不可控制性,集体资产呈缩水状态,人员复杂涉及面广,分配对象及金额难以控制。而大部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土地部分或大部分被征用,货币资产已转化为标准厂房等经营性固定资产,村级收益主要由租赁收入为主,来源比较固定。剩余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其土地基本未被征用,村级收益低且不稳定。

  三、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分红存在的问题

  1、分红金额产生攀比现象由于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个新鲜事物,其股份分红跟股份制企业有着明显的区別,因此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分红方式和金额没有可比性。对股份经济合作社而言,其股份分红目前还无任何法律、政策规定,也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加上各合作社的人口构成、收入来源、资产情况不相同,决定了各合作社股份分红方案不具备可比性与连续性。同时由于各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的基本情况、收入金额及来源等情况不尽相同,部分村股份制改革为静态,部分村股份制改革为动态,部分村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部分村收入高且来源稳定,这些情况都影响着分红金额的高低。但受到周边村分红金额的影响和村民每年分红只增不减的思想,部分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的金额未能与本村收益挂钩,而是参照附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分红金额或是在前几年盈余分配的基础上保持一定幅度的递增,来确定本村的分红金额。在目前的分红模式下,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分红已出现水涨船高现象,部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分红金额已经远远超过年收入的50%,严重影响到集体经济的再发展。

  2、农民缺乏投资风险意识目前江北区实施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股权是集体无偿配置的,一般分为农龄股和劳力股。农龄股属于福利性质的,劳力股是根据村民成年后劳动的年数所定,其性质相当于按劳分配,给村民以前的劳动一种回报。因此,无论是农龄股还是劳力股,都带有明显的福利性质,对现有股东的股份所有权有了很大的限制,只有股份分红权能充分享受。正因为如此,加之他们的股东身份是刚刚从农民转化而来的,在思想意识上还带着集体资产经营只能赚不能亏的深刻烙印,因此根本没有投资风险意识,无法接受分红金额减少的事实。当然也有部分村民

  抱着不信任村干部的心态,担心自己的资产会“缩水”而其股权流转又受到限制,因此就想每年多拿点分红。

  3、分红资金过大影响集体经济再发展部分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开始实施股份制改革之前就已经以集体经济盈余分配的形式向村民每年发放资金,待股份制改革后,发放的对象和人数比之前增加不少,而迫于村民对分红资金每年增加的要求和与周边各村攀比的压力,股份制改革后分红的资金比以往增加了不少,甚至出现有些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可用收入减去日常支出,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之后,所剩资金已经难以用于股份分红,而不得不在量化的货币资产中采取预留分红资金的办法来进行分红。长此以往,不仅严重影响到集体经济的发展,而且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也将越来越少。

  四、完善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的建议

  1、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1)向村民灌输风险意识。股份分红与集体经济收人挂钩,打破以往只增不减的分红模式。虽说目前江北区的集体经济与股份制公司、企业不同,基本没有经营风险,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本靠厂房、土地收益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可能因城市建设进行拆迁,一旦失去厂房、土地等实物资产,集体经济也就没有了稳定的收入,直接影响到村民的分红。同时,随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不断完善,部分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可能逐步演变为按公司法规范、以股份制为产权形式的现代企业。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作、管理、分红等机制也必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将与其他股份制企业一样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村民的分红也将有增有减。因此,无论是城市化建设的推进还是股份制的进一步完善,都需要村民打破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分红只增不减的错误观念。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通过会议、学习、活动等多种形式,向村民灌输经营理念,培育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树立按其所持股份份额为限,依法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意识,更加客观、科学地看待股份分红。(:)因村制宜确定分红方案。根据目前江北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前景、收人情况,可以大体分为三类。其一是已经或是即将撤村建居的村。由于城市化进程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影响,对于近期内已经或是即将撤村建居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物资产随着村改居的推进变为货币资产,股份经济合作社没有了稳定的收入,而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不再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可以在提取一定的办公管理经费后,按照剩余净资产的5%~10%额度每年用于分红。其二是收入较高且

  来源稳定的村。逐步实现股金分红与当年的收入挂钩,每年股金分红的增幅不得超过可用收入增幅。具体的分红方案制定可如下操作:先由上级政府机关的内部审计机构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村级财务进行当年的绩效审计,使村民详细知晓一年来集体经济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明确集体可用收入基数。再在确立收入基数的基础上测算分配基数,按提取起一定比例的公益金、公积金和必要的风险基金之后,确定分红比例。其分配比例一般应控制在50%以内。然后股份分红方案报镇(街道)审核,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最后对股东代表会议通过的股份分红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其三是收入较低或是来源不稳的村。如果股份制改革前没有进行收益分配过的村,在股份制改革完成后的首次分红,金额尽量控制低。在以后的股份分红方案中提高风险基金的比例,以缓解收入下滑对股份分红的冲击。如果之前已经开始收益分配了,且股份分红已经或是有可能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可以在近几年的股份分红中不再递增,同时在股份分红方案中提取风险基金,预留部分分红资金。

  2、确保集体资产增值保值解决目前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问题的另一方法是在保持股份分红持续增加的前提下,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以集体经济的发展和集体资产的增值,来实现农民股份分红的年年增加。从江北区目前实施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济基础与发展现状来看,有两种类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困难:一种是原来的经济合作社没有一定数量的净资产和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来源,集体资产是由土地被绝大部分征用,靠土地征用补偿费形成的,这些村按照江北区土地征用补偿费处置的程序,其剩余的货币资产进行股份量化,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他们的先天缺陷就是原本缺乏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另一种是原来的经济合作社有一定数量的净资产和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来源,但随着土地的征用,其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来源(如厂房等)的基础被转化为货币资产,失去了原有的经济发展基础。从这两类村的现实情况看,其货币资产是比较富裕的,但有的村连村级发展留用地也转化为了货币资产,缺少发展的门路与空间。对这些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应根据本村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开发。一是自行开发。本村留有发展留用地的,可在村级集体经济能够承受的投资额度内,选择优良项目独立开发,努力获取最大收益,促进村级经济发展。二是合作开发。对比较大的项目,如资金、资源、精力等方面因素制约,可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以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报开发项目,允许其他企业共同参与开发。三是参与开发。本村已无发展留用地的,可积极寻求向外拓展渠道,寻找商机。如在区、镇开发园区内,投资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同时,对于所有股份经济合作社而言,要真正实现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要在于经营管理人员如何去创新、激发发展机制。根据各自发展的需要,积极尝试向外招聘专业管理人才,先参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个別项目管理,逐步转变村民对外来引进人才管理本村经济不放心的心态,让村民逐步接受。通过懂市场、懂经营、懂管理的人才引进和使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逐步与规范的股份制企业接轨。

  (责任编辑:李文斐)

  

  

篇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严守政策底线。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归成员集体所有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依据股份权能(即股权)归成员按份共有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成员股东以“股权证”中实有股份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二)严格规范程序。要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于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及至今后股权管理的全过程严格程序、依法操作、结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登记并向持股成员出具由市农业部门监制的记名股权证书作为享受收益分配、参与管理决策的凭证。(三)坚持民主决策。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股股份设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四)实施“一村一策”。各村(社区)要充分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各村、组按照自身的现实状况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村、组的资产量化、股权配置等细则再组织实施。

  

  二、资产量化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范围主要分为集体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土地资源。(一)集体经营性资产。根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集体经营性资产=短期投资+经济林木资产+长期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用于经营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农业资产,特别是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以及货币资金中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区分用于经营的和非经营的,将用于经营的部分量化为本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二)经营性土地资源。除依法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和已确权的林地以及公益性土地资源、福利性土地资源外其余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包括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及其他农用地,区分用于经营的和非经营的,将用于经营的部分作为经营性资源性资产,量化为本集体成员持有的份额获得收益后按股分红;(三)无经营性资产、经营性土地资源的可以采取虚拟股份的方式实行确股不确值按成员人数分配股数分配到人、落实到户作为将来股权量化的依据;(四)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公益性土地资源和福利性土地资源一般只登记产权建立台账制定保护性措施和正常运行管理办法。

  

  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对确定折股量化资产的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事项由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最终各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折股量化的资产总额和资源总量须报送镇审核备案。

  三、股权设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可以设集体股和成员股两大类股份其他股权设置可由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股权设置办法由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一)集体股。集体股的设置为了解决集体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责开支的需要。集体股是否设置及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施改革的村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集体股与成员股之间的比例设置集体股的份额原则上不能超过30%。设立集体股的由社员代表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集体行使股权集体股收益主要用于处理遗留问题、缴纳有关费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社区公益事业支出。也可以根据实施情况不设立集体股集体只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二)成员股。成员股是按集体资产净额的总值或一定比例折股量化由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股份可由人口股、农龄股、土地股等一项或多项构成。我市成员股原则上只设人口股实行一人一股即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分别按

  

  成员人数进行折股量化,确定每股金额和每份亩数,再计算每人和每户持有股数(份数)和份额(亩数)。

  (三)其他股权。有条件且有需要的地方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设置贡献股(卸任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军烈属、两参人员等)、扶贫救助股(智障、残疾、因病致贫、丧失劳动能力成员)、农龄股(国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前为集体资产资源的积累和维护做出了贡献承担了集体经济组织事业建设发展的有关费用)等股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口股和其他股种比例并在该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中明确其他股权享受的权益及应尽的义务等内容。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到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以家庭户为基本单位编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情况登记表及其汇总表。股份量化标准、量化结果等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张榜公布5天以上并留存工作照片结果报镇政府审核备案。

  四、股权管理股权设置后提倡静态管理采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的管理模式原则上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管理办法股权或份额保持稳定不变。股权管理主要包括股权证登记、股权证书发放、股权继承等。

  

  (一)股权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规范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做好农村集体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登记、变更等备案工作。

  (二)证书发放。以户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资源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的有效凭证。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对于子女分户的应协商达成股份分割协议并按规定程序对原户占有的股份进行分割收回原股权证书重新颁发股权证书。

  (三)股权继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股份或份额可以由家庭内部成员继承。原则上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法定程序继承股权;继承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享受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等权益,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或者转让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继承人的,被继承人所持有股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予以注销并纳入集体股份额内。原则上继承人凭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文书或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股权继承证明材料或股权继承司法裁判文件(含调解书),集体经济组织方可办理股权继承手续,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篇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建设,规范合作社运行机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关于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若干规定(试行)》、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京农发[2022]2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和发展股东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改革促发展、改革保稳定为根本目的。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建设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使各项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运行更加协调有序、民主制度进一步落实,充分调动农民股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改革发展共赢。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村级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第二章股东(代表)大会

  第三条股东代表资格

  (一)本股份合作社年满18周岁,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股东;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四)身体健康,有一定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股东代表的权利,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应提名推举担任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管理人员和股东代表:

  (一)政治素质差,思想觉悟低的;(二)受党纪处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年限内未撤销的;(三)违反计划生育、宅基地规划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四)违反信访条例、组织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五)处在缓刑、假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期间的;(六)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活动的;(七)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的;(八)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第五条股东代表选举(一)股东代表由股东户代表选举产生,并与股东签订授权代表书。任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相一致,可连选连任。(二)股东代表一般由5至15户股东推选一名代表,50户以下的可以采取户代表,100户以上的原则上不低于30人。第六条股东(代表)大会:是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二)审议批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三)审议批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四)审议批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股份调整方案;(五)审议批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六)审议批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七)决定修改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八)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七条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制度(一)股东(代表)大会会议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或其他理事主持。(二)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表决采取票决制或举手方式,股东(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所做决定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通过,并由通过人员签字认可。(四)结合每年“民主日”股东(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五)股东(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作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档案保存,保管期限为永久。

  第三章理事会第八条理事会: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成人员为奇数,人数不少于三人。理事任期与村两委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九条理事会对社区股份合作社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二)确定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的设置;(三)批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四)听取并审查经理的工作报告;(五)审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六)对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七)聘任或解聘企业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经理和财务主管;(八)决定对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经理、副经理和财务主管的奖惩;(九)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条理事会的选举(一)民主推荐。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应从股东的优秀人才中推荐,组成人员为奇数,人数不少于三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程序是:由村党支部负责召开股东(代表)大会,民主推荐理事会成员及理

  事长候选人。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尊重多数股东的意愿,确定预备人选,预备人选应多于应选人数,并将预备人选名单上报乡镇党委审批。

  (二)乡镇党委审批。乡镇党委对上报的理事会预备人选进行审核,对照任职条件、预备人选的产生方式进行把关,审批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正式选举。村党支部将乡镇党委审批的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选举,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并将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制度(一)理事会决议以投票或举手方式表决。每名理事有一票表决权。(二)理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三)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四)理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档案保存,保管期限为永久。第十二条理事长:是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议;(二)检查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和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理事长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较强的法制观念;

  

篇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一、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出资者分利。

  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收益分配情况,包括出资额、应享有公积金份额、政府部门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建立账户。

  三、本社从当年盈余中分别提取不低于15%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分别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转为社员出资和进行社员的培训、文化和生活福利事业,其中用于培训和文化建设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额60%。

  四、本社从当年盈余中分别提取不低于20%的风险金,存入风险基金账户,用于市场疲软农产品价格骤降或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时,补贴或救助社员恢复生产。

  五、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六、本社接受政府财政补助和他人捐赠形式的资产,依据法律和《章程》规定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员;但在本社因故解散、破产清算时,这部分资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社员(除另有规定或约定)。

  

  

篇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2022年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某某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根据《中共某某市委某某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某发[2022]某号)文件精神,结合某某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经营性资产,均属于本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三条本社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

  第四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某某镇人民政府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第五条会、监事会。

  本社设股东代表大会、董事

  第六条股东代表会议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中推荐选举产生,第一届股东代表由本届村村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过渡。股东代表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股东代表会议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通过、修改本社章程;2、选举、罢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4、审议、批准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方案,决定投资决策,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5、审议、批准收益分配方案;6、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八条股东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股东代表会议须有2/3以上股东代表出席才能召开。股东代表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第九条股东代表会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采取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股东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到会股东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第十条董事会实行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是股东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必须严格执行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对股东代表会议负责,接受监事会和本社股东的监督。(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责:1、召集、主持股东代表会议,并向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代表会议的决议;

  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8、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9、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10、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二)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代表大会和召集、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2、组织实施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3、负责处理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第十一条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第十二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董事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到会董事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第十三条监事会是本社常设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代表会议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股东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3、对董事会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监督职能,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4、定期审查本社财务,并向股东公布;

  5、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任

  6、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监事会可以向股东代表会议提出要求罢免不称职董事的建议。监事会应有2/3以上的监事参加方可举行。

  第十五条监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监事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长指定的其他监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监事会形成的决议须经到会监事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董事会应以效益为中心,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对本社资产的经营管理。董事会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采取独资经营、股份合作、租赁、拍卖、兼并等办法,进行资产经营活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八条董事会在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时,依法按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承租人收取承包(租)金。对有关工程项目的建设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本社负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未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得将集体资金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本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做经济担保。

  第二十条本社须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做好登记造册与归档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本社执行财政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制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二十二条本社财务实行委托代理制,会计核算委托某某镇村级会计业务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本社设报账员一名,负责报账工作,报账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受村两委、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影响。

  第二十三条本社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镇政府监督;

  财务收支情况经监事会审核后,按季逐笔逐项在村务公开栏明细公开,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同时做到资产、债权、债务、财务计划、经济合同、收益分配方案和股东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公开,接受股东监督。

  

篇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店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机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我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的能力,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机制。

  店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段彦明副组长:刘飞组员:段云亮毛士江段荣明杨亮明

  苏来存段云爱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

  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

  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染指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

  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壮大,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镇财政所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第七条根据《店坊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中,收益分配条款确定分配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贫困户或村民,

  由村委会及股份经济合作社给予受益分配,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四支队伍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通过执行。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监委会审批、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集体产业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贫困户优先列支。二是补充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监督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管理工作。第十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

  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店坊村委会

  2020年4月

  

  

篇十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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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xx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组织章程总那么………………………………………………………………1第一章:股民……………………………………………………2第二章:清产核资和股权权益…………………………………4第三章:股权的收益和流转……………………………………5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范围、履职规那么…………………7第五章:选举与罢免……………………………………………11第六章:附那么……………………………………………………14

  第二篇:xx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第一局部:组织机构第一章:组织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15第二章: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工资待遇、绩效考核和奖惩措施…………………………………………………17第三章:干部退休待遇实施方案…………………………………29第二局部:会议制度…………………………………………………32第一节:股民大会………………………………………………32第二节:股民代表大会…………………………………………34第三节:社委会成员会议………………………………………36第四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38第五节:联席会议………………………………………………39第三局部:经济管理第一章:资产管理制度…………………………………………42第二章:财会管理制度…………………………………………50第三章:下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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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局部:城市管理…………………………………………………67第一节:治保队管理……………………………………………67第二节:方案生育管理…………………………………………69第三节:城管队管理……………………………………………75第四节:消防巡查队管理………………………………………77第五节:城建报建队管理………………………………………80第六节:环卫、门卫、水电人员管理…………………………83第七节:合作医疗管理…………………………………………85第八节:非经营性物业管理……………………………………89第九节:农贸市场管理…………………………………………90第十节:步行街管理……………………………………………92第十一节:停车场管理…………………………………………93第十二节:其他管理〔出租屋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应急处置管理〕………………………94

  第五局部:社会保障………………………………………………101第六局部:人事管理………………………………………………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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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组织章程xx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组织章程

  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本社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突出抓好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搞好本单位的政治稳定、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保障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股民的合法权益,依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实际,依照?广东省农村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文本要求,经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社委员会讨论后并于××××年××月××日提交股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社源于人民公社体制时期的xx大队,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根底,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至城市化转制以前为xx区新市街xx经济联合社,xx区新市街xx第一〔二………十五〕经济合作社;2021年2月28日,因行政辖区转换,现为:xx区xx街xx经济联合社,xx区xx街xx第一〔二…………十五〕经济合作社。第三条本社现名全称为:广州市xx区xx街xx经济联合社;广州市xx区xx第一〔二…………十五〕经济合作社。名称缩写:xx联社;xx一社、xx二社………xx十五社。本社住所:广州市xx区xxxxx。第四条本社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构建和谐稳定、持续开展、整洁有序、保障有力、积极向上的社会、经济、城市、人文、精神的村社环境,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努力实现集体成员共同富裕。第五条本社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按照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要求,政治上保持和党、国家的政治要求高度一致;经济上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依法享有组织参与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当经济民事责任;城市管理上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为目标,营建良好的新型城中村城市管理环境;社会保障上以个人自愿和集体扶持的形式,开展医疗、养老等社会化保障;精神文明上坚持爱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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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主义和法纪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自觉抵抗邪教、毒品等不良思想和物质的诱惑,构建文明和谐的村居人文环境。

  第一章股民第六条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实事求是〞的原那么,以2001年1月1日施行的?xx经济联合社股份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手册?为依据,在城中村股份制改制中拥有本社原始配股份额的人员是本社股民。按照2002年1月1日实行的?xx经济联合社股份章程?第四章关于股份配置规定和计算方法,在最近一次配股后并经“一刀切断〞确认的原始股,或后续经“生不增、死不减〞、“迁入不增、迁出不减〞的方法引起原始股拥有人的变更,截止2021年12月31日至,xx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所设的股份数〔1,xxxx,640万股〕中,对应拥有其中股份所有权的人员即为股民。第七条原始配股的界定原那么原始配股遵守2002年1月1日执行的?xx经济联合社股份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手册?明确的“一刀切断〞、“生不增、死不减〞、“迁入不增、迁出不减〞的固化和流转原那么由1970年1月1日后至2001年12月31日止曾具有xx经济联合社户口又参加过经济社集体劳动、尽过股民义务,现在生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配股:〔一〕到2001年止取得城中村转制农转非户口的xx经济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1970年1月1日后至1993年12月31日止,属征地招工或农转非迁出的人员。〔三〕1994年1月1日后,属征地农转非迁出的人员。〔四〕女知青与本社属农业户口的男方结婚,户口已迁出本社的人员。〔五〕19790年1月1日后,原本社农业户口而顶职迁出的人员。〔六〕1970年1月1日后,原本社农业户口因读中学或大学而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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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迁到学校的人员。〔七〕户籍属本社的现役军人和1970年1月1日后复员退伍户

  口已迁回本社的人员。〔八〕1970年1月1日后调到新市镇政府或属下企业工作,户口

  已迁出本联合社的人员。〔九〕除以上1—8点所述之外的人员,一律不配股。

  第八条原始股固化配置方法按照有力保障城中村转制原农民待遇股民利益,同时兼顾2002年1月1日之前的历次转制非农民待遇股民利益的原那么,在原“xx经济合作股份公司〞配股的根底上,遵照20012年1月1日调整股份固化计算的方法,经认定的股份固化计算方法如下:〔1〕凡原来股份数按照原“xx经济合作股份公司〞章程规定不能递增的股民,按原持股数乘以10倍为新的配股数。〔2〕按照原来股份数按照原“xx经济合作股份公司〞章程规定有资格每2年递增股数的股民,所持股数乘以10倍为新的配股数。〔3〕外地或外村女青年嫁入本村〔社〕与男青年结婚,到2001年12月31日止已取得xx村中村转制农转非户口的,根据原配股原那么先配12股后乘以10倍为新的配股数。〔4〕具有本联合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所生育的子女〔违反计生条例的除外〕在200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城中村转制户口的,根据原配股原那么,先配1股后在乘以10倍为新的配股数。〔5〕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具有城中村转制农转非户口而且符合劳动力年龄范围〔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配150股为联合社股民新的配股数。第九条股民成分按照城中村转制改造阶段和时间的不同,分为完整意义股民和非完整意义股民2种。按照第八条原始股配置固化方法中明确的第2、3、4、5种情况取得原始股配额的股民是完整意义股民,其他是非完整意义股民。第十条股民权利本社的一切事物固有及其建设开展及所带来的利益归属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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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全体股民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享有公民权利之外,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按照组织章程规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年满18周岁的完整意义股民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使表决权;

  〔二〕享有本社城市管理建设、社会保障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成果,按照股份份额获得经济开展收益;

  〔三〕享有经济工程管理中,如土地商铺使用权租赁、筹资酬劳、基建承包等事项的公开竟招投标活动中,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四〕享有围绕本社全面管理建设活动事项,参与群策群力、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第十一条股民义务全体股民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履行公民义务之外,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按照组织章程规定,需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抗资本主义自由化和无政府主义思想的侵蚀,维护党、国家和集体组织的领导权威;〔二〕自觉遵守本社组织章程、经营管理方案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促进本社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执行社委会、股民代表大会、股民大会的会议决议,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三〕抵抗和举报邪教组织、犯罪团伙、分裂国家和反党反社会分子在本社活动或盘踞;〔四〕按其所持股份份额依法承当相应的经营风险;〔五〕按规定缴纳税费以及其他各项规费;〔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章:清产核资和股权权益第十二条本社所有的资产包括:〔一〕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岭〕、荒地等自然资源;原农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二〕本社依法投资或筹劳所形成的建(构)筑物、机电设备、农田水利设施、旅游设施、乡村道路、林木与其购置的交通、通讯、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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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科学、文化、播送、电视、卫生、体育等设施及设备资产。〔三〕本社投资兴办或者出资购置、兼并的企业的资产。〔四〕本社与有关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按照协议及实际出资形

  成的资产中所占有的份额。〔五〕本社利用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所获得的承包金、租金、

  股金分红、土地流转收益,国家征地补偿费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费中属于集体所得局部,以及集体资产处置、产权变更所获得的收入。

  〔六〕本社及其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七〕本社及其企业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存货等资产。〔八〕本社及其企业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九〕本社及其企业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助、捐赠的财物和国家无偿拨款、补贴、减免税赋等形成的资产。〔十〕依法属于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第十三条本社清产核资至2021年12月31日止,资产总额为577,585,858.10元,负债总额为元,净资产总额为324,333,250.40元。共设股份数1,524,640万股。

  第十四条股权权益说明〔一〕本社土地属国家所有,集体享有使用权,一律不得折值入股。如今后国家征收,除青苗补偿款归属于青苗所有者外,其他补偿一律归本社集体所有。〔二〕本社可量化净资产按全部量化折股,全局部配到个人,不设集体股。第十五条本社以2001年发放股权证书为准,作为股民身份证明。股民凭股权证书领取股份分红。股权证书不得抵押或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或损毁,应及时向本社社委会申请补办。

  第三章:股权的收益和流转第十六条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的经营效益按照公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结算,按照会计员编制的财务报告,经股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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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审核后,进行股权收益分配。第十七条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当年经营管理收益的纯利

  润,按照规定提留20%做为公积金和福利基金,其余局部全部按股分配,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截流。确需提高提留比例的,必须征得全体股民同意,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股权只能在股民的直系亲属内流转,但股民成分不随股份数转变而改变。因继承原因得到的股权,按照自然人等额数量,接收被继承人的股民成分,享受被继承人人的股民成分权益。

  第十九条股权流转必须经股民代表大会以上会议〔含股民代表大会〕集体确认前方可生效。未经过集体确认的股权一律视为无效股权,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股权人自己承当。

  第二十条股权权益的处分〔一〕股民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恶意拒绝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义务和xx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股民义务的,没收其股份配额,取消股民身份,对应的股份分红转入本社的公积金和福利基金。〔二〕股民因触犯刑法,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分的违法犯罪,在羁押服刑期间、负案在逃不享受股份分红,应得局部转入本社的公积金和福利基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失去股民资格,政治权利恢复的同时恢复股民资格。被处以无期徒刑以上的股民,永久性取消股民资格,所持有的股份配额自动灭失。〔三〕股民参加邪教、反党、反社会组织,从发现之日起,取消股民资格,应得股份分红转入本社的公积金和福利基金,待相关部门确认其已脱离邪教、反党、反社会组织一年后,个人保证不再参加,提出恢复申请,经股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恢复其股民资格,资格恢复之日开始计算股份分红。〔四〕违反?治安管理处分法?以及省、市、区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的股民,按照所受行政拘留严重程度,扣发当年股份分红,行政拘留1日以上的扣发当年股份分红20%,累计每超过一天增加扣发2%,当年股份分红扣完为止。吸毒的股民在未彻底戒毒期间,扣发50%的股份分红,其余应得转入公积金和福利基金。〔五〕拒绝履行兵役义务,恶意逃避服兵役的股民,没收2年的股份分红,应得局部转入本社公积金和福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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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因触犯?婚姻法?规定而造成与配偶〔已实施方案生育结扎〕离婚的过错股民,取消其股民资格,其股份配额归其配偶和子女享有。

  〔七〕违反方案生育政策,按有关方案生育管理规定执行处分。〔八〕其他未明确的关于股权权益的处置工程内容,可通过股民代表大会讨论增补处置措施。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范围、履职规那么第二十一条本社设股民大会、股民代表会议、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监事会。第二十二条股民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股民代表会议是其常设机构,股民大会由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完整意义股民组成;股民代表会议由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完整意义股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凡涉及股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提交股民大会讨论或股民代表大会决定。第二十三条股民大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审议、通过和修改本社章程;〔二〕审议、决定1/10以上有选举权股民提出异议的股民代表会议〔经济社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三〕决定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及集体资产处置事宜;〔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章程规定应由股民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五〕经1/10以上有选举权的股民提议,可以临时召开股民大会。第二十四条本经济合作社的股民大会由社委会召集,每年不少于一次。股民大会由具有选举权的股民过半数参加,所做决定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五条股民代表由本经济合作社股民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或推选方式选举产生,参加经济联合社委员会组织召开的股民代表会议,履行以下职责:〔一〕审议和修改章程之外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在本单位股民大会闭会期间,参与本经济合作社重大事务研究,经社委会同意可以参与本经济合作社的重大事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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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涉及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投资、借贷、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事项;

  〔四〕审议开展规划及业务经营方案;〔五〕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六〕审议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七〕审议经济合作社和经济联合社委员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八〕审核社委会、监事会成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酬谢告;〔九〕审议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的人选、资格和任期;〔十〕审议、决定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组织章程未明确、情况特殊的公民是否具备本社股民资格;〔十一〕审议、决定股份配置或认购、宅基地分配和其他涉及股民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方案;〔十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组织章程规定其他由股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第二十六条股民代表会议由经济联合社委员会组织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股民代表会议由本社2/3以上的股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股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公示5天;1/10以上有选举权的股民提出异议的,提交股民大会重新表决。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60日内临时召开股民代表会议:〔一〕1/3以上股民代表提议;〔二〕监事会提议;〔三〕经济联合社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应上述要求,经济联合社委员会在60日内没有正当理由不主持召开临时股民代表会议的,监事会可在之后30日内主持临时召开的股民代表会议。第二十八条股民大会、股民代表会议均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第二十九条经济合作社委员会〔简称社委会〕是本社的常务决策和管理机构,由5人组成,设社长1名,副社长1名,委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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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委会成员由按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社长主持社委会的工作。社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社长委托或指定的副社长主持工作。

  第三十条社委会成员须是本社完整意义股民,年龄在18周岁至55〔女〕或60〔男〕周岁,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且政治素质好,有相应经营管理能力,

  第三十一条社委会履行以下职责:〔一〕筹备召开股民大会、股民代表会议〔由经济联合社委员会承办〕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决议;〔二〕经济联合社委员会起草经济开展规划、业务经营方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股民代表会议审议;〔三〕经济联合社社委会起草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股民代表会议审议;〔四〕决定涉及金额审批权限〔按照经营管理方案规定的执行〕的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具体事项;〔五〕管理资产和财务,保障财产平安;〔六〕提名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及所属经济实体负责人的人选,决定聘任或解聘本社其他工作人员;〔七〕签订承〔发〕包合同,监督、催促承包者履行合同;〔八〕答复处理监事会或股民代表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九〕拟订本社章程修改草案和其他规章制度草案;〔十〕履行股民大会、股民代表会议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二条社长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并主持社委会会议;〔二〕组织实施股民代表会议〔经济联合社社长〕、股民大会〔经济合作社社长〕和其委员会通过的决定,并检查决定实施情况;〔三〕代表本社委会定期向股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四〕代表本社签订协议、合同;〔五〕本社章程规定决定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三条社委会会议由全体社委出席〔特殊情况可例外〕;有1/3以上社委提议的,可临时召开社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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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委会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实名制〞,所作决定须经社委会与会社委的过半数赞成票通过;在赞成和反对票相等时,社长在听取各种意见后有权决定。

  社委会实行会议记录制度。社委会的会议记录应完整准确,并由与会者签名,存档备查。

  社委会成员对社委会的决策承当相应责任。社委会的决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本章程、股民代表会议决议,致使本社受到重大经济损失的,由赞成决策的社委承当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村务监督委员会〔简称监事会〕是由股民大会选举产生的内部监督机构,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其任期与社委会相同。社委会成员、财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应当回避,不得参加同级监事会。

  主任负责其活动的组织召集工作。第三十五条监事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检查监督社委会执行股民代表会议、股民大会的决议;〔二〕检查监督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财务活动,并于每月5日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行使财务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不合理开支否决权;〔三〕检查监督集体资产的经营、招投标、出租、流转等各项经济活动及合同事务;〔四〕列席社委会会议,反映本社股民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五〕提议并在必要时按本章程的规定临时召开股民代表会议;〔六〕协助街道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部门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工作;〔七〕向股民代表会议做民主理财监督工作报告;〔八〕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三十六条监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可根据内容和需要邀请社委会成员和局部股民参加。监事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组织章程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权限干扰决策机构、执行机构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建立会议签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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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形成的意见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委员签字确认。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可以向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会议提出罢免不称职的社委会成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建议。

  第三十八条社委、委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须遵循以下准那么:〔一〕遵守本章程,办事公正,尽职尽责,维护本社及股民的合法权益;〔二〕依法保守本社商业秘密;〔三〕不从事与本社业务相竞争的活动;〔四〕不得侵占、挪用本社及股民的资产;〔五〕不得擅自将本社资金借贷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六〕不得擅自将本社资产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债务担保;〔七〕不得将本社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八〕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章程规定其他应遵守的准那么。

  第五章选举与罢免第三十九条本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那么,遵从上级党政机关的部署,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由股民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社委会、监事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规随意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本社社委会、监事会成员。第四十条本社换届选举工作在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的指导下,由xx村党总支监督实施。第四十一条社委会、监事会的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7名共9人组成,由xx村党总支主持并由上一届股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时公布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社委会、监事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选举委员会成员缺乏7人的,所缺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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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及时补足。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社委会、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第四十二条本社年满18周岁的完整意义股民按规定登记确认后,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十三条社委会、监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可由1/10以上有选举权的本社股民联名向xx村党总支提名,经xx村党总支初步审查提交给选举委员会表决后,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予以登记确认。

  第四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社股民,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登记为换届的选民或者候选人:

  〔一〕无法行使选举权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因长期外出或者其他事由,经通知未在选举前规定日期参与或委托办理登记的;〔三〕在选举日未回本社参加选举又未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第四十五条本社股民代表、社委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选举的,须经上级政府批准且一般不超过半年。第四十六条本社社委会、监事会与股民代表同时选举,得票前八名的候选人中选为社委会、监事会和股民代表。其中,得票前三名的依次中选社委会社长、监事会主任、社委会副社长,得票4-6名的为社委会成员,得票7、8名的为监事会成员,除得票排名第8名的为非股民代表,其余的为本社股民代表。中选后的股民代表〔共105人〕召开第一次股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经济联合社委员会、经济联合社监事会,得票前三名的依次中选经济联合社社委会社长、监事会主任、社委会副社长,得票4-6名的为社委会成员,得票7、8名的为监事会成员。第四十七条社委会、监事会和股民代表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社委会、监事会和股民代表候选人:一、违反方案生育法律法规超方案生育未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不满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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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处以管制以上刑法,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三、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察、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四、外出不能回来工作的,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第四十九条本社股民代表、社委会、监事会成员在任期内需要个别调整或出现缺额时,依照规定应当及时补选。第五十条选举投票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确认。第五十一条上一届社委会、监事会应当在换届选举10个工作日前将公章、证明书、机构代码证、财务账目统一交由xx村党总支暂时保管,在换届选举结束后新一届社委会、监事会产生后七个工作日内,由xx村党总支在新一届社委会、监事会的第一次会议上,将暂时保管的公章、证明书、机构代码证、财务账目统一按规定移交给新一届社委会、监事会。不办理移交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二条本社〔联社、合作社〕1/5以上有选举权的股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不称职的社委会、监事会成员,但应领先书面向xx村党总支提出罢免动议请求,写明罢免理由。由党总支及时报街道组织审核处理。第五十三条罢免动议经街道核查属实成立的,社委会应当在收到罢免动议案60日内组织召开股民大会进行表决。罢免案须经1/2以上到会人员表决通过,方可有效。社委会逾期不组织召开会议的,由监事会代为组织召开。监事会逾期不组织召开的,在街道指导监督下由xx村党总支负责组织召开。罢免结果应当及时报街道备案。第五十四条股民大会在讨论对社委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动议时,提出者应当到会作出说明并答复有关询问,被提出罢免的人有权出席会议进行申辩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第五十五条社委会、监事会成员和股民代表因故辞职,应当书面提出。社委会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接受其辞职的,并于5日内公告并报街道备案。

  第六章附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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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经街道审核,于××××年××月××日由股民大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并报区农林局〔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五十七条修改本章程,须由社委会或者1/10以上有选举权的股民联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经股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再由社委会起草修改方案,提交股民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在执行中假设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为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进行修改。

  第二篇:经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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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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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189号令,以下简称“省189号令〞〕的规定,结合xx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一系列措施要求,现将?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修订如下:

  第一局部:组织机构第一章:组织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按照省189号令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村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规定,xx村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社委会在xx街道党工委和xx村党总支的领导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接受xx区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xx街道办事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xx街道监察室作为街道办事处内设农村行政主管职能科室,负责对xx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效劳,并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一〕xx村党总支基于xx村转制全体党员设立的xx村党总支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其成员的选举和任期按照党章执行。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开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xx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股民〔股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的事情,由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支持和保证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开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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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负责村、社干部和下设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方案生育工作。〔7〕完成上级组织赋予的其他任务。〔二〕xx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经xx村转制居民民主选举产生的xx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是依法实施自主经营和管理的组织者,其成员的任期以选举中明确的任期为准。其主要职责:〔1〕经营管理属于本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2〕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3〕管理上级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4〕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5〕为本组织成员提供效劳。〔6〕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7〕协助上级政府部门完成赋予的其他任务。〔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的规定,xx经济联合社、各经济合作社平行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的产生与社委会成员选举产生的方法一样,任期同步。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街道纪工委的指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对党员大会和股民〔股民代表〕会议负责,履行以下职责:〔1〕监督xx村党总支和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股民大会和股民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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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形成决议的执行情况。〔2〕监督村〔社〕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全

  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过程,对xx村党总支和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的重大事项,催促其改正纠正。

  〔3〕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4〕监督村务财务管理情况。〔5〕监督村〔社〕级集体经济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情况。〔6〕监督村〔社〕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7〕受办本村〔社〕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股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民代表联名要求罢免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事宜。〔8〕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xx村党总支和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反映村〔社〕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协助配合其搞好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9〕认真完成由股民〔股民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授权的其它事项。〔10〕协助上级党政监督部门完成赋予的其他任务。〔四〕三者之间的关系xx村党总支是党在农村基层的组织,是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是xx村转制居民民主自治组织,是经营管理的组织者;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监督组织,是保障广阔股民和基层普通党员合法权益的代理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工资待遇、绩效考评和奖惩措施

  一、xx村党总支〔按照上级党组织文件,另行明确〕二、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一〕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经济联合社委员会和各经济合作社委员会均设委员5名,其中社长1名,副社长1名,委员3名。〔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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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联合社社长、经济合作社社长为本单位的法人代表。其岗位职责:〔1〕负责筹备、召集主持组织召开股民〔股民代表〕、社委会会议,组织执行会议决议,并代表社委会向股民〔股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社委会集思广益、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近、中、远期经济开展规划。〔3〕组织社委会经营管理属于本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资金,并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舆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4〕代表本单位依法组织签订合同、协议、证明、凭证等法律效应文书,并相应承当法人代表责任。〔5〕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保障规章制度的落实。〔6〕加强对村务、财务管理,有效化解本单位内部矛盾,促进本单位进行三个〔物质、精神、政治〕文明建设,履行村务、财务公开义务。〔7〕受办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社委会对履职尽责不好的单位或个人依规进行处理。〔8〕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副社长是社长的工作助手,对经社委会研究分配的工作负主管责任,对社长授权处置事项负有与社长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当社长任期内无法履行职责期间,经股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可由经济联合社副社长、经济合作社副社长代为履行职权,至社长任满为止。社委会其他委员对社委会负责,对经社委会研究分配的工作负主管责任,对社长授权处置事项负有与社长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三〕工资待遇表1:经济联合社委员会成员工资待遇

  职务

  根本工资

  职务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津贴

  合计〔元〕

  社长250035002500

  550

  副社长

  2500

  3000

  2300

  550

  6909740690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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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250025002000

  550

  表2:经济合作社工资待遇

  6908240

  职务

  根本工职务补交通费通讯费综合津合计

  资

  贴

  补贴补贴

  贴〔元〕

  社长副社长委员

  26402640

  15005001300500

  6905330

  5905030

  800

  800

  〔四〕绩效考评对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的绩效考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那么,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力求做到科学、全面、准确。1.考评内容:考评内容包括班子集体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干部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两局部。班子集体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包括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建设、廉政勤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等6个方面,共设100分。干部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班子集体考评情况综合评定。

  〔1〕经济建设方面〔10分〕

  工程

  内

  考集体经济工

  作目标落实情况

  经济建设方面〔10分〕

  分值

  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增加且及时有效化解本级债务

  的得3分,与去年持平的得2分,递减的不得分。3

  制容定集体经济开展规划且执行情况好得2分,未

  制定或未执行的不得分

  2

  完成街道办事处分解下达的经济指标得2分,一

  般的得分,差的不得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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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占3分,好的得3分,较好

  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3

  表3:经济建设方面考评〔2〕社会事业方面〔50分〕表4:社会事业方面考评

  工程

  社会事业方面〔50分〕

  分

  值

  方案生育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人口和方案生育政策措2

  工作〔10〕施情况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

  考

  得分

  方案容生育宣传教育情况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2

  得1分,差的不得分

  方案生育优质效劳、奖励扶助制度落实情况占2分,2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人口出生率及“四术〞’落实情况占2分,好的得2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情况等占2分,好的得2分,2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及时化解民事纠纷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2得分社会治安稳定,无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得2分,2社会治安发生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的不得分;综合治理无重大平安生产事故的得2分,发生重大平安生产2〔10〕事故的不得分无越级和违法上访的得2分,发生越级和违法上访2的不得分

  无重大疫情发生和蔓延的得2分,发生的不得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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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好教育、文化、卫生等系统建设的得5分,一般的5得2分,差的不得分

  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3差的不得分

  道路环境建设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2根底设施差的不得分建设〔15〕排污水利建设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2

  差的不得分

  根底设施维护占3分,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3差的不得分

  社会保障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落实情况占10分,村民合作医1

  情况

  疗参保率到达100%的得10分,100%~80%得80

  〔15〕分,80%~60%得6分,60%~50%得3分,50%

  以低下保不户得、分五。保户、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救助5

  政策、扶贫工程、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等占5分,好

  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不得分

  〔3〕廉政勤政方面〔15分〕。表5:廉政勤政方面考评

  工程

  廉政勤政方面〔15分〕

  落实廉政责任情况占5分,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3

  分内,差的不得分

  分值5

  村内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等占5分,好的得5分,

  廉考政勤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

  5

  政方面〔15〕

  村干部落容实廉洁自律和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占3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3

  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占2分,好的得2分,

  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2

  〔4〕精神文明建设〔10分〕表6: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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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

  精神文明建设〔10分〕

  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建立发挥作用情况占2

  分内,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分,差的不得分

  分值2

  考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占2分,容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分,差的不得分

  2

  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科技文化知识普及、群众性精神方面文明创立、文体娱乐活动开展情况占2分,好的得22〔10〕分,一般的得分,差的不得分

  移风易俗、转变村风村貌及参与新农村建设情况占2

  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分,差的不得分

  2

  文明家庭、文明村社建设情况等占2分,好的得2分,

  一般的得分,差的不得分。

  2

  〔5〕民主政治建设〔12分〕。表7:民主政治建设方面

  工程

  民主政治建设〔12分〕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法规决定意见等情况占5

  内分,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不得分

  分值5

  民考主政

  治建设

  社委会班子工作制度、议事协调制度、重大村务议事

  决务策公制开容度制、度民等主民评主议管制理度、民、财主务决管策理、民制主度监、督村制务度、建财

  方面立落实情况占5分,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

  5

  〔12〕差的不得分

  班子团结、协作情况等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

  的得分,差的不得分。

  2

  〔6〕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3分〕。能按时高质量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重要任务的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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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2.考评方法按照xx区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的决定?〔云委发〔2007〕14号〕的要求,xx街党工委、办事处对xx经济联合社、各经济合作社委员会需承当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城管责任和社保责任进行定期检查考评。

  对社委会的考评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上级政府部门针对性考核和民主广泛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平时考核注重专项,年终考核侧重总体综合,平时考核结合日常性工作进行,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12月份进行;上级政府部门考核注重任务目标的完成,民主广泛评议侧重群众的认可。

  对社委会班子和个人考评中,将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和不少于20%股民群众的意见。考核后由街道纪工委形成考评意见,按照“双报告〞制度,逐级报告备案。考评意见转xx股民〔股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办组,经大会通过,形成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做为社委会单位和成员工作的绩效标准,与单位等级评定和个人奖惩挂钩。

  〔五〕奖惩措施奖惩原那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单位正职负全责〞的要求,对照岗位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奖励和惩办。1.奖励对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精神奖励为辅的原那么。奖金数额计算方法:将单位年度经济建设方面设置的见利奖和超利奖做为总基数1,将考评结果得分换算成百分比,两者之积,为奖金数额。奖金数额最高不得超出本单位股民当年分红收入的30倍〔另设专项奖的除外〕。见利奖和超利奖:经济社长奖金〔征地补偿款、土地转让补偿、以及房屋变卖等集体的资产补偿收入不作为股民分配利润提成社长奖金〕:按见利奖和超利奖二级计算,见利奖按当年股民分配利润分别提取,200万以下奖30000元,200万~300万奖33000元,300万~400万元奖37000元,400万~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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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奖40000元,500~600万奖43000元,超利奖按

  当年股民分配利润比上年增收局部提取5%,二项提成奖作为正、副

  社长每人当年奖金。

  2.惩办

  对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的惩办坚持惩前毖后、治

  病救人的原那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的处理。分组织行政处理和法律处置2种形式。

  〔1〕组织行政处理

  组织处理是指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的成员在未触发刑

  法的情况下,有组织内部对其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理。

  在处理中,

  主要对成员追究首问和失职责任。

  ①首问责任: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社长作为单位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的全面建设和对应的考评结果负全责,承当首问责任。

  ②失职责任:社委会成员对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要求,对不认真履

  职尽责的,造成重大事故、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重大集体经济损失

  或股民个人权益严重受损、对下属管理对象失察或放任自流造成严重

  后果、工作中因违反规定或人为成心徇私舞弊等行为实施失职追究。

  对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诫

  勉谈话、歇职、引咎辞职和动议罢免;是中共党员的,还要依照党章

  增加党纪处分。

  警告、诫勉谈话由街道纪工委提出,街道党工委批准即可实施;

  歇职以上的处理按照街道纪工委提出意见,交由股民代表会议讨论通

  过,经街道党工委审议批准后,由股民大会表决实施。

  被处理的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有2次申诉的权力:一是在股民代

  表会议上可以进行申诉,与会股民代表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后,仍认为

  需要进行处理的,由股民代表大会将会议讨论结果书面上报街道党工

  委;二是在街道党工委审议过程中,被处理当事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

  递交申诉材料,街道党工委综合分析情况后,将处理意见反应股民代

  表大会;仍需处理的,须提交股民大会进行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最

  终决定。

  经济联合社、各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警

  告、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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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年度综合考评缺乏50分的或者连续2年考评分缺乏60分的;②资产管理中违规处理合同工程占本单位总合同数30%以上的;③资金管理中非主观人为造本钱单位集体利益损失累计数超过本单位年度总收益的8%或单笔造成工程总收益30%的;④资金管理中主观人为造成集体利益损失10000元以上的;⑤在履行政治责任中,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后果的;⑥在履行城市管理责任中,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后果的;⑦在履行社会保障责任中,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涉及到本单位居民数30%以上的;⑧民意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或民主评议中,群众认可单项比例缺乏30%的;⑨其他出现严重错误的行为。经济联合社、各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歇职、引咎辞职和动议罢免处理:①年度综合考评缺乏30分且连续3年考评分缺乏50分的;②资产管理中违规处理合同工程占本单位总合同数60%以上的;③资金管理中非主观人为造本钱单位集体利益损失累计数超过本单位年度总收益的20%或单笔造成损失占工程总收益60%的;④资金管理中主观人为造成集体利益损失100000元以上的;⑤在履行政治责任中,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⑥在履行城市管理责任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后果的;⑦在履行社会保障责任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后果,涉及到本单位居民数60%以上的;⑧民意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或民主评议中,群众认可单项比例缺乏10%的;⑨其他出现重大错误的行为。〔2〕法律处置当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触犯到国家的法律法规时,有国家司法部门进行处置,在此不累述。为维护法律处置的权威,当组织行政处理与法律处置有冲突时,采用法律处置;法律处置后,可补充进行组织行政处理;触犯刑法的,必须补充对应进行组织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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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街道街道纪工委的指导下,独立行使监督职权,为本单位全体股民负责,向股民大会报告。〔一〕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均设委员3人〔股民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2/3〕,其中,主任1人〔必须是股民代表〕、委员2人。〔二〕岗位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是村务监督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和负责人。要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经常开展监督活动,明确监督事项,落实监督分工,提高监督实效。其主要岗位职责:1.组织开展对上级党政机关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对照社委会考评的6个方面内容,查找本单位社委会班子和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存在的缺乏。2.组织开展对村务民主决策情况的监督。重点对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村集体经济工程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资产处置、资源承包租赁和处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社〕级重大事务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的情况实行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3.组织开展对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重点对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效进行审查。对有疑问的事项,催促社委会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4.组织开展对本单位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重点对财务收支事项进行审查,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开发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5.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工程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工程建设工程从立项、招投标、施工、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全过程实施监督,重点对本单位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是否存在工程拆分招标、社委会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是否参与工程的投标或承包以及招投标结果是否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6.组织开展对社委会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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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坚持法定工作日制度,除组织开展好村务监督日常工作外,其余时间参与街道组织的“驻点联系群众〞、“领导接访日〞等相关工作和开展民情走访等活动。其他委员每周在单位工作时间原那么上不少于2天。

  〔三〕工资待遇表8:经济联合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待遇

  职务

  根本工职务补交通费通讯费综合津合计

  资

  贴

  补贴补贴

  贴〔元〕

  主任250025002000550委员表9: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待遇

  6901500

  82401500

  职务

  根本工职务补交通费通讯费综合津合计

  资

  贴

  补贴补贴

  贴〔元〕

  主任164010001300500

  5905030

  委员

  800

  800

  〔四〕绩效考评

  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考评以目标责任考评为主,日常工

  作考勤为辅的原那么进行。

  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由街道纪工委为各单位的村务监督委员

  会下达年度村务监督目标值,采用每季书面汇报、年终总结考核的形

  式进行考评。

  目标值分一般目标和特殊目标2种,一般目标适用经济联合社和

  各经济合作社,特殊目标针对具体单位而设。

  表10: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目标值

  序号

  目标值

  分数

  1

  党组织、社委会以及本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20

  2

  矛盾化解有效,无越级访、集体访现象,无群体性事件

  10

  3群众社会保障覆盖率高

  20

  4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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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经营活动程序标准

  10

  6精神文明建设良好

  10

  7城市管理整洁、有序

  10

  8村务监督工作在民主评议中满意率到达95%以上

  10

  考评的时间安排、方法和组织程序等与社委会成员考核方法一样。

  〔五〕奖惩措施

  1.奖励:按照社委会奖励方法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奖金数额

  原那么上和本单位社委会副职持平。

  2.惩办

  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惩办原那么和社委会的惩办原那么一样,

  但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分性质与社委会明显不一样,属于民间自

  治组织,不适用政府部门组织行政处理,因此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

  员因错处理实施中,参照对社委会的处分种类,有警告、诫勉谈话、

  歇职、引咎辞职和动议罢免五种。警告、诫勉谈话由街道纪工委批准,

  街道监察室实施;歇职以上的处理按照街道纪工委提出意见,交由股

  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股民大会表决实施。

  被处理的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有2次申诉的权力:一是在股民代

  表会议上可以进行申诉,与会股民代表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后,仍认为

  需要进行处理的,由股民代表大会将会议讨论结果书面上报街道纪工

  委备案后,交股民大会表决实施;二是在街道纪工委备案后,股民大

  会召开前,被处理当事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申诉材料,街道纪工

  委综合分析情况后,将处理意见反应股民代表大会。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警告、诫勉谈话处理:

  ①年度综合考评目标值完成缺乏50分的或者连续2年目标值完

  成缺乏60分的;

  ②监督事项的参予率缺乏50%的;

  ③因主观因素造成矛盾化解不及时,出现非法上省、上京越级访、

  集体访现象,或发生可预见性群体性事件的;

  ④因监督不到位的,本单位出现严重政治、经济、方案生育、“两

  违〞、治安、环境污染等问题的;

  ⑤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及时造成红牌警比例超过30%以上或

  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率缺乏50%的,或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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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细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严重不相符的;⑥民意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或民主评议中,群众认可单项

  比例缺乏30%的;⑦其他出现严重错误的行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歇职、引咎辞职和动

  议罢免处理:①年度综合考评目标值完成缺乏30分的或者连续2年目标值完

  成缺乏50分的;②监督事项的参予率缺乏30%的;③因主观因素造成矛盾化解不及时,出现非法上省、上京越级访、

  集体访现象,或发生可预见性群体性事件的,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④因监督不到位的,本单位出现重大政治、经济、方案生育、“两

  违〞、治安、环境污染等问题的;⑤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及时造成红牌警比例超过60%以上或

  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率缺乏30%的,或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明细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不相符的;

  ⑥民意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或民主评议中,群众认可单项比例缺乏60%的;

  ⑦其他出现重大错误的行为。当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触犯到国家的法律法规时,由国家司法部门进行处置,在此不累述。为维护法律处置的权威,当组织行政处理与法律处置有冲突时,采用法律处置;法律处置后,可补充进行组织行政处理;触犯刑法的,必须补充对应进行组织行政处理。

  第三章:xx经济合作社社长、社委、联社〔公司、原村委会〕集体企业干部、成员〔股民代表退休待

  遇实施方案为加强和完善xx经济合作社社长、社委、联合社〔公司、原村委会〕集体企业干部、成员〔股民〕代表退休待遇的工作,参照?xx经济联合社〔公司、原村委会〕干部退休待遇方案?,特制定xx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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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社社长、社委、联合社〔公司、原村委会〕集体企业干部〔以下简称村属集体企业干部〕、成员〔股民〕代表退休待遇方案。

  具体如下:第一条、担任过xx经济合作社社长、社委、村属集体企业干部、成员〔股民〕代表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除在联社下属公司、企业、部门及经济社到达退休年限当年的12月31日前仍在职领取集体工资补贴、奖金的人员到次年才可享受本退休待遇外〕,且具有城中村转制农转非户口或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后征地农转非户口的人员,均按本方案规定享受退休待遇;经济合作社社长、社委由各经济合作社发放退休金,村属集体企业干部、成员〔股民〕代表由联社发放退休金。第二条、本规定的经济合作社社长〔包括原生产队队长、政治指导员和分公司经理〕,村属集体企业干部〔包括原村大队属下的厂、场、企业负责人〕,经济合作社社委〔包括原生产队的队委、妇委和分公司的委员〕,联社〔公司〕成员〔股民〕代表〔包括原村民代表、公司股民代表〕,除联社〔公司〕成员〔股民〕代表外,以上其他人员身份由身份核定小组核定。第三条、干龄是指经济合作社社长和村属集体企业干部任职年限,以年为单位。经济合作社社长和村属集体企业干部退休按各人干龄长短分别享受不同级别的退休待遇。第四条、经济合作社社长退休级别及待遇标准:一、连续干龄在二十五年〔含二十五年〕以上的为一级,按本经济合作社当年现职社长见利奖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的100%计发退休金。二、连续干龄在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不满二十五年的为二级,按当年现职社长见利奖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的90%计发退休金。三、连续干龄在十年〔含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为三级,按当年现职社长见利奖百分之二十的80%计发退休金。四、断续干龄累计在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的为四级,按当年现职社长见利奖百分之二十的70%计发退休金。五、断续干龄累计在十年〔含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为五级,按当年现职社长见利奖百分之二十的60%计发退休金。六、断续干龄不满十年的,一次性按当年现职社长见利奖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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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二十的100%领取退休金。第五条、村属集体企业干部退休级别及待遇标准:村属集体企业干部的退休级别参照经济合作社社长的退休级别,

  按当年1-15经济合作社的见利奖平均数的百分之二十对照退休的级别多少为标准发退休金。

  第六条、经济合作社社委的退休待遇标准:经济合作社社委任职期累计不满十年的,一次性领取3000元退休金;任职期累计在十年〔含十年〕以上的,一次性领取6000元退休金。第七条、联社〔公司〕成员〔股民〕代表的退休待遇标准:联社〔公司〕成员〔股民〕代表任职期累计不满十年的,一次性领取4000元退休金;任职期累计在十年〔含十年〕以上的,一次性领取8000元退休金。第八条、其他规定: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均须办理退休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身份核定小组核定,由联社备案,可享受退休干部待遇;在同一届任职期间,同一经济合作社或联社〔公司〕内任职多项职务〔如有经济合作社社长兼任社委、联社〔公司〕干部兼任村属集体企业干部〕的,只能按其中最高的一项职务领取退休待遇。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经济合作社社长,在退休当年12月31日后留用三个月协助有关工作,待遇按当年现职社长的工资补贴及综合津贴的标准领取。三、违反党纪、国法,受组织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职务或违反政纪、法纪被劳教、判刑者,不得享受退休或离任补贴待遇。本方案经联社成员〔股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自二○一三年六月一日起执行,如遇与本方案相抵触的,均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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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第二局部会议制度xx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作为基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广东省189号令的规定和市、区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应当定期组织召开股民大会、股民代表大会、社委会以及其他关于村社事务的专项会议。

  第一节:股民大会股民大会是xx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一〕会议形成有效决议的必备条件1.参加人数要求:股民大会应当有本组织具有选举权的股民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2.决议形成人数要求:所作决定应当经与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以上2个必备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形成有效的会议决议。〔二〕会议议事的范围按照广东省189号令的规定“凡涉及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大会讨论决定〞要求,结合市、区上级机关和部门的相关措施,股民大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1.本单位管理经营方式的变革。股民资格确定、股权变更以及股民的权利和义务调整等事关股民直接利益的重要事项。3.土地使用权的永久性变更事项。4.本单位不动产投资建设、不动产年度综合折旧率提取低于6%以下或将不动产折价转让的事项。5.审议年度经济方案。重点审议年度收支预算方案,年度收支预算方案包括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基建投资、经营收支、公益福利开支、收益分配等内容。6.审议表决重大合同。重大合同主要是指涉及以下6种情况的合同:①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单次交易额到达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②土地面积5亩以上〔含5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的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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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④合同标的金额达50万元/首年以上〔含50万元〕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

  ⑤合同期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

  ⑥未达上述条件,10%以上的股民强烈要求进入会议审议表决。7.审议重大经费开支和接待费追加。单笔消耗性经费开支在1万元以上的;单项投资10万元以上以及综合累计投资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召开股民大会审议表决。在年度收支预算中已安排的接待费额度使用完毕后,再次追加额度时必须召开股民大会审议表决。8.审议表决关于现任社委会成员资格变更问题。股民大会审议表决的其他事项,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委会所作决定由异议,需要通过股民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的事项。10.应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对难以由社委会独立表决的事项。〔三〕会议的主持股民大会一般由社委会主持承办,每年因组织一次。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与社委会出现矛盾,经xx街道办事处协调无果时,也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代为主持,所作决议同等有效。〔四〕会议决议的执行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股民大会所作的决议为集体经济组织最终决议,其权力由社委会依法执行,全体股民需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决议的权威。〔五〕会议的纪录和备案股民大会的会议情况要依据当时的条件,尽可能比拟全面地记录会议的全过程,通常要有影视频资料和文字记录资料,重要会议情况保存10年以上,重大会议情况或解决重要矛盾的会议情况要保存20年以上。会议情况保存由会议主持方负责。如遇私自修改会议记录,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节:股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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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xx经济联合社为协调各经济合作社各项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成立以各经济合作社的股民代表为根底的股民代表大会。

  〔一〕会议形成有效决议的必备条件1.参加人数要求:股民代表大会应当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成员参加。2.决议形成人数要求:所作决定应当经与会人员的2/3以上通过。以上2个必备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形成有效的会议决议。〔二〕会议议事的范围按照广东省189号令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具体事项的表决,可以通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要求,结合市、区上级机关和部门的相关措施,股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股民资格确定、股权变更以及股民的权利和义务调整等事关股民直接利益的重要事项。2.本单位不动产投资建设、不动产年度综合折旧率提取低于6%以下或将不动产折价转让的事项。3.审议年度经济方案和社委会任期审计。重点审议年度收支预算方案,年度收支预算方案包括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基建投资、经营收支、公益福利开支、收益分配等内容。4.审议表决重大合同。重大合同主要是指涉及以下6种情况的合同:①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单次交易额到达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②土地面积5亩以上〔含5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的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④合同标的金额达50万元/首年以上〔含50万元〕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⑤合同期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⑥未达上述条件,10%以上的股民强烈要求进入会议审议表决。5.审议重大经费开支和接待费追加。单笔消耗性经费开支在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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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元以上的;单项投资10万元以上以及综合累计投资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召开股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在年度收支预算中已安排的接待费额度使用完毕后,再次追加额度时必须召开股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股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其他事项,以及经济联合社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单位社委会所作决定由异议,需要通过股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的事项。

  7.应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对难以由社委会独立表决的事项。股民代表大会与股民大会相比拟。在议事范围上少了3条〔股民大会议事范围的第1、3、8条〕,所作的决议与股民大会的法律效益一样。假设股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决议有50%以上的股民提出异议,那么要将该会议决议作为意向,交股民大会审议表决。〔三〕会议的主持股民代表大会一般由联合社社委会主持承办,每年不少于2次。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与社委会出现矛盾,经xx街道办事处协调无果时,也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代为主持,所作决议同等有效。〔四〕会议决议的执行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股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决议由社委会依法执行,全体股民应共同遵守,并积极维护决议的权威。〔五〕会议的纪录和备案股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要依据当时的条件,尽可能比拟全面地记录会议的全过程,通常要有影视频资料和文字记录资料,重要会议情况保存10年以上,重大会议情况或解决重要矛盾的会议情况要保存20年以上。会议情况保存由会议主持方负责。如遇私自修改会议记录,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节:社委会成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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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社委会成员会议是指xx经济联合社与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的会议,是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本单位经营管理等事务的会议,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执行机构。

  〔一〕会议形成有效决议的必备条件社委会成员会议召开的与会人员不做限制,但所做决定必须经过过半数的成员同意,才能形成会议决议。〔二〕会议议事的范围社委会成员会议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执行机构,其会议讨论决定的重点是如何贯彻执行股民大会、股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决议,以及在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授权范围内完成经营管理工作。社委会成员会议议事范围主要包括: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措施,方案安排工作。股民大会和股民代表大会会议,并就会议议题和相关情况的说明资料,以便于股民和股民代表进行讨论表决。3.集体处置不动产年度综合折旧率提取高于6%以上的事项。4.编制年度经济方案。按照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进行经营管理。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重大合同相关的情况,包括经营方案、招投标方式以及合同赔偿补偿等具体条款内容。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授权,组织开展一般合同和经营工程的经营活动。一般合同和经营工程主要是指按照区农林局要求不需要上区“三资〞交易所交易的工程,主要包括以下5种情况的合同:①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单次交易额到达10万元以下上的〔含10万元〕。②土地面积5亩以下〔含5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含3000平方米〕的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④合同标的金额达50万元/首年以下〔含50万元〕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⑤合同期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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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上述合同工程必须上社区交易站进行公开交易。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经费开支和接待费追加

  情况说明,并对经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授权允许社委会成员会议讨论决定的单笔消耗性经费开支在1万元以下的;单项投资10万元以下以及综合累计投资50万以下的工程进行经营管理。

  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关于现任社委会成员资格变更问题的情况说明。

  9.提交因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委会所作决定有异议,并需要由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时的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城管责任和社保责任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安排工作。

  11.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和工作。〔三〕会议的主持社委会成员会议一般由社委会正职组织召开,受正职委托也可由副职代为召开,每月不少于2次。〔四〕会议决议的执行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社委会成员会议所做会议决议,全体社委会成员需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并按照会议研究的责任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并相应承当主办、主管和首问责任。〔五〕会议的纪录和备案会议情况要依据当时的条件,尽可能比拟全面地记录会议的全过程,通常要有影视频资料和文字记录资料,重要会议情况保存10年以上,重大会议情况或解决重要矛盾的会议情况要保存20年以上。会议情况保存由会议主持方负责。如遇私自修改会议记录,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是指xx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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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xx经济联合社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各经济合作社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之间是平行关系,经济联合社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业务上对经济合作社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指导。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街道纪工委的指导帮助下,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对各自单位的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负责。其委员会成员会议主要是对照职责针对村务监督的具体事项开展集体讨论研究。

  〔一〕会议形成有效决议的必备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召开的与会人员不做限制,但所做决定必须经过2/3以上的成员同意,才能形成会议决议。〔二〕会议议事的范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机构,其会议讨论决定的重点是监督社委会集体班子和个人的行为是否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履职尽责。讨论的内容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根本一致,不再详述。〔三〕会议的主持成员会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组织召开。〔四〕会议决议的执行当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社委会集体班子和个人在履职尽责中存在偏差,及时与其沟通,反应会议决议情况;社委会集体班子或个人能够及时纠正偏差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得干扰干预社委会的工作,如不能够纠正偏差的,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向街道纪工委汇报情况,在街道纪工委的主持下,沟通双方共同解决,必要时将双方的不同意交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五〕会议的纪录和备案会议情况要依据当时的条件,尽可能比拟全面地记录会议的全过程,通常要有影视频资料和文字记录资料,重要会议情况保存10年以上,重大会议情况或解决重要矛盾的会议情况要保存20年以上。会议情况保存由会议主持方负责。如遇私自修改会议记录,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节:联席会议xx村党总支会议、股民大会、股民代表大会、经济联合社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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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合作社委员会成员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之间有一定的交叉,主要有几种情况:

  一是党总支和经济联合社委员会成员会议交叉的“两委会〞;二是经济联合社、各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会议和本单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的“协调会〞;三是增加本经济合作社的股民代表的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会议“社委扩大会〞。

  〔一〕“两委会〞“两委会〞是基层党组织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领导核心作用的表达,是社委会享受独立进行经济活动自主权同时又处在党的领导下的具体表现形式。会议通常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受书记委托副书记也可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会议。“两委会〞通常对要在会议上集体研究的事项,应在各自的专题会议上形成会议决议或者会议意向,然后双方成员围绕各自的观点和意向进行表述,经集体研究后,达成一致会议意见。

  按照街道党工委关于?xx经济联合社班子议事规那么?要求,“两委会〞的议事范围有:

  〔1〕执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指示要求;落实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所布置任务等。

  〔2〕经济联合社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方案外的财务开支、联社集体的开支。

  〔3〕日常开支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4〕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确实定及事项变更。〔5〕工程投资活动。〔6〕所有以经济联合社名义签订的合同,以及经济联合社下属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7〕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开展留用地的开发利用、城中村改造或“三旧改造〞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8〕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含干部薪酬、奖励金〕。〔9〕资产处置以及债务的核销。〔10〕人事调整,经济联社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待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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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等。〔11〕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12〕其它需要班子会议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1〕联合社班子会议由党总支成员、联合社社委会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班子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主持;经党总支书记同意也可由联合社社长或党总支副书记召集主持,各成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召开。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由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2〕班子会议一般应邀请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有关同志参加。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重要议题内容,一般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属通气性质的问题,可以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2〕班子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参加会议人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说明态度,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在党总支书记和联合社社长一致同意的前提下,赞成人数超过到会班子成员人数一半以上,决议方为有效。

  〔3〕对意见分歧比拟大、难以形成决议的事项,召集人根据情况暂缓讨论,可报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指导,提出协调解决意见,也可进一步酝酿,待意见根本统一后再提交以后的班子会议进行研究。

  〔4〕班子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凡会议讨论的所有问题不管意见有无分歧,也无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均不得外传,谁泄露谁负责。

  〔5〕班子会议形成的决议,会议召集人应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班子成员传达。

  〔6〕班子会议形成的决议,如有必要,可召开有关会议或张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证决议的顺利实施。

  〔7〕班子会议要有专人负责记录,把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议题、内容、讨论情况、领导意见及议决事项等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和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要做到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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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1〕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班子会议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存,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那么,必须认真抓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不得推诿、拖拉。如执行中发现新问题须及时提交班子会议讨论,不得自行改变。

  〔3〕班子成员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会议召集人反应。会议召集人应抓好决定、决议的催促检查工作,确保决定、决议落到实处。

  〔二〕“协调会〞“协调会〞是指经济联合社、各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会议和本单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就监督事项双方进行沟通协调说明情况的会议。会议通常由社委会承办,会议议题主要是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村务监督的事项进行说明解释,会议不形成决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社委会所做的解释说明,独立进行表决,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的要求进行处置。〔三〕“社委扩大会〞所谓的“社委扩大会〞是指增加了本经济合作社的股民代表的经济合作社委员会成员会议。由于各经济合作社具体情况不一样,该会议不做硬性要求,各经济合作社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一具体事情增加本经济合作社的股民代表,会同社委会成员一起讨论决定,其会议效力等同于社委会成员会议。会议的议事规那么和要求由社委会成员和与会股民代表在事前约定好,中途不得随意修改,所作决定需与会者共同遵守和维护。

  第三局部经济管理第一章: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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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第一节: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包括集体物业租赁、土地流转、大额固定资产购置或转让、借贷、投资、合作及其他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展经济活动签订的合同。所有合同必须以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开展和利益为前提,合同签订后要设立专人专项监督和管理。订立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广东省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符合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和合同签订的程序,同时符合区、街道规划的总体要求,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做到公平、公正、合法。一、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一〕合同工程、名称、数量、面积、范围、质量、地点、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费〔租金〕计付方式、生产经营方式。〔二〕当事人提供的物资、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及应承当的其他义务。〔三〕当事人应交纳的税金、农副产品订购任务、承包款〔物〕和各项提留款项,承包工程的房屋、仓库、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的折旧费。〔四〕当事人增加投入,增添设施,提高地力或生产力的奖励规定,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五〕对当事人丢荒、破坏耕地和设备,实行掠夺性经营或非法经营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处理方法。〔六〕违约责任、风险责任处理方法。〔七〕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经营方式应采取资产抵押或其他担保方式进行承包租赁经营。〔八〕合同终止后的财产移交、清算方法。〔九〕解决争议方法及人民法院的管辖事项。〔十〕双方认为必须明确的其他事项,如涉及合同期间征地条款的,征地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合同约定处理。二、合同签订的程序签订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程序和步骤〔共11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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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一〕拟定合同方案:社委会成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即将组织物业出租的工程拟制经营管理预案〔即合同方案〕,并在本组织公告栏或显眼的公共场所张贴公示7日以上,存照附档,有条件的可做公证附档,方案必须明确标的物的位置、面积、范围、期限、金额和用途等,同时必须符合所签订各类合同的根本条款。

  〔二〕会议表决:公示期限届满后,依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表决程序召开相关会议〔股民大会、股民代表大会、社委会或社委扩大会〕,对合同方案进行表决,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备案。

  〔三〕立项申请:会议表决通过后90日内向街道提交立项申请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集体资产交易立项申请表?;2.?表决情况记录表?;3.?公示情况报告表?;4.?集体资产交易方案?;5.交易合同样本;6.标的物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7.交易所需的其它资料。街道办监察室在接收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立项申请表?上明确承接该宗业务的交易平台和信息发布的范围。民主表决通过后,90日内未提交立项申请的,原表决结果不再接受为有效材料。需要继续申请交易的,应当将原交易方案及合同样本重新进行民主表决。〔四〕委托受理:委托方〔物业单位〕向区交易中心/经济联合社交易站〔以下统称“交易机构〞〕申请进场交易,按规定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1.申请立项所提交的全部资料;2.委托方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xx社区交易站对委托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公平性以及交易权限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交易机构应将理由清楚告知委托方,尤其需要到区“三资〞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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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交易的要主动告知。符合以下交易条件的需要上区“三资〞交易中心进行交易:〔1〕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单次交易额到达

  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2〕土地面积5亩以上〔含5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3〕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的集体物业

  〔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4〕合同标的金额达50万元/首年以上〔含50万元〕的集体建

  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

  〔5〕合同期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的出租。

  〔6〕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按照交易分级标准属于由经济联合社交易站自行组织交易的集体资产,认为有需要由区交易中心组织交易的,可以向街道监察室申请提交给区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7〕未达上述交易标准,股民强烈要求进入区交易中心交易的。社区交易站不得擅自受理当属区“三资〞交易中心交易范围的合同工程。〔五〕交易规那么交易机构自受理交易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委托工程的?交易规那么?及其附件等交易文件,并提交委托方审核确认。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可采用现场竞价、书面报价或其他有利于竞争的方式确定竞得标的者,具体按以下原那么确定:1.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在该意向方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前提下,可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签约。2.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以价高者得的原那么确定竞得标的者,成交价须不低于底价。3.假设竞投人的价格与条件均相同的,一般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但交易方案对竞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交易方案的规定执行。〔六〕信息发布:?交易规那么?经委托方书面确认后,交易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区“三资〞管理平台、区、街门户网站等渠道同步发布交易信息,委托方也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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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在本单位公告栏进行公告,信息公告期不得少于7天。公告的内容包括:

  1.交易工程名称;2.交易工程根本概况;3.报名人资格条件;4.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5.保证金交纳方式;6.交易时间、地点和交易方式;7.联系方式和联系人;8.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交易信息一经发布,委托方不得擅自变更公告的内容和条件,未经街道监察室同意不得撤回交易。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委托方可以按照公告的约定,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期限应当不少于7天。未在公告中明确延长信息公告期限的,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止,委托方可选择变更交易条件,并按本方法的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七〕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按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机构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签收?交易规那么?等交易文件。意向方应按公告或?交易规那么?的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期间由受委托交易的主办机构进行集中管理,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交易标的额的30%,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在该宗交易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不能成功竞得者一次性不计息全额退回保证金;竞得方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划转到交易委托方账户转为合同履约金。〔八〕组织交易:交易机构按照?交易规那么?的具体规定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成功后,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无竞投人或交易失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申请重新发布公告或按本方法规定重新申请交易。〔九〕结果公示:成交确认后,交易机构应及时将交易结果在原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委托方也同步在本社区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交易结果公示内容包括:1.交易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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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竞得人;3.交易时间及成交价格;4.公示期限;5.投诉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十〕合同签订: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到交易机构签订交易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交易条件作实质性修改,并由交易机构审核。交易合同各提交一份给街道“三资〞机构和交易机构备案。假设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的原因,没有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或未按合同规定交付合同价款的,视为放弃交易,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按?交易规那么?的规定和有关法律规定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资料归档:交易结束后,交易机构对每一宗集体资产交易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案。并及时将交易资料报街道监察室备案。三、合同文本签订的要求〔一〕合同应由法人代表亲自签订。对方为自然人的,要在正式合同的骑缝处签名,并在签名上盖指模。签订各方要在合同上盖骑缝章。〔二〕合同原件一式四份,签订双方各留存一份,街道监察室备案存档一份,本单位财务人员留存一份作为收付款依据。〔三〕所有合同要使用区农林局标准的合同文本,主要条款需要修改时,要经街道司法所协助,报街道监察室备案。四、合同的转让、变更、续约〔一〕合同的转让:在原合同主要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经合同甲方〔物业所属的单位〕同意,该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转让,但在转让前,双方必须清理好原合同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并经街道监察室备案,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并上传到“三资〞平台。〔二〕合同的变更:合同条款原那么上不允许变更,假设因乙方提出变更条件确实合理,甲方〔物业所属的单位〕要组织召开社委会讨论,并提交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可进行变更,变更事项并报街道监察室备案。未经正规程序而私自变更合同的,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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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经济损失的,应由变更合同当事人承当责任,并要追回或赔偿集体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合同的续约:合同届满续约,必须按照合同签订的程序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约。

  五、合同管理中的监督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合同管理监督主要是指合同签订过程中监督和合同执行情况监督。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监督重点在于交易过程监督,合同交易时,应由xx社区交易站按照规定提前3天〔以告知书签发为准〕通知邀请物业单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局部股民或股民代表、街道监察室工作人员到场见证监督,xx社区交易站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交易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街道监察室全程监督指导社区交易站进行公开招投标。合同执行中的监督重点是由街道监察室对物业单位合同执行中对合同进行的转让、变更等情况的监督。监督方式主要是审查备案和催促物业单位按照程序进行民主表决。六、合同档案管理必须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台账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民主监督,标准合同档案,定期在公告栏公布合同台账。合同管理台账复印件报街道“三资〞管理机构备案存查。终止或注销的合同资料保存期限应与会计档案的保存10年以上,重大合同保存时间20年。七、其他事项各单位在合同管理中,不得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如因合同问题引发纠纷或群体性上访等事件,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节:集体经济组织的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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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资产2种。有形资产具体有公共道路、给水排污设施、供电设施、电讯网络设施、公共建设场所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建筑外墙宣传功能等,无形资产主要有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以及所属单位名称的使用权、名誉权、商标等。

  一、有形非营利性资产管理措施〔一〕公共道路管理经济联合社是村属公共道路的管理主体,负有管理、维护的责任。

  xx村内公共道路的建设统一纳入xx区市政交通建设范围,自行投资建设的公共道路产权归属建设投资方,使用权归公共所有。

  xx经济联合社对村属公共道路依法享有管理权。包括公共道路通行调度权、道路范围内的卫生整治权以及维护期间的道路封闭权等。

  〔1〕公共道路通行调度权当公共道路因交通事故或秩序、街边乱摆卖、车辆乱停放等情况影响到道路交通时,xx经济联合社有权进行道路交通指挥疏导、秩序维护和整治。〔2〕公共道路卫生整治权为维护公共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对在公共道路上肆意倾倒垃圾废物的行为,xx经济联合社有权对其进行责令纠正。〔3〕公共道路的封闭权为搞好公共道路维护,xx经济联合社有权对需要维护的公共道路进行封闭施工。〔二〕公共局部的给水排污设施经济联合社是给水排污设施公共局部的管理主体,负有管理、维护的责任。1.公共局部的给水排污设施建设xx村内公共局部的给水排污设施建设统一纳入xx区市政工程建设范围,自行投资建设的给水排污设施产权归属建设投资方,使用权归公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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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共局部的给水排污设施的管理权xx经济联合社对村属公共局部的给水排污设施享有管理权。包括给水排污管网线通行权、止损权和维护权等。〔1〕给水排污管线通行权在村属公共给水排污管线设计施工规划中涉及到他人物产所有权时,经济联合社有权为保障管线通行可与物产所有者进行协调,要求物产所有者积极配合,物产所有者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对。〔2〕给水排污管线止损权为保障给水排污管线平安,保障辖区内居民生活,xx经济联合社有权对正在肆意给水排污管线的行为进行强行制止,并可对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给水排污管线维护权为搞好给水排污管线维护,xx经济联合社有权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后,对需要维护的公共局部的给水排污设施进行封闭施工。〔三〕供电设施xx村范围内没有村集体所有的供电设施,但其管理维护的质量事关居民生活。供电设施的管理主体依然是经济联合社,管理的重点在于配合供电部门搞好设施设备的维护、搞好供电设施设备平安教育以及对供电设施周边平安防护等工作。〔四〕电讯网络设施xx村范围内没有村集体所有的电信网络设施,其维护管理的责任分属各自电讯公司。经济联合社的管理主要表达在市容市貌和使用平安的2个方面。按照区政府关于“三线下地〞的要求,经济联合社对进村的电讯设施的安装和网络管线的布设有指导监督权力。〔五〕公共场所的管理xx村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按照各经济合作社、社区居委会片区划分,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那么,各自承当维护和管理责任。具体管理措施方法由各单位根据场地性质自行拟制,在此不做统一规定。〔六〕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建筑外墙、公共场所等处的宣传功能管理措施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建筑外墙、公共场所等处的宣传功能是指有组织的对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建筑外墙、公共场所布置宣传橱窗,张贴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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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图表等行为。为保障宣传工作的统一性,将该项管理权交由xx村党总支负责。具体管理措施由xx村党总支另行制定。

  二、无形非营利性资产管理措施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以及下属公司、职能单位〔城建队、治保队、消防队、市场管理部等〕的名称使用权和名誉权等分属各单位所有,因此引起的各类纠纷由各单位承当,妥善解决。各单位注册的商标按照国家商标法执行。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管理原那么xx村集体所有的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本着公益性管理要求,作为城市管理工程,按照个人支付使用费用和集体福利解决日常维护的方式搞好经费保障,由经济联合社负责统一建设维护管理〔另行规定的除外〕。非经营性资产一旦进行有价开发使用,那么转变成经营性资产,必须纳入经营性资产管理,所得收入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不得私自交易或收取费用。非经营性资产应建立数据库管理,建库元素包括:资产名称、地址、面积、情况介绍、建设历史沿革、所有权变更情况等工程内容。性质发生变化是要及时更新。

  第二章:财会管理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经济法规和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廉洁奉公、民主理财的原那么,加强财务监督、完善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经济合作社设两名会计人员,一名为会计员、另一名为财务出纳员。经济联合社分工一名社委成员为财务主管干部,一名会计员和一名出纳员,共三名财务人员。xx街道办事处财务结算中心是经济联合社、各经济合作社财务主管部门。由于经济联合社与各经济合作社财会管理相对独立,经济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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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设财务主管干部可对各经济合作社的会计员进行辅导、监督,不负有管理责任。各经济合作社的会计员由各单位负责管理。各单位的会计员负责本单位的会计事务,并负责对口上报财务管理情况和向本单位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状况。

  第二节:财务方案制度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应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按照要求分别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济联合社编制〕和年度收支方案〔经济合作社编制〕。一、预算方案编制原那么各单位要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和“保民生、保运转、促稳定、促开展〞的原那么合理安排。“量入为出〞的依据应根据上一年本单位的收入实绩对当年年度收入情况进行预测,按照积极稳妥地要求编制收入预算方案、支出预算方案。二、预算方案编制内容预算收入方案编制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土地发包、物业出租、对外投资等经营收入,各级部门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支出方案编制内容包括:行政管理性支出、公益建设性支出、经营本钱支出、福利性支出、收益分配和其他支出。三、预算支出方案编制标准〔一〕行政管理性支出:包括社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计人员和聘任制其他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接待费、培训费等。年度支出控制在年度总收入10%以下。〔二〕福利性支出:包括退休人员的福利保障、特困人员的扶助、教育奖励、公共卫生、照顾军烈属、敬老等涉及本单位股民群众切身福利改善问题的支出。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不超过年度总收入的10%。〔三〕经营本钱支出:包括围绕经营管理工作改善出租物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的支出,主要有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物业维修维护、添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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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经营管理的电脑等生产工具、应缴纳的地税国税等支出。年度支出控制在年度总收入的10%以下。

  〔四〕公益建设性支出: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不超过年度总收入的5%。

  〔五〕其他支出:在正常预算方案之外,作为应急预算支出经费预留。年度预留资金不超过年度总收入的5%

  〔六〕收益分配支出:以整个财年〔上一年的3月31日---次年的3月30日〕的年度总收入减掉年度总支出〔上述的5项之和〕,所剩资金全部用于收益分配,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截流。

  四、预算方案的起草、审批和修订预算方案通常本单位的会计员进行编制起草,每年3月31日前完成。预算方案必须通过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通过才能执行。一经表决通过的预算方案原那么上不能更改,确需做出调整的,由本单位组织召开股民大会表决并报街道监察室、财务结算中心备案。五、预算方案执行经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表决生效的预算方案是财务支出额度的唯一依据。社委会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追加开支额度,超预算额度办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预算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超出预算额度的经费,会计员有权不予核销,在单位负责人坚持报销的要求下,会计员可以办理,但事后必须上街道监察室和财务结算中心如实报告,由上级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不报告的将追究会计员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假设对会计员因执行财务规定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资金、有价票证和库存物资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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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要加强资金、有价票证和库存物资的管理,按照性质不同,设置台帐,做到帐目相符、帐物相符。

  一、资金、有价票证有价票证是指银行支票、购置的股票、股民原始股份数额凭证、互借资金记录凭证以及记账报销用的各类票据等。有价票据和现金的管理方法一样。〔一〕资金筹集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因开展经济和兴办公益事业需要资金,可以在合法范围内通过融资、统筹、接受捐赠或赞助等形式筹集资金。

  〔1〕融资条件和程序需要融资的单位,在融资前必须向本单位的股民大会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和资金使用管理方案,经过股民大会表决通过后,向街道监察室、财务结算中心备案。可行性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筹集资金数量、目的、方式方法、所筹资金收益回馈、本钱代价以及风险情况。可行性分析报告需要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编制。筹集资金的数量原那么上不超过本单位负责人任期内可分配收益的总和。资金使用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所筹资金专款专用的账目管理、收支规定、责任监督以及使用情况公开的方案安排。〔2〕融资的方式融资的方式多种,原那么上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正规渠道均可进行融资。主要方式有银行贷款、本单位股民筹集、向经济联合社和其他经济合作社借款、向上级政府借款或向社会其他投资单位借款。筹集资金的利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上下浮动利息不得超过0.01%。

  各单位自有资金统筹数量不得超过当年可分配收益5%,并要将统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方案中,一并在股民大会上进行表决通过。自有资金统筹必须专款专用,只可用于扩大再生产,不得用于补贴其他开支工程或将应分收益变相截流。

  3.捐赠、赞助筹集的资金因捐赠、赞助所得资金必须纳入集体所有统一管理,不得私自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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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帐户,截流卡要。在接受组织内部的监督的同时,要主动向捐赠和赞助方汇报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对方的查询。

  〔二〕资金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按照钱帐别离的管理方式,由出纳员进行流水管理,会计员进行收支明细管理。

  经济活动中须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大额款项收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禁止出纳员收取大额现金。对村〔社〕干部和固定管理人员的工资补贴、业务报销,在办理规定手续后,将款项直接划转到个人账户,不直接支付现金。

  〔1〕现金库存:各单位财务人员除留够应急资金外,大额现金〔经济联合社5万元以上,经济合作社1万元以上〕留存不得过夜,必须及时妥善存入银行。

  〔2〕现金支付:属于大额现金支付需要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

  〔3〕重要有价票证要向银行租用保险柜进行存放。2.账户管理〔1〕开户经济联合社开设银行存款根本账户、财政资金专用账户、土地基金专用账户;经济合作社开设银行存款根本账户、土地基金专用账户银行存款根本账户用于结算一般经济往来业务款项;土地基金专用账户用于专项结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依法征用所获得的各项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本单位有土地征收工程时,必须开设;财政资金专用账户负责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结算业务。〔2〕分类账户管理集体资金账户实行分类管理,不得将不同账户的资金随意划转。土地基金专用账户除根本账户外不对任何账户划出资金;财政专项资金账户须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街道监察室审核加具意见后划转;根本账户中的财政补助经费按区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办理支付。各单位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性质在相应账户进行银行结算。专用账户只结算相对应的资金,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应当通过根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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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结算。区、街道有关部门在对村〔社〕划拨财政资金时须对应资金种类及账户性质,不得随意划拨。

  禁止各单位办理不需加具银行预留印鉴凭密码便可支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和金融效劳〔如网银、支付宝、余额宝等〕。

  〔1〕各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实行支票户管理。银行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村〔社〕财务人员使用和保管,并承当责任。

  〔2〕集体资金账户实行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制度。集体资金账户必须预留村〔社〕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银行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全部印章,其中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由村〔社〕财务人员保管,村〔社〕法人代表印鉴由其本人保管。

  〔1〕八不要求:村〔社〕不得多头开立存款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或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储;不得以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名称开设存款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将集体资金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办理网上银行,严禁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资金业务;非公事不得借支。

  〔2〕两个严禁:严禁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白条抵库。

  〔3〕各单位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和手工记账两种方式,电子帐套要找要求本月账目在次月20日前上传到区“三资〞财务管理平台,并在市“党风廉政〞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接受股民群众的监督;手工纸质账目要和电子账目统一,同时在本单位公告栏上张贴公告。

  〔4〕街道监察室对各单位实行经常性检查和审计监督检查。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资金管理中的过错承当法人责任;经济联合社分管财务的社委成员承当主管责任;会计员或出纳员各自承当当事人责任。

  二、库存物资管理各单位购置或生产的公共物资、器材、工具、用品,集体资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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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或建设的房屋、机器、设备、车辆等均须纳入库存物资管理〔一〕建库管理要求根据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具体情况,为便于管理集体所属

  的上述物资,通常设日常消耗类和固定资产物资类2种,分别建立数据库进行管理。

  一般情况下,日常消耗类包括灭火器、扫把、铁钳、铁锹、手套、笔、纸、油印漆等,固定资产物资包括房屋、空调、打印机、照相机、车辆、水泵等。

  建库中针对固定资产物资设置年折旧率计提本钱,建筑类年折旧率不低于3.5%,其他综合类年折旧率不低于10%。

  〔二〕建库管理的目的为落实勤俭节约、减少内耗、增强效益,利用数学方法,科学计算经营管理本钱,合理配置资源。

  第四节:财务收支管理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收支管理按照法人负责、集体理财的要求,坚持“一支笔〞制度,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一、资金收入一切收入统一由各单位的会计员开票,出纳员收款,禁止其他人员收款。二、资金支出〔一〕审批制度

  审批权限由低到高依次设定为领导签字、领导联签、“两委〞联席会议审签、股民代表会议审定4个层级。

  领导签字:经济联合社日常开支5000元以下由社长签字可报销。经济合作社日常开支500元以下由社长签字可报销。

  领导联签:经济合作社日常开支5000—10000元以下的由社长和该工程负责的主管干部联合签字可报销。经济合作社日常开支500—1000元以下由社长和该工程负责的主管委员签字可报销。

  “两委〞联席会议审签:经济联合社日常开支10000元以上的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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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要通过“两委会〞讨论集体通过后,由社长和党总支书记签字可报销。,报销资料中必须附会议表决情况记录的复印件,原件保存在“两委会〞记录本上。经济合作社1000元以上开支均要召开社委会集体讨论表决通过,由社长和半数以上社委成员签字可报销。

  股民代表和股民大会审定:在年度预算方案开支额度内的日常开支不需召开股民代表大会或股民大会,需要追加额度开支的工程和数量都必须经过股民代表或股民大会审定后,方可开支。

  各层级审批签字时,除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的同时,必须还要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签字。票据必须正规,不允许出现白条、收据或来路不明的发票用来报销。

  〔1〕按照方案开支。所有的日常开支都必须纳入预算方案中,没有方案不得开支。

  〔2〕坚持专款专用。开支名目必须明确,所支经费不得挪作他用;特别是经营性开支不能够随意调整用途,补贴其他经费支出。

  〔3〕手续齐全。报销手续必须齐全,会计员有权拒绝报销手续不全的经费;对利用虚假票据报销骗取经费,将不予报销;较大经费报销还要提供书面经费请示报告。

  第五节: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工程比拟复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里仅对征地补偿款、党务经费以及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进行明确,未明确的经费参照执行。一、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通常分土地补偿款、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2大方面。由于xx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土地补偿款按照经济联合社40%、经济合作社60%进行集体经济组织内局部配。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产权所有进行分配。〔一〕征地补偿款的收支xx村经济联合社在土地征收工作中做为各经济合作社的代表,组织与上级土地开发中心协商,是签约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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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土地征收经费划拨要求,收入经费划入经济联合社的土地补偿款专用账户。

  当经费到帐后,5日内由经济联合社按照分成比例,以单笔记提的方式划拨到经济合作社的土地补偿款专用账户中。

  经济合作社收到经费后,10日内按照土地补偿款用途,分派到行政管理性支出、公益建设性支出、经营本钱支出、福利性支出、收益分配和其他支知名目内。

  各分派值:行政管理性支出:≤5%;公益建设性支出:≤5%;经营本钱支出:≤5%;其他支出:≤5%福利性支出:≤10%;收益分配支出:70%。

  各单位土地补偿金专用账户和台帐中不得出现其他任何开支。

  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通常涉及个体有公司、自然人和各经济合作社。无论涉及单位或个人的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允许使用现金。转帐时需要认真审查对方信息,防止发生错误。

  该款项由经济联合社社长签名即可划拨。二、党务专项经费党务专项经费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党员的党费、上级党组织拨款等经营。〔一〕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纳入集体经济组织行政管理性支出范畴,按照在册正式中共党员每人每年300元、民主党派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在年度预算方案中安排,年度预算方案一旦确定,不予追加。该项经费不得以补助的形式发放现金,只能用于党员参观见学、党组织办公学习条件改善、党组织和党员能力素质提高、党政政策宣传教育等方面。〔二〕党员的党费党员的党费采用自愿的方式收取,收费标准和用途另行明确。〔三〕上级党组织的拨款上级党组织因工作需要下拨的专项经费需要单独设帐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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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四〕党务专项经费的审批由于xx村党总支和经济联合社正职未能够实现两个岗位的统一,在坚持“一支笔〞审批签字和法人代表负责的前提下,对党务专项经费实施委托管理,即将该笔经费的领导审批权交给xx村党总支书记负责,领导联签权由书记和主管该工程的党委成员负责。该两个层级的审批额度和日常开支经费的额度一样,领导审批可报销5000元以下的开支,领导联签可报销5000—10000元以下的开支。在“两委〞联席会议审签仍然在10000元以上。由于党务专项经费不得追加额度,不必设置股民代表大会审定层级。报销手续和其他手续一样,不累述。三、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其他专项经费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纳入统一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弥补其他经费开支。按照单独设帐、独立核算、主管负责、正职审批的原那么进行管理。特别指出该专项经费以领导联签层级为起点,只能由社长和主管该工程的社委成员联签方可报销。该专项经费不设追加,但可经“两委〞联席会议表决从行政管理性支出和经营本钱支出2个工程中调剂额度,假设该工程具有公益或福利的性质,也可增加公益性和福利性支出做为调剂对象,经调剂后经费确实缺乏时,由该单位向上级部门申请进行经费追加。其他未能明确规定的专项经费,根据性质特点,在以后的使用中,再补充明确。

  第六节: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规定,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各单位的财务公开事务。一、财务公开内容各单位的财务公开内容包括年度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和适时公开4个方面的工程。1.年度公开工程〔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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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表〔4月20日前公布〕;年度财务收支决算表;固定资产一览表;股民〔股民〕分红明细公布表。

  2.季度公开工程〔2项〕土地、公司和财产〔租赁〕工程公布表;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等支出情况表3.每月公开工程〔10项〕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收支明细公布表;银行存款收支明细公布表;债权〔应收款项〕明细公布表;债务〔应收款项〕明细公布表;干部及聘用人员补贴〔工资〕公布表;财务公开监督〔理财〕结果公布表;收入支出情况公布表;福利费来源及开支情况公布表。4.适时公开工程〔3项〕征地款及建设用地流转收入使用情况专项公布表;建设工程工程发包建设情况公布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公布表。二、财务公开时限要求按照财务收支定期公布的要求,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要设置财务公开栏,每月20日前公布上一月的收支情况,每季度首月20日前公布上一季度的收支情况,每年的1月20日公布上一年财务收支、收益报酬、专项资金使用等总体预算方案执行情况,每年4月20日前公布本年财务收支、收益报酬、专项资金等总体预算安排方案。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需要将上述公开内容同步通过区“三资〞管理平台上传到“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网上公布。街道监察室每月20日前,通过短信平台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社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股民代表推送短信,提醒群众上网查看。三、财务公开的监督监管本单位财务公开的监督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各单位上述19项财务公开内容均需要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才能向股民群众公布。公布后,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收集股民群众的意见,根据大多数股民群众意见,完善监督事项。街道监察室指导各单位完成村务、财务和党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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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财务审计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财务审计通常别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2种形式。另外根据区农林局的安排,接受审计抽查。一、离任审计由于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任期届满通常在4月1日,离任审计一般安排在换届年的上年12月份进行,审计跨度从上任开始至换届年的上年12月31日。

  做为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按照财经纪律进行财务收支、收益分配、干部报酬、专项经费使用、征地款的使用等情况和报销手续等进行审计检查。

  离任审计由区农林局牵头,联合区纪委、区财政局和街道纪工委、财务结算中心共同承办,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区农林局选定的20家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区农林局组织,社会中介机构由被审计单位抽签确定。

  审计报告是评估当任社委会财务管理情况重要依据,由街道纪工委根据报告相应进行处置。

  出现以下情形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法人代表的责任:〔1〕集体经济总资产损失率10%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2〕日常开支手续不全,虚假票据等报销累计金额经济联合社超过20000元,经济合作社超过10000元的情况。〔3〕挪用专项经费,并造成严重后果,数额经济联合社超过50000元以上,经济和合作社超过20000元以上的情况。〔4〕使用筹集所得资金开发的经济工程,未实现可行性报告描述收益60%以上的情况。〔5〕超财力〔任内可用于经营本钱支出预算的总和〕办事或投资,造成不可逆损失经济联合社超过100000元,经济合作社超过50000元的情况。〔6〕贪污受贿数额到达或超过法院立案标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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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触犯法律的行为。对违反财经纪律,应当承当审计追究责任的法人代表除相应处以行政处分之外,还要承当相应的经济责任。经济处分的原那么主要有3条:一是造成集体损失的,根据损失总量情况,在1---20%之间进行个人赔偿;二是因个人行为监管不力,造成虚报冒领的要全额赔偿;三是贪污受贿所得依法进行罚没〔以法院判决为准〕。个人未能积极缴纳赔款的,将在以后的股民分红中直接扣除。审计责任所受的行政处理、经济处分同时进行。所受的经济处分已触犯刑法,到达量刑标准的还要承受法律制裁。未到达量刑标准的,由街道纪工委提出经济处分意见,转交各单位的股民大会讨论表决。

  第八节:财务系统内部管理制度会计员和出纳员是财务系统内部管理的重要对象,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第一道关口〞。会计员和出纳员做为集体经济组织必备的专业管理人员,采用聘任制选拔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担任〔尽可能的从本单位产生〕。会计员和出纳员直接对全体股民负责,按照职责要求完成好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一、人员的招聘、任职要求和权利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敢于坚持原那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团结友爱;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认真、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效劳,对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要敢于抵抗;主管好本单位账目、收益分配、人口统计及财产、物资的登记管理工作。具体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要相对保证财务人员稳定,未发现财务人员错误,不得随意更换或解聘财务人员。因其实行聘任制,具体任期不做明确要求,根据各单位的情况,可以长期聘任。因换届选举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的财务人员的,要通过社委会成员会议以上〔含社委会〕集体讨论表决,并报街道监察室和财务结算中心备案。不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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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表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停止其工作。财务人员假设对会议决定不服,可以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向上一层级会议提出申诉。

  二、岗位职责和主要工作会计员职责:〔1〕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2〕实行会计监督。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2、出纳员职责:〔1〕办理现金支出,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必须经过部门经理审核、会计审核、总经理签批,方可办理款项支出。付款后,加盖“收讫〞、“付讫〞戳记。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2〕办理银行结算,标准使用支票。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填写支票进账单并送银行,不可延期送票。办理汇款,注意帐号的填写,严禁发生汇款错误的事件。签发支票时应注明收款单位、用途、金额、日期,并经常总签批前方可使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3〕认真登记入账,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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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三、财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和监督

  表11:经济联合社财务会计、出纳员工资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津贴

  电脑录入补贴

  合计〔元〕

  会计员3200250010004006402007940

  出纳员3200250010004006402007940

  表12:经济合作社财务会计、出纳员工资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津贴

  电脑录入补贴

  合计〔元〕

  会计员2300

  3402002840

  出纳员2300

  1202002720

  财务会计、出纳员除按照?会计法?进行监督和处理外,根据区农

  林局的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补充管理规定如下:

  1.工作日要求:会计、出纳员要坚持法定工作日要求,不得无故

  离岗、脱岗。每月工作日期间请假不得超过5天,一年累计不得超过

  30天。没有充足理由,不请假超过以上要求的视为自动辞职,用人单

  位不做任何补偿。

  2.“三资〞管理平台数据录入要求:各单位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要

  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资〞管理平台和“党风廉政〞平台上的

  数据录入任务。

  3.加强会计资料和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由在职会计人员设专柜集

  中保管,不得将会计档案资料存放在私人地方。档案资料保存年限要

  求:月份和季度报表5年以上,各种凭证、账册、财务收支方案、制

  度、有关的合同、会计人员交接清单等20年以上;年度会计报表、涉

  及重大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如合同、账簿、凭证等〕以及会计档案

  销毁清单需要长期保存。会计和出纳员是会计资料档案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违反上述要求,将依法追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进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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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补偿。第三章:下属企业管理

  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是下属企业单位的管理主体。根据实际情况,经济联合社下属企业单位有实业、开展、宝辉、荔丰等单位。经济合作社的二级公司由于已归口由经济合作社一套班子进行管理,管理规定措施要求不累述。经济联合社对下属的公司和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采用因岗设人的方法,由联合社从xx村股民范围内聘任或选派。

  〔一〕管理人员安排下属二级公司法人代表仍然由联合社的法人代表担任,经经济联合社成员会议集体研讨,选派一名社委会成员〔二级公司总经理〕按照内局部工总体负责7家公司运作,并为其选配一名助理员,辅助其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工程要求分别指派7家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具体管理。1.二级公司总经理:通常由经济联合社副社长兼任。2.二级公司工程经理:由联合社指派人员负责。〔二〕人员职责、工资待遇以及相互关系

  〔1〕执行社委会决议,主持组织二级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社委会委托权限内,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足额地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生产利润指标。

  〔2〕负责本单位在职人员的考核,向联合社成员会议提出对在职人员的奖励、处分建议。

  〔3〕抓好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积极完成社委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1〕组织本单位落实和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关于协议、合同等的决定。

  〔2〕按照社委会授权,制定修订本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情况向联合社成员会议提出对在职人员奖励、处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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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抓好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积极完成社委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级公司的总经理、工程经理是社委会成员的按照社委会成员的工资待遇执行,工程经理不是社委会成员的参照经济合作社社长的工资标准执行,但不设奖金。

  总经理和工程经理均直接对经济联合社负责,上下之间不设领导关系。总经理侧重于经营管理的方案安排,工程经理侧重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具体经营管理的事项。

  〔三〕监督和奖惩二级公司和单位在联合社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进行经营管理。由于二级公司总经理没有财务审批权,因此对二级公司的监督主要是指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的程序监督。总经理和工程经理是社委会成员的,其奖惩按照社委会成员的要求执行,不是成员的,按照工勤考核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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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局部城市管理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是下设的城管队、出管队、治保队、城建队等单位的管理主体。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采用因岗设人的方法,由联合社从xx村股民范围内聘任或选派。

  第一节:治保队管理经济联合社下属的治保队是xx村综合治理和平安防范的常设单位,主要负责综合治理、治安平安、应急处置等工作。〔一〕管理人员安排经经济联合社成员会议集体研讨,选派一名社委会成员〔治保会主任〕按照内局部工总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另设副主任一名,负责日常工作。根据辖区特点,将xx村治保责任区划片管理,配组长5名。根据工作需要,在xx村转制居民中招聘20名治安联防队员,配班长2人。除治保会主任为联合社任命外,其他均为聘任制。〔二〕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工资待遇

  〔1〕全面负责本村民事纠纷调解,指导村调解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

  〔2〕努力做好各种社会矛盾的排摸调处工作,及时处理信访案件,争取做到不越级上访,发现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告。

  〔3〕组织开展以“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防矛盾激化〞为主要内容的基层防范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

  〔4〕掌握本村的治安动态,熟悉本地的根本情况,做到“四清〞:即社情民意清、重点人员清、地理环境清、治安形势清。

  〔5〕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治安管理、治安防范、交通平安等方面的工作。

  〔6〕做好本村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7〕向广阔村民群众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平安防范和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

  〔8〕组织开展调解、治安、流动人口、公共平安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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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治保队副队长、组长按照队内管理要求,由治保会主任进一步工作分工,并明确岗位职责。

  〔1〕值日值班制度:根据辖区具体情况,治保队应分别设置白天值班和夜晚值班,固定值班和流动值班,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平时值班和重要时间节点值班等制度措施。

  〔2〕交接班制度:前后班之间要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为便于分清责任,制度规定中要明确交接时间节点,交接情况登记和转交待办事项等,交接班的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3〕巡逻巡查制度:为及时有效发现辖区内的突发情况,治保队要设置严格的巡逻巡查制度。

  〔4〕情况分析和摸排制度:为搞好辖区的治安联防情况,治保队要联合辖区社区居委会、出租房屋业主以及外来租赁者定期进行情况分析和摸排工作,确实搞清辖内治保形势。

  〔5〕人民调解制度:治保会参与人民调解,主要负责村民内部发生矛盾时的现场调解工作,重点是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指引群众按照法律渠道解决。

  〔6〕应急处突制度:治保会要根据辖区的治安情况,制定确实可行的应急处突的预案措施,并经常性的组织演练,确保能够完成应急任务。

  治保会主任享受经济联合社社委成员的工资标准,工资待遇不累

  述。

  表13:治保队员的工资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其他合计津贴补贴〔元〕

  治保会副主任

  2400

  200

  400

  400

  590

  3990

  治保队组长

  2300

  150

  250

  200

  490

  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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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保队班长

  1950

  350

  50

  340

  2690

  治保队队员

  1950

  50

  340

  2340

  〔三〕监督和奖惩治保队平时管理按照准军事化的要求,结合工勤制度、目标管理

  〔具体治保目标结合辖区公安系统、街道综治部门来定〕要求进行监督和考核,具体管理措施由治保会主任组织修订。

  第二节:方案生育管理方案生育是根本国策,方案生育工作是xx村党总支、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重要工作,是政策要求非常强的工作。

  〔一〕方案生育工作职责xx村党总支、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要严肃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方案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街道方案生育委员会和方案生育效劳站的指导帮助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1.严格贯彻落实方案生育政策、法规,坚决杜绝计外超生、非法抱养、非法婚姻、非法同居等问题,严肃处理违反政策法规的人和事,搞好方案生育政务公开,实行方案生育一票否决权。2.搞好方案生育宣传教育;加强方案生育舆论环境建设,办好人口学校;经常向群众宣传人口理论和方案生育政策,宣传晚婚晚育,宣传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知识;人口教育普及率、参学率、应知应会率均到达95%以上。3.严格申请、颁发?生育证?。生育方案落实到人,把好婚姻登记关和生育年龄关,晚婚率、晚育率达100%。4.认真搞好方案生育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出生报户;加强已婚育龄妇女薄卡管理,准确及时填报人口出生、初婚、死亡、节育手术报告单,统计合格率100%,统计资料要立卷存档。5.定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透查,透查率达100%,做好方案孕情管理,坚持查访制度;做到孕情控制到人、到月;对方案外怀孕坚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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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流引产。6.六、按时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节育措施及

  时率达100%,搞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药具使用有效率达98%以上。

  7.做好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办证和管理工作,搞好摸底登记,建档立卡,严格管理措施,严格政策,严格把关落实奖罚制度。

  8.办好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领证率达100%,独生子女保健费全部兑现,并办理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和母子安康福利保险。

  9.搞好全民自我管理,生育、监督,落实“三生〞“三优〞政策,开展好“三结合〞效劳工程。

  〔二〕管理人员安排经济联合社成员会议集体研讨,选派一名社委会成员〔计生专责主任〕按照内局部工总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另设副主任一名,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xx村转制居民中招聘5名计生专职人员。除计生专责主任为联合社任命外,其他均为聘任制。计生小组组长由各经济合作社副社长兼任。〔二〕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工资待遇

  〔1〕计生专责主任岗位职责①每月完本钱单位的出生、新婚、死亡、节育手术、药具等方面的统计上报,统计合格率达100%。②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参加透查。落实各项介于措施,严格晚婚晚育审查,杜绝早婚早育,非法同居合计外生育。③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药具发放,月经查访等。④管好村级计生档案,准确填写和及时调整各种记录、卡片等。⑤检查总结部署方案生育工作,组织计生专职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定期向“两委〞会汇报计生工作情况。⑥组织下属计生专职人员协助街道计生办完成计生相关工作。〔2〕计生统计员职责①认真执行?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那么?,搞好人口方案的呈报和落实工作。②按时完成人口出生、死亡、初婚、节育手术报告单和药具、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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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宣传等报表工作,统计合格表达100%。③搞好档案和各种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搞好方案孕情管理,认

  真填写孕情追踪查访簿。④积极配合完成上级的各种调查和其他工作任务。〔3〕计生宣传员职责①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方案生育政策、法规和当地有关方案生育规

  定,组织好人口与方案生育根底知识教育。②做好播送和宣传栏,搞好标语和文艺宣传,定期编排、更换宣

  传栏内容。③加强与妇联、共青团、民兵等组织联系、做好宣传系统网络

  建设。④负责保管使用和及时维修宣传器材、设备,管好宣传档案。〔4〕计生药管员职责①熟练掌握避孕药具知识,做到会宣传、会使用、会管理、会发

  放、会指导、会处理一般技术问题,及时领取药具。②坚持发放药具及时到人、随访到人、并做好发放、随访记录,

  确保药具到位,及时到人。③搞好超前效劳,做到使用药具人数清,对生后满月,结婚无方

  案,流产后30天的,药具及时到位,提高药具及时率和有效率。④对使用药具按“八种人〞分类管理,并积极宣传避孕药具知识,

  精心指导群众使用药具。⑤保管好药具。做到账实相符,不变质、无浪费,管好用好档簿,

  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报表。〔5〕计生小组长职责〔各经济合作社方案生育工作负责人〕①搞好本组每月的出生、新婚、死亡、节育手术、药具的统计,

  报村计生主任。②对本组已婚育龄妇女每月进行一次经期查访,并填好查访记录。③发动本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药具效劳到人;保

  证本组成员无方案外生育〔含非婚生育〕、非法收养孩子,严格制止非法同居现象,发动方案外怀孕者终止妊辰。

  ④组织本组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参加妇检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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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负责搞好方案生育宣传教育,组织本组育龄妇女参加方案生育学习培训。

  方案生育工作要坚持以下工作制度:①会议汇报制度:方案生育工作要建立孕情汇总会、单位计生工作情况分析和讲评会、“两委〞关于方案生育情况专题会等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单位方案生育工作情况,研究布置工作任务。②登记统计制度:要建立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适龄人员孕情情况登记统计制度,为及时有效的防止非方案生育情况失控,为合理制定方法措施提供数据支撑。③检查普查制度:采用人防、技防向结合的方法,加大检查和普查力度,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向结合,确实摸清辖区孕情。④非方案生育报告审批制度:凡非方案生育的情况都必须及时上报街道计生办,按照标准的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没有审批手续的坚决依法处理。⑤宣传教育制度:按照月、季度定期组织适龄人员参加方案生育知识学习,搞好为民效劳。

  计生专责主任享受经济联合社社委成员的工资标准,工资待遇不

  累述。

  表14:计生专职人员的工资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其他合计津贴补贴〔元〕

  计生

  专责2400副主

  400400490

  3690

  任

  计生专职1750

  2301002080

  人员〔三〕方案生育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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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生育工作已经实行多年,其政策措施比拟完善,申请审批程序已经非常明确,在组织开展方案生育工作中重点是抓好贯彻落实,此外就是建立健全严肃的奖惩措施。为严格贯彻方案生育国策,xx村党总支、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在上级政府部门关于方案生育奖惩措施的同时,制定如下补充措施:

  1.奖励〔1〕“计生四术〞补助:在上级政策性奖励之外,按照结扎补助660元,2次以下人流、引产补助350元,除环、上环补助60元的标准,在报告联合社计生主任后,在计生专职人员陪同下,经医院手术后,进行补助。不按规定自行手术的不予补助。〔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独生子女,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20元,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

  对违反方案生育政策和规定要求的行为,xx村党总支、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将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生育手续的处理①未到法定年龄而造成事实婚姻的,要扣罚其全户的综合补贴金和一切福利待遇,待补办结婚及一切有关手续后下一年才恢复相关待遇。②本人未能在领取结婚证当月向联社计生办进行登记的,处分款1000元。③结婚后未办理准生证,而生育第一胎的,扣罚夫妻双方1年综合补贴金。④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二胎,未领取第二胎生育证生育的,扣罚夫妻双方2年综合补贴金。⑤未婚生育的妇女,以小孩出生日期计算,60天内应补办结婚证及一切计生有效证件;逾期60天未办齐以上证件的,那么按超生条例处理。〔2〕对未按规定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处理①生育第一胎的育龄妇女,未在规定日期上环的扣罚其夫妇当年的综合补贴金和一切福利待遇,直到上环后当月才恢复相关待遇。②生育第二胎的夫妇,其中一方3天内必须落实结扎措施,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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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落实结扎措施的,扣罚当年综合补贴金和一切福利待遇,超过1个月后未落实结扎措施的作超生处理。

  ③再婚夫妇,其中一方已生育过两胎而不去落实结扎措施,以及违法收养孩子的,夫妇及其孩子永远取消领取综合补贴金和一切福利待遇。在处分中的退休人员〔包括农转非迁出的退休老人〕从2000年1月1日起恢复一切待遇。

  〔3〕对违反查孕查环规定要求的处理①第一次不参加或请人替代的,扣罚夫妇及孩子当年综合补贴金,属联社职工或配偶的停止工作,到落实为止。②第二次不参加或请人替代的,按超生论处,属联社职工或配偶的予以开除,党员开除党籍。③离婚育龄妇女不按规定时间查环查孕,第一次不查环查孕扣罚其本人及孩子当年综合补贴金,第二次不到按超生论处。④除持有新市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外,其他地方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不作为已参加查环查孕证明,本人必须按规定参加补查,否那么按未查环查孕处理。⑤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查环查孕的,要及时通知联合社计生办,并在15天内到新市街道计生办安排补查,否那么按未查环查孕处理。〔4〕对非法生育〔含收养、送养、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的处理①1989年1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违反方案生育管理条例被扣罚全户综合补贴金〔退休老人除外〕的,自落实方案生育措施之日起,扣罚时间满10年的,恢复待遇。②1994年7月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违反方案生育管理条例被扣罚全户综合补贴金〔退休老人除外〕的,自落实方案生育措施之日起,扣罚时间满10年的,恢复父母及合法第一、第二胎孩子的综合补贴金,第三胎〔含本数〕以上的一律不得领取综合补贴金。③1996年3月31日后违反方案生育管理条例的被扣罚全户综合补贴金〔退休老人除外〕的,自落实方案生育措施之日起,按?广东省方案生育管理条例?扣罚时间满14年的,恢复父母及其合法第一胎、第二胎孩子的综合补贴金,第三胎〔含本数〕以上一律不得领取综合补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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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④1996年3月31日后违反方案生育管理条例被扣罚全户综合补贴金〔退休老人除外〕的,一直未能按规定落实方案生育措施的妇女,年满49周岁后根据?广东省方案生育管理条例?按自然落实方案生育措施处理,扣罚时间满14年的,恢复父母及其合法第一胎、第二胎孩子的综合补贴金,第三胎〔含本数〕以上一律不得领取综合补贴金。

  ⑤于2002年1月1日前领取第二胎生育指标,且孩子于2002年4月30日前出生的,夫妇其中一方须在生育后三天内落实节育措施;于2002年4月30日后出生或没有取得生育指标而生育的均属超生,按?广东省方案生育管理条例?规定,扣罚全户14年的综合补贴金和一切福利待遇〔退休老人除外〕;不安排联社企业或部门工作,已工作的予以开除。

  ⑥超生夫妇及其子女除按上述规定处分外,联社同时暂停为其出具任何证明。

  第三节:城管队管理xx村地处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员众多,社情复杂,为有效管理城市市容市貌,改善辖区社会环境,组建xx村城管队,属于村务自治管理组织。〔一〕管理人员安排经经济联合社成员会议集体研讨,选派一名社委会成员〔城管主任〕按照内局部工总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另设副主任一名,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xx村转制居民中招聘10名城管队员,配班长2人。除城管主任为联合社任命外,其他均为聘任制。〔二〕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工资待遇

  〔1〕城管主任岗位职责①监督辖区环卫工作落实:催促环卫工人及时清扫、转运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切实做到每天街面清爽无灰尘,周边可视觉范围内无明显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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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②加强街边摊贩、商铺管理:催促纠正街边摊贩、商铺卫生管理以及占道经营的情况,设置流动疏导指定位置,做到有序经营。

  ③加强车辆管理:加强村内摩托车、小汽车、货车等各型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保证公共道路畅通。

  ④严格广告张贴:执行标语、广告张贴审批制度,凡未经党总支批准的标语、广告张贴〔墙面、电杆或临空〕必须及时去除。

  ⑤加强卫生费的管理:组织收取卫生费,并编制卫生费开支需求,完善收支手续,保证卫生费专款专用。

  〔2〕城管队员的职责城管副主任、班长以及队员按照队内管理要求,由城管主任进一步工作分工,并明确岗位职责。

  〔1〕巡逻巡查制度:为及时有效发现辖区内的城市管理情况,城管队要设置严格的巡逻巡查制度,坚持每日上街巡逻巡查,时刻保持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2〕维持经费收支别离管理制度:收取的卫生费是维持城市卫生维护、环卫人员和城管队队员工资的重要经费,要统一纳入经济联合社的财务管理中,由城管队队员组织收取,开具统一的发票收据做为凭证,卫生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进行。为此,城管队要建立严格的卫生费收支管理制度。

  〔3〕依法处置制度:在催促纠正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情况时,可能会出现群众不理解或认为成心挑衅不配合的情况,城管队要建立依法劝阻和现场止损的措施方法,并为事后追究做好准备。

  城管主任享受经济联合社社委成员的工资标准,工资待遇不累述。

  表15:城管队人员工资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其他合计津贴补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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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城管副主任

  2400

  400400590

  3790

  城管

  队班1950

  50

  3403002640

  长

  城管

  队员1950

  100

  340

  2390

  〔三〕监督和奖惩城管队平时管理按照准军事化的要求,结合工勤制度、目标管理〔具体城管目标结合辖区城管执法中队、街道城管市政部门来定〕要求进行监督和考核,具体管理措施由城管主任组织修订。

  第四节:消防巡查队管理xx村地处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员租赁场地的生产经营情况比拟复杂,消防平安压力大,经经济联合社研究成立消防巡查队,该组织属于村务自治管理组织性质。〔一〕管理人员安排经经济联合社成员会议集体研讨,选派一名社委会成员〔安监主任〕按照内局部工总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另设副主任一名,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xx村转制居民中招聘10名消防巡查队员。除安监主任为联合社任命外,其他均为聘任制。〔二〕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工资待遇

  〔1〕安监主任岗位职责①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平安生产规划及平安生产责任制,并负责催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的平安监管工作,强化平安生产“一盘棋〞统筹安排。②拟定本村平安生产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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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方法,对平安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催促有关经济合作社、二级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③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平安检查,催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一〞催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④建立健全各类平安生产综合管理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平安形势,为本级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平安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⑤依据上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协助对行政区域内平安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平安生产整改指令进行催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平安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分权的部门进行处分,受理处分的部门应将处分情况书面反应移交部门。

  ⑥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⑦制订本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村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催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⑧完成上级政府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和部门交办的平安生产其他工作。

  〔2〕消防巡查队员的职责安监副主任、消防巡查队班长以及队员按照队内管理要求,由安监主任进一步工作分工,并明确岗位职责。

  〔1〕巡逻巡查制度:为及时有效发现辖区内的消防平安隐患,消防巡查队要设置严格的巡逻巡查制度,坚持每日上街巡逻巡查,时刻保持高度警戒的防范态势。

  〔2〕登记统计和检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平安生产综合管理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平安形势,为本级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3〕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经常性的平安检查,催促整改事故隐患制度。建立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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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盯一〞催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工作制度。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业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4〕应急处置制度:制订本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村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催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强制执行制度:建立依据上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平安生产整改指令进行催促督办,和对在检查中发现平安违章、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强制制止,并处理情况书面上报相关部门等制度措施。

  安监主任享受经济联合社社委成员的工资标准,工资待遇不累述。

  表15:消防巡查队人员工资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绩效合计津贴奖励〔元〕

  安监

  副主任

  2400

  5004006905004490

  消防

  巡查

  队班1750300

  50

  长

  城管

  队员1750

  50

  504405003090504405002790

  〔三〕监督和奖惩消防巡查队平时管理按照准军事化的要求,结合工勤制度、目标管理〔具体消防巡查目标结合辖区安监中队、街道综治部门来定〕要求进行监督和考核,具体管理措施由安监主任组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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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第五节:城建报建队管理根据xx村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建设的要求,为统一标准村民宅基地划线测量以及建设活动,经经济联合社讨论成立城建报建队,该组织为村务自治管理组织性质。一、建房管理规定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做为严控“两违〞的责任主体,在组织本单位严格遵守上级政府有关建设和规划建房、用地的规章制度的同时,制定以下建房管理规定:〔一〕自2021年3月1日起在本联社范围内建房〔不管原状改造、拆旧建新或加层〕,限建四层半,首二层合计不能超7米〔具体情况以政府相关政策为准〕。〔二〕必须完善如下建房手续1.办理?房屋平安鉴定书?手续,不办理核验旧房手续而自行撤除重建的,按违反建房规定处分;与邻屋发生纠纷的,责任自负。2.提供报建资料向联社交纳人民币伍万元作为建房保证金;非本社股民建房交保证金壹拾万元,并交纳村的综合设施补偿费伍万元。3.凭交款收据到联社报建办签订一式四份保证书,交齐报建房屋资料备案,由报建办人员到现场丈量房屋实际尺寸,并交由邻居屋主签名确认。4.基建完工后,清理干净原堆放余泥、沙石的道路、街巷地面,由村城管队员及报建办人员验收合格后加具意见,并向联社交纳伍佰元建筑物占道费〔非本社股民交纳壹仟元〕后,方可退回保证金。〔三〕建房要求1.属于村范围内建房须经该片的主管干部和建房小组人员核实旧房前方可拆房。2.凡未经联社同意私自占用社集体土地建造、建设建筑物〔包括搭建简易棚架〕的,在接到联社通知后,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建筑物撤除并恢复原貌,规定期限过后仍不撤除的,一律作违建处分。3.挖制地梁前须经报建办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所建房屋化粪池不得在屋外建造,也不得把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楼上排水要安装排水道,门口踏级必须控制在离墙30公分内。顶层雨蓬不得超出墙体20公分,窗楣不得超出墙体10公分。如需更改门口,必须事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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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得联社批准及邻居同意前方可施工。建造飘台时,原那么上只准飘正面,其余三面不允许飘。路边大街巷首层高度净空不得小于4米。飘台不得超1.2米。内街小巷飘台不得超出其巷距40%〔含防盗网〕。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违章建房处分。

  〔四〕违章建房处分规定1.违反审批要求施工及违章建房的,报建办不得为其代办该房屋所有证手续及不得在用电报装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对违章建房,一经政府职能部门认定而拒绝整改,属本联社享受综合补贴金人员,按违法建筑面积大小扣发该户享受综合补贴金人员的所有家庭成员1-5年综合补贴金,并对该享受综合补贴金人员所在的经济社处以每宗5-20万元的经济处分,非本联社享受综合补贴金人员违反规定,那么罚款5万元以上;同时联社将配合上级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撤除,所产生的费用由屋主负责。2.建房者不按核定面积多占地建房的,属本联社享受综合补贴金人员的,每多占〔建〕一平方米房地〔未够一平方米按一平方计〕,扣罚全户半年综合补贴金、多占〔建〕一平方米以上至二平方米,扣罚全户一年综合补贴金;如此类推。非联社享受综合补贴金人员违反规定,多占〔建〕局部每平方米罚款2万元〔未够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如此类推计罚。3.违反保证书及不办理备案的,一律没收保证金,并扣罚该年全户村、社两级综合补贴金。拆违建及出现事故的费用由本人全额承当。外来人处分5万元以上。〔二〕管理人员安排经经济联合社成员会议集体研讨,选派一名社委会成员〔城建主任〕按照内局部工总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另设副主任一名,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xx村转制居民中招聘5名城建报建队队员。除城建主任为联合社任命外,其他均为聘任制。〔三〕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工资待遇

  〔1〕城建主任岗位职责①负责全村的建房报建工作,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监督、防止违章建房的出现,做好因房建引起的纠纷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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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②依法办理辖区内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和土地建档登记等工作。③负责辖区内市政根底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监督和管理辖区建筑市场、施工市场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组织本单位村民建房施工中的农民工工资、平安文明施工、建筑款项结算监督监管和矛盾纠纷化解。④负责辖区房地产所有权的登记统计和房屋租赁的备案工作;⑤负责辖区内用水用电以及污染物排放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建设。〔2〕城建报建队队员的职责城建副主任、城建报建队队员按照队内管理要求,由城建主任进一步工作分工,并明确岗位职责。

  〔1〕巡逻巡查制度:为及时有效发现辖区内的“两违〞情况和建房过程中违规行为,建立巡逻巡查制度,坚持早发现、早处理,严防违规情况蔓延。

  〔2〕用地〔房产〕登记统计和台帐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土地使用综合管理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为经济联合社领导提供土地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3〕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对发生建房平安责任事故或出现较大经济纠纷或邻里矛盾的单位和业主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城建主任享受经济联合社社委成员的工资标准,工资待遇不累述。

  表16:城建报建队人员工资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绩效合计津贴奖励〔元〕

  城建

  副主2160200100100300任

  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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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城建报建队

  2160

  50

  50300

  2560

  〔三〕监督和奖惩城建报建队内部监督考核结合工勤制度、目标管理〔具体城建目标由街道城建部门来定〕要求进行,具体管理措施由城建主任组织修订。有效制止未发生违建的,年终奖励各人1000元。

  控制“两违〞工作纳入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年终“三个文明〞考核管理,并与建房相关管理规定挂钩。出现村民未按保证书拆建或加建的,每发现一宗未能撤除的,扣罚联合社干部每人每宗5万元,经济社正副社长每人每宗1万元;如有效制止未发生违建的,年终奖励联社干部每人2万元,经济社正副社长每人5仟元。

  第六节:公共绿化卫生、水电、保洁、门卫等

  内勤人员管理

  公共绿化卫生、水电、保洁、门卫管理按照工作性质,将保洁卫

  生纳入城管、公共绿化和水电纳入城建、门卫纳入治保管理范围,由

  分管城管、城建、治保工作的主任负责进行管理和考评。这里仅明确

  人员岗位和工资待遇。

  一、公共绿化方面

  设公共绿化主管1人,绿化管理员3人,消毒员3人,其工资待

  遇如下:

  表17:公共绿化人员工资待遇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绩效合计津贴奖励〔元〕

  -8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公共绿化2000200主管

  2200

  绿化

  管理1550110

  员

  消毒

  员

  1550

  1660

  240

  1790

  二、水电方面设电工组班长1人,电工人员〔含抄表员〕3人,电工组财务人员2人,其工资待遇如下:表18:电工组人员工资待遇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绩效合计津贴奖励〔元〕

  电工班长

  2400

  300

  200

  890

  3790

  电工2400

  890

  3290

  电工会计

  2400

  240

  2640

  电工出纳

  2400

  120

  2520

  三、保洁、门卫方面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共同招聘保洁人员假设干,具体人数根据卫生费收取情况来定,保洁工作按照划片包干的形式,不再设班长或组长等。表19:保洁人员工资待遇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交通费通讯补贴补贴费补

  综合绩效合计津贴奖励〔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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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贴

  保洁1550100

  150

  1800

  员村属单位小学、卫生所、工业区、停车场、村委办公场所设置门

  卫值班,每设一处配门卫3人。

  表20:门卫人员工资待遇

  职务

  工资补贴

  岗位补贴

  交通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

  综合绩效合计津贴奖励〔元〕

  门卫1750110

  100

  1960

  第七节:合作医疗管理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城中村转制居民纳入合作医疗范围。一、合作医疗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根本卫生效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合作医疗的形式按照个人自愿的原那么,xx村城中村转制居民在享受经济联合社集体扶持的同时,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合作医疗和购置医疗保险。〔二〕集体扶持集体扶持经费做为xx村城中村转制居民的福利,不管个人是否参加合作医疗或购置医疗保险,均享受该福利。

  年满16周岁〔1月1日计算〕具有城中村转制居民或1994年1月1日后征地转制居民〔超方案生育户、外嫁农农转非、随迁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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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方案

  〔1〕经济联合社医疗补助年金:医药费补助300元。〔2〕因病住院〔区以上医院〕报销住院医疗药费的50%。〔3〕因公受伤〔防洪抢险、救火救灾、见义勇为等〕的住院、门诊费用一律由联合社负担〔未经许可在私人医务所诊治的费用除外〕,因公殉职的由联社一次性补助抚恤金8万元,事后家庭出现困难的由联社酌情解决。〔4〕有准生证生育第一胎的接生费报销1000元。〔5〕凭?xx卫生所医疗卡?到xx卫生所就诊的医药费总额〔挂号费除外〕可享受七折优惠。〔6〕五保户需住院看病的费用由联合社负担。〔7〕联社每次付给死者家属殡葬费3000元,慰问金300元。

  〔1〕凡属矫形的,如医学美容、整容、镶牙、种牙、丰胸、抽脂、装假肢等医疗效劳不予报销。

  〔2〕凡属器官移植的不属报销范围,其它治疗住院所需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

  〔3〕住院须在广州市地域范围内区级或区级以上正规医院才予报销,其他民营医院不予报销。

  〔4〕住院费须凭医院开具的广东省统一发票报销,民营医院发票不予报销。

  〔5〕住院病人在入院后三天内由家属报知卫生所所长,报销时应携带本人病历、户口簿及单据报销,否那么不作住院报销。

  〔1〕因打架、离开xx范围外出工作的意外伤或违法行为导致入院的,不予报销住院费。

  〔2〕如有违反殡葬制度的,取消殡葬费和慰问金。〔3〕违反方案生育政策生育的住院医疗药费不予报销,取消1000元的接生费补助。

  

篇十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2021年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方法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开展,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XX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二条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经营性资产,均属于本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第三条本社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当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开展与效劳、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第四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承受XX镇人民政府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视。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那么第五条本社设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第六条股东代表会议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中推荐选举产生,第一届股东代表由本届村村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过渡。股东代表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第七条股东代表会议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1、通过、修改本社章程;2、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3、审议、

  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4、审议、批准本社开展规划、资产经营方案和集体资产经营方案,决定投资决策,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5、审议、批准收益分配方案;6、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八条股东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股东代表会议须有2/3以上股东代表出席才能召开。股东代表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第九条股东代表会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采取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股东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到会股东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第十条董事会实行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是股东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必须严格执行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对股东代表会议负责,承受监事会和本社股东的监视。(一)董事会行使以下职责:1、召集、主持股东代表会议,并向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代表会议的决议;3、拟定本社开展规划、资产经营方案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4、对重大投资工程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8、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9、制定本社的根本管理制度;10、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二)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1、主持股东代表大会和召集、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2、组织实施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3、负责处理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第十一条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第十二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董事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到会董事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第十三条监事会是本社常设的监视机构,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代表会议负责。行使以下职权:1、监视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视股东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3、对董事会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监视职能,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4、定期审查本社财务,并向股东公布;5、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任;6、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四条监事会可以向股东代表会议提出要求不称职董事的建议。监事会应有2/3以上的监事参加方可举行。第十五条监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监事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长指定的其他监事代为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监事会形成的决议须经到会监事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第三章资产经营与管理第十七条本社资金是村股份制改革的经营性货币资金,资产资源是村股份制改革的经营性资产资源,从村(社区)委员会帐中划拨。

  董事会应以效益为中心,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对本社资产的经营管理。董事会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采取独资经营、股份合作、租赁、拍卖、兼并等方法,进行资产经营活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第十八条董事会在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时,依法按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承租人收取承包(租)金。对有关工程工程的建立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董事会对本社负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未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得将集体资金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本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做经济担保。第二十条本社须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做好登记造册与归档工作。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本社执行财政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制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第二十二条本社财务实行委托代理制,会计核算委托XX镇村级会计业务代理效劳中心代理。本社设报账员一名,负责报账工作,报账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受村两委、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影响。第二十三条本社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镇政府监视;本社各项支出报账时,有经手人、证明人、监事会、董事长,镇包村干部核实签字。支出2000元以上金额由和镇联系村负责人、镇纪委负责

  

篇十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

  一、股权管理制度(一)股权转让。原则上以户为单位整体转让。由出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会议审核后拟定方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在董事会的组织下签订转让合同;到武冈市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变更登记后股权转让生效。集体资产股权转让,同等条件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股东对本社股权转让拥有优先购买权。(二)股权继承。股权继承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确定;股权的继承变更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会议审核,并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然后到市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变更登记后股权继承生效。二、收益分配管理制度(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结清全年支出,清理债权、债务,按照《章程》规定提取生产发展所需资金(公积金)和社会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公益金)后,每年开展1次年终收益分配。(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收益分配前,由董事会拟订收益分配方案,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复后,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示7天无异议后实施。(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股权实行“同股同权同价”分红。

  (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积金每年提取比例不得少于净收益的20%,公益金提取比例不得高于净收益的10%,股东分红金额不得少于净收益的70%。公积金、公益金滚存结余额超过利润的50%或超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实行支票户管理,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二)坚持账款、支票、印鉴分开保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支票由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纳保管,财务印鉴由会计保管。(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库存现金最高限额在2000元以下,超过限额应及时存入银行。一次性现金支付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上限的,收付款项须在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禁止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和出借资金。对已出借的资金,应计收利息,并按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予以追回,不能及时追回的,应追究出借人责任。(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因公出差或业务需要暂时借款的,须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凭证,经财务审批人批准,办理手续方可借款。并在公务结束后10天内结清,不得借故拖欠占用。其他小额开支原则上由个人垫付,经审批后报销。(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每月对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开展定期盘点,盘点工作由出纳负责,做到账款、账账相

  符。(七)不准坐支现金、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

  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严禁设账外账,严禁私设小金库。

  四、财务预决算制度(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活动实行计划管理。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须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后执行。(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在监事会的监督下施行。(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年度预算的,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终或单项项目完成后,应组织检查验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实际收支与预算方案的差异,编制决算报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并向股东公示。五、经费开支审批制度(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法定代表人一支笔审批制和限额审批制。(二)预算内限额审批的标准是: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单笔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审批人直接审批报销;单笔金额在2000-10000元,由董事会集体审定后报销;单笔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须由股东代表大会集体表决后,

  按程序报销。(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入账原始凭证须是合法有效票

  据。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应说明用途并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再由审批人审核后报销。

  (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接待费支出应从紧从严,严禁以捐款、赞助、贺礼等名义向外捐款;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杂志;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外出参观考察。会议一般不安排用餐,确需用餐的,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和用餐标准。确需外出参观考察的,须经董事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六、财务公开制度(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各项经济往来、费用开支、资产负债、债权债务、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应逐项公开。(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负责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公开进行监督。财务公开的条目、内容须经监事会审核盖章后,方可公开。(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开后,对股东提出的疑问和意见要及时解释和答复,发现公开内容有差错的,应予纠正并重新公示。七、对外投资制度(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者购买债券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对外投资按下列原则计价: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

  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以实物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风险控制”机制。明确投资项目考察、审批程序,限定项目考察人和审批人的权限、责任。对于项目考察人和审批人超越授权的行为,董事会有权终止项目;对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对外投资项目,须由董事会拟订方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

  八、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础设施等劳动资料和土地、山林等资源性资产都要纳入台账管理。(二)财产物资须确定专人保管,严格出入库手续。入库时必须填制入库单,由经办人、验收人签章;出库时必须填制出库单,由领用人、审批人签章。(三)建立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备查簿,年末要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做到账物相符。(四)财产物资出租、发包、转让、变卖,必须通过镇(街道)级或以上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严禁私下交易。(五)财产物资出租、发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租金和承包款要按同期同类市场价格确定。(六)大宗财产物资转让、变卖,必须经股东代表大会研究,转让和变卖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处置收入应及时足额入账。财产物资转让、变卖和报废后,要及

  时冲减账务余额。(七)属固定资产的财产应当按《会计制度》规定,建

  立折旧制度,以保证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价值的补偿。九、档案管理制度(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须建立档案室,配置档案柜,

  妥善保管成员花名册、股东花名册、股权花名册、股东分红花名册,以及财务、合同等资料档案。同时配置必要的防火、防蛀、防潮、防盗等设施。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每年形成各类档案资料,必须按内容分门别类,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同时,对成员花名册、股东花名册、股权花名册、股东分红花名册,以及财务等档案,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三)档案保管必须实行专人管理,若遇人员变动,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档案资料严禁外借。如需查阅或复制,须经董事长同意,办理复制、查阅手续后方可。复制件须加盖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公章后带离。

  (四)档案资料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销毁簿,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批准,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派人监督,按规定程序销毁。

  十、财务票据管理制度(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般应统一使用税务发票。(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购买的支票,必须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支票使用登记簿,做好支票的领用、核销和开出登记工作,以备核查。(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纳应加强对各种有价证券的管理,建立有价证券登记簿,详细记载各种有价证券的名称、

  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有价证券由出纳保管。(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生支出事项一般必须取得盖

  有填制单位公章的税务发票。自制支付凭证仅限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误工费、勤杂人员人工报酬、征地补偿款、以及五保户、困难户等优抚对象的补助等。

  十一、招投标制度(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经营、资产租赁、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等各种业态项目的发包,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发包标的的大小,选择在乡镇、街道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投(邀)标。(二)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程序,由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组织招投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招投(邀)标。招投标结果应及时在公开栏中公布,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篇十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壮大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店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机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我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的能力,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机制。

  店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段彦明副组长:刘飞组员:段云亮毛士江段荣明杨亮明

  苏来存段云爱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

  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

  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染指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

  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壮大,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镇财政所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第七条根据《店坊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中,收益分配条款确定分配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贫困户或村民,

  由村委会及股份经济合作社给予受益分配,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四支队伍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通过执行。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监委会审批、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集体产业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贫困户优先列支。二是补充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监督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管理工作。第十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

  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店坊村委会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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